重庆渝之旅旅行社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2 09:18:41 字数作文
篇一:北碚旅行社名录
北碚旅行社服务网点统计表<2011年10月26日 16:37 >
篇二:重庆渝之旅十八中门市部
重庆渝之旅十八中门市部
之线路设计
姓名:胡序建
学号:2010212201
班级:旅游管理专业一班
门市经理:左静
实训地点:重庆渝之旅十八中门市部
2013/7/7
第一天 成都—乐山—峨眉山 宿:峨眉山 『含午餐+晚餐』
早7:00出发乘车经成乐高速公路至乐山,全长1083米,参观世界第一大佛——乐山大佛,大佛开凿于唐玄宗开元初年,历时90年才告完成,佛像高71米,比号称世界最大的阿富汗米昂大佛(高53米)高出18米,是名副其实的世界之最,素有“佛是一座山,山是一座佛”之称。游览凌云寺及法物流通处佛缘堂请随身守护佛像,大雄宝殿,下九曲栈道、观三江汇流、灵宝塔,自费参观东方佛都(80),参观与恐龙化石齐名的乌木博物馆,后前往佛教圣地—休闲天堂——峨眉山,到达酒店入住,晚餐后观看巴蜀变脸晚会 !
第二天 峨眉山金顶、半山一日游一成都 宿:无 『含早餐+午餐,晚餐需自理』
早约6:00餐后乘车至雷洞坪,步行半小时至接引殿,乘坐索道登至峨眉主峰—金顶(海拔3077)在最高的观景平台观云海、佛光、金银铜殿、十方普贤等自然奇观和佛教奇观奇观等,在世界最大的朝拜中心祈福许愿,游览完毕返回雷洞坪乘观光车至万年寺停车场,午餐后乘坐索道至千年古刹万年寺,参观无粱砖殿,以及峨眉山的镇山之宝——重62吨的普贤骑象,随后参观白龙洞、下山步行几分钟在竹叶青茶馆小息品仙山香茗竹叶青后游览清音阁、一线天、黑龙江栈道、自然生态野生猴群,与峨眉山灵猴零距离接触,下山后在五显岗停车场后乘车返回成都散团!
详细报价
费用包含
住宿:含峨眉山市区准四标准酒店双人标准间一晚;
用餐:含一次早餐三次正餐;
交通:含全程豪华空调大巴车,含峨眉山观光车;
门票:含乐山+峨眉山景区首道大门票,乌木博物馆门
导游:全程导游服务
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及旅游意外险,不含财产险,请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费用不含
交通:不含峨眉山金顶往返索道120元/人,万年场单程索道65元/人;
门票:万年寺小门票10元/人,东方佛都80元/人以及峨眉山温泉
特别说明
1、此行程为参考行程,根据具体情况,行程可前后调整,但景点保持不变;
2、此行程为我社纯玩行程,行程内除了有自费景点以外我社不安排任何购物项目。(游客在景区以内参加的宗教活动、自由购买的物品均与我社无关)。
3、因政策调价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额外费用自理;
4、成都二环路以内提供接送服务. 若客人中途退团,费用概不退还;
6、小孩只含旅游车费、餐费、不占床位,不含观光车、门票,产生费用自理;3岁以下保险公司不承保,70岁 及70岁以上的老人,如无家人陪同,不能参团且保险公司不承保。
7、如有门票优惠,按景区政策退。
8、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超支费用由客人自理,旅行社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行程做出调整。
篇三:重庆旅行社现状分析1.13
重庆旅行社现状分析
一、旅行社的分类
旅行社在2000年以后分为:国内社、国际社(国际社又分为有出境权和无出境权两种);目前国内各地的旅行社从业务上又分为:组团社、办事处(也可以称为:批发商、分销商、代理商、同行)、地接社。
1. 组团社:是指在出发地并与客人签订旅游合同的旅 行社;
2. 地接社:是指旅游目的地接待出发地组团社游客的 旅行社;
3. 办事处:是指地接社设在出发地城市的办事机构或 者代理,此类办事机构并没有经营权不合法;还有一些俱乐部及不合法的旅游机构,他们更没有相关的资质。 旅行社是多数景区的首选渠道,景区应该与旅行社加强沟通和多方面的合作,以“双赢”为理念提升这一渠道的价值。景区的区域营销人员要对所辖每一个签约旅行社,两个月必须至少拜访一次。对于那些联系密切的旅行社,要多次的、反复的上门拜访。
二、景区直销与分销的定义
(一)直销
是指景区不通过中介机构,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销售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其执行主体,可以是景区的营销中心或市场营销部,也可以是景区控股或参股,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游公司。景区直销的方式,主要有上门推销、邮寄促销、电话销售、网上销售、会议推广以及设立驻外办事处等等。
(二)分销
是指景区通过某种契约形式,将销售任务委托给旅游经销商、代理商以及其他专业机构去完成。在委托销售的同时,景区也会相应做出承诺,让渡部分销售权限给代理机构,如
时间地点的选择和门票价格的确定。其执行主体,是旅游分销渠道内的各个经销商、代理商和专业机构。
通常来讲,分销这种营销模式,可以充分利用分销渠道网络化、系统化、规模化、专业化等多种特性,面向大众旅游市场迅速及时地提供多样化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从提高营销工作效率和专业化服务水准的角度出发,景区以分销为主,是比较适宜的。事实上,国内多数景区目前采用的都是这种形式。
三、批发商与零售商的区别
(一)现状
目前西南地区旅行社的经营业态业内人士称之为垂直运营模式,即按批发商/供应商、零售商的上、下游关系分工。批发商/供应商规模大,自行研发出产品后,将产品交给零售商经营,零售商代理销售批发商的产品。这种模式的好处是“上下游”之间只能赚取差价,不会存在恶性杀价的问题。因此“零负团费”的问题就很少发生,同时旅游产品也不会雷同。
(二)旅行社分类
1、 周边游产品的批发商/供应商旅行社:
重庆康华旅行社、多乐旅行社、大众旅行社、芙蓉江 旅行社、环亚旅行社、炫姿旅、新闻国旅、河记旅行社、达诚旅行社等等。
这些旅行社主要是重庆周边景区的批发商,专门经营周边旅游产品,如黑山谷一日游、金佛山一日游、金刀峡一日游、武隆仙女山一日游、湖北恩施二日游、贵州赤水二日游、市内一日游、陆地三峡游等等旅游产品。这几家旅行社已经控制了整个重庆周边游的90%市场份额,以及四川市场重庆线路的60%市场份额。
2、 零售商旅行社:
重庆海外旅游(百事通)、重庆宝中国旅、重庆渝之旅 (阳光国旅)、重庆海航乐游、新亚国旅、中青旅、中旅、
新世纪国旅等等。
这些旅行社分别有数十家门市部,尤其百事通、宝中、 渝之旅、海航的门市部更是达到了100-200多家门市部,收客的力量非常强大,更重要的是大部分门市部都临街,广告连锁效应非常好。
四、注重与旅行社的合作营销相关经验
(一)充分发挥旅行社作用,并做好旅行社营销渠道的维护。
一般而言,旅游景区的客源分为旅行社团队、企业团体(机关、社团、学校等)、散客个人三大类,其中旅行社是集体购买、多次消费的客户,对景区客源市场拓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巅峰国智旗下周村古商城、万盛黑山谷等景区启动初期就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最直接办法,一方面通过参加各种旅游推介会推广并了解,同时定期邀请旅行社来景区踩线,考察并提供周边景区情况,方便旅行社编制旅游线路,并根据景区规模和影响力,提供有竞争力的优惠让利于旅行社,不能即刻兑现的优惠与旅行社携手年底接待人数另行奖励,以此来激励旅行社对利润分配的向往。同时为了支持旅行社的营销工作,景区根据目标市场分析,适时在客源市场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体上进行景区形象宣传,配合旅行社搞促销活动。为了更有效维护旅行社市场,景区在目标区域设立办事处,并定期拜访维护,及时将景区最新的信息通报给各大旅行社,使双方的工作协调有序发展。
另外,通过旅行社的反馈信息,景区可以制定市场针对性更强的策略调整。在合作过程中,景区充分发挥宣传龙头作用,在突出自身特色的前提下,整合区域的资源,主导提供制定差异化的旅游线路,并积极向旅行社推介。这样,从被动地依赖旅行社分销我们的旅游产品,变成主动地帮助旅行社提供服务,一方面巩固景区与旅行社之间的关系,加强了信息共享,弥补了旅行社对景区实际状况缺乏了解的不
足;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展现景区的优势,提升自身的影响力,在与旅行社合作的时候处于相对优势地位,不至于过分依赖旅行社的被动宣传。
与旅行社合作只是景区市场拓展的一种方式,如果旅游景区将首要任务放在如何吸引游客、满足其各种需求上,并通过上述手段不断地增强自身的价值,提升景区的美誉度,就可以减少对旅行社的依赖性,同时开发散客市场,达到在与旅行社合作当中占据主动的目的。
总之,随着旅游行业的高速发展,旅游市场日益繁荣,景区同行之间、旅行社同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过去景区公司与旅行社之间两条战线的局面有了新变化。 景区与旅行社的全面合作进入了新阶段,亟待以“双赢”为理念提升这一渠道合作的价值。旅游景区之间、旅行社之间,包括景区与旅行社之间形成战略联盟,扩大行业资源,整合共享平台,才能促进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二)旅游景区与旅行社之间的特性与共性
旅游景区与旅行社作为旅游业的两个大支柱,二者之间的关系非常微妙,既有各自利益分配需求,又是服务链上不可分割的两部分。旅游景区作为旅游目的地,直接为游客提供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接待服务,旅行社作为客源的组织者,搭起了景区和游客之间的桥梁,主要整合旅游资源,以产品线路向客源市场推介。一方面旅行社出售的产品线路是以旅游景区为首的,总体上讲旅行社的商业生存必须依赖于景区产品;另一方面旅游景区营销作为消费终端也离不开旅行社的帮助,两者是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关系。 由于旅游产品的多元性,客源市场的复杂性,旅游景区要正确认识并妥善处理与旅行社之间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旅行社的作用,又要维护自身的利益,但无论怎样,旅游景区都应该高度重视旅行社这个客源渠道,毕竟团体消费和散客消费共同组成了景区利润的来源。另外旅行社对景区来讲是比
较稳定的客源组织者。对任何商业企业来说,稳定的客源是长期发展的保障,也是利润扩大的坚实基础,特别是对景区人气推动上,否则旅游景区的经营收入就要冒相当的市场风险。
(三)旅游景区与旅行社之间的合作与竞争
实际工作中,旅行社与旅游景区的关系却并不总是和谐的,很多时候景区与旅行社之间沟通与合作并不顺畅,甚至出现彼此抵制、封杀等现象。要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首先必须充分认识双方各自不同的立场,面对现实努力寻找互利共赢的办法。综合来看,双方根据各自的情况,合作模式可以分为松散联系、紧密合作等不同的模式。
1、松散联系模式,主要表现为景区与旅行社签署协议,旅行社向景区输送客源,景区给旅行社一定的折扣票价。虽然景区与旅行社之间签订了合作协议,但实际上只是象征性的,彼此之间的约束很少,属于意向合作阶段。特别是处于开发建设运营初期阶段的景区,往往只注重与很多的旅行社签订协议,但效果并不明显。这里面涉及到几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景区本身卖点未深入挖掘,区位优势又不明显,旅行社无法将其纳入已有的旅游线路当中;二是没有充分重视与旅行社的沟通与合作,或是没有给予旅行社足够的利润空间。
2、紧密合作模式,主要表现为景区与旅行社两者之间签订实际性的契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如规定旅行社每年必须向景区输送游客的数量,景区为旅行社团队提供的服务保障,或返点奖励等,以及联合促销、互动广告等具体办法。随着旅游经济的不断繁荣,旅游市场竞争的日趋加剧,景区与旅行社都逐渐认识和体会到,双方只有加强紧密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才能够满足日益多样化的游客需求,才能够最大限度地扩大彼此的市场份额。在此基础上,一些过去单打独斗做促销的景区和旅行社,如今坐到一起共同商议联手营销,一些政府或有影响力的媒体通过举办各种旅游推介会、营销论坛等形式搭建了相关的平台,又进一步
篇四:重庆市旅行社门市部管理办法
《重庆市旅行社门市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09-01-08
重庆市旅行社门市部管理办法
渝文审〔2007〕2号
此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符合《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的规定,决定予以登记。
(2007年2月28日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的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行社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旅游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门市部是指旅行社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不具法人资格的,为旅行社招揽游客、提供咨询宣传等的经营网点。
第三条 旅行社门市部为旅行社内设机构,旅行社对所属门市部承担
法律责任。
第四条 旅行社门市部的名称应采取规范的表述。门市部名称由旅行社名称(全称)加设立地址,再冠以“门市部”组成。
第二章 门市部的设立
第五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设立门市部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制度。
旅行社设立门市部应当向拟设门市部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同意后,到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领取《门市部登记证》,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旅行社取得门市部工商营业执照后一个月内,到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设立门市部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门市部经营场所有效使用证明;
(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和旅行社营业执照副本;
(三)门市部负责人任职资格证书和任命书。
第三章 门市部的管理
第七条 门市部应当将《门市部登记证》、工商执照悬挂于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
第八条 旅行社不得以挂靠、承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设立门市部,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权。
第九条 旅行社必须对门市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揽、统一接待”的管理制度。
第十条 旅行社门市部开展业务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开展经营活动时应当以旅行社名义与游客签定旅游合同,出具盖有旅行社财务印章的相关票据。
(二)与设立社实现计算机联网。
(三)建立完整的业务档案。
第十一条 旅行社门市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业务。
(二)使用非设立社的旅游合同和税务发票及收据。
(三)自行发布旅游广告或自制宣传资料。
(四)自行与旅游供应商或其他旅行社签订业务合同。
(五)以门市部名义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
(六)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二条 旅行社门市部接受所在区县(自治县)旅游管理部门的依法监管。门市部的经营情况纳入旅行社年度检查。
第十三条 旅行社变更门市部负责人及经营场地,增加和撤销所设门市部,均应到门市部所在的区县(自治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或撤消手续。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旅行社门市部有下列行为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旅行社管理条例》、《重庆市旅游条例》等法规文件对旅行社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旅行社门市部登记证》:
1.旅行社门市部超出旅行社经营范围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
2.旅行社以设立门市部的名义,通过承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权的;
3.旅行社门市部拒绝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4.旅行社门市部违法经营活动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发布实施之前已经设立的旅行社门市部,旅行社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清理整顿。对不符合规定的,或清理整顿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3月印发的《重庆市旅行社分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篇五:重庆旅游控股集团渝之旅国际旅行社提供重庆到山东全线
重庆旅游控股集团渝之旅国际旅行社提供重庆到山东全线、大连单船双飞七日游的线路报价和参考行程安排。
第一天:重庆乘班机赴大连开始重庆到山东旅游之行,抵达大连后,车游滨海路和中日友好象征-北大桥(情人桥),观大连标志性雕塑广场-虎滩广场、群虎雕像等景点(约40分钟),入住酒店休息。 (不含餐,宿大连)
第二天: 早餐后乘车抵素有京津门户之称的旅顺(行车约60公里30分钟),游览博物苑景区,参观关东军司令部(约30分钟),于此了解发生在旅顺的近代战争史,警示后辈勿忘国耻;远观军港、俄国侵占旅顺遗址欧式火车站;赏大连市树标火炬松,旅顺双塔友谊塔、胜利塔。午餐后游览亚洲目前最大的城市广场-星海湾广场、纪念大连建市百年的城雕路、美丽的神话故事所在地星海公园(约1小时);车游市政府所在地-人民广场,徜徉艺术气息浓厚的中山音乐广场及大连的市标-水晶球;游览具有俄罗斯古典和近代风格的街道俄罗斯风情街(约1小时),后乘船赴烟台。(早中餐,宿船上) 友情推荐:圣亚海洋世界(190元,约2.5小时)、东北二人转剧场(100元--(转 载 于:wWW.smHAida.cOM 海达范文网:重庆渝之旅旅行社)120元,约2.5小时)进店情况:大连海产品超市(约45分钟)、东北参茸批发行(约1小时)
第三天:烟台接早船,餐后乘车赴蓬莱(行车约75公里1小时)、外观三仙山景区(了解秦始皇求取长生不老仙药的故事),游览有着人间仙境世外桃源之称的八仙渡海风景区(约1.5小时):会仙阁、望瀛楼、八仙祠、远眺黄海渤海分界线。赴誉为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城市威海(行车约180公里2.5小时),游览清末北洋水师旗舰当时亚洲第一钢铁巨舰-定远号纪念舰(约1小时),远眺刘公岛追忆甲午风云,车游环翠广场,韩国服装城自由购物(约1小时)。(含全餐,宿蓬莱或威海)友情推荐:4A级成山头风景区(门票150元+车费50元,约2小时)进店情况:868工厂(刀具产品,约45分钟)、海研公司(约45分钟)
第四天:乘车赴青岛市内(行车约300公里4小时)、赠送2008年第29届奥运会和13届残奥会帆船比赛场地--青岛奥林匹克帆船中心(约30分钟),可在奥帆中心前合照留念,漫步五四广场(约40分钟):观中国最重钢体雕塑五月的风、音乐广场、游青岛百年标志性建筑栈桥(约30分钟),2008奥帆赛场浮山湾,东海路中华文明雕塑长廊,东部新区、游览有万国建筑博览会、天然摄影棚之称的八大关景区(30分钟),车游海滨浴场。(含全餐,宿青岛)友情推荐:青岛啤酒博物馆(50元,约1小时)、海上观光(30元,约30分钟)、青岛电视观光塔(50元,约1小时)。 进店情况:海产品超市(约30分钟)第五天:赴有着5000多年悠久历史的东方圣城-曲阜(行车约330公里4.5小时),了解世界文化遗产、被世人尊崇为世界三大圣城之一的三孔-孔府-我国仅次于明、清皇帝宫室的最大府第;孔林-孔子及其家族的面积最大的氏族墓地;孔庙-全国最大的祭孔要地。(早中餐,宿泰安或曲阜)友情推荐:三孔(150元,约3.5小时)、孔府家宴(60元/人起)。
第六天:早餐后赴泰山(行车约80公里1小时),游雄峙于山东中部,为五岳之首,古称岱山、岱宗的泰山(约3-5小时):摩崖石刻、南天门、天街、玉皇顶。(含全餐,宿泰安或济南) 友情推荐:泰山上往返缆车和往返换车费(140元+60元) 进店情况:泰安灵芝店(约40分钟)、木鱼石展厅(约40分钟)第七天:乘车赴济南(行车约95公里1.5小时),游览素有泉城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市容,游泉城四大名泉之一黑虎泉(约30分钟),此泉池南壁有三个石雕虎头,泉水从虎口流出而得名、参观中国最大的城市广场:泉城广场(约30分钟),领略泉城文化。乘班机回重庆,结束愉快重庆到山东旅游行程!(含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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