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稿费:135元作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1 23:30:43 小学作文
精选作文:9月稿费:135元作文
篇一:小学作文:
获得稿费之后
获得稿费之后
来源:巨人作文作者:贾荣超
王平是和平里四小五年级学生。他把自己写的作文稿件投到了《巨人报》,几个月后,他的到了一笔稿费,是100元人民币。他领到钱后,高兴地一边走一边想:
这笔稿费怎么花呢?买些自己喜欢看的书籍,要不然买些吃的庆祝一下,或者给爸爸妈妈买些礼物,让爸爸妈妈高兴一下,还是买自己喜欢的玩具??我一定要用它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正在这时,王小刚、李晓红走到他面前。“听说你得了100元稿费,还不请我们吃顿麦当劳?”王晓刚对王平说。“不,咱们干脆去打游戏机吧?”李晓红提出她的建议。“你们说得都不妥,我有主意了。”
王平转身走了。王晓刚和李晓红撇撇嘴,不满意地说:“你看他多得意,真不够朋友!”“走,看看他干什么去?”只见王平走到校园领操台的一个大捐款箱面前,停住了脚步。这是学校搞的一个活动,号召同学们奉献爱心,给“希望工程”捐款。他们看见王平从口袋里掏出那崭新的100元稿费,毫不犹豫地投入到了捐款箱内。
王晓刚和李晓红看到了这一切,恍然大悟,明白了王平的心思。他们不好意思地想:我们真是错怪了王平,王平有爱心,品格高尚,我们应该向他学习才对呀!“走,告诉老师去!”他俩快步向老师办公室走去。
篇二:明朝作家一篇文章挣套别墅:647字稿酬白银220两
明朝作家一篇文章挣套别墅:647字稿酬白银220两
徐渭是明朝人,在杭州一衙门当师爷,替领导写过一篇《镇海楼记》,领导谢他纹银220两。现在那篇《镇海楼记》收录在中华书局1999年四册版《徐渭集》中,647个字。也就是说,徐渭一个字的稿费是白银三钱四分。
对于写一篇文章挣220两银子这件事,徐渭在回忆录里提过,但是他没说这件事发生在哪一年。他死后半个世纪,另一位文人张岱作了考证,说这件事发生在嘉靖三十六年。不过按照徐渭老乡、绍兴学者盛鸿郎先生的研究,徐渭直到嘉靖四十年才写了《镇海楼记》,换言之,这件事实际上发生于嘉靖四十年。嘉靖四十年,江南米价在每石8钱左右,一钱银子的购买力相当于人民币40元。如前所述,徐渭写《镇海楼记》,一个字的稿费是白银三钱四分,折合人民币136元。徐渭很兴奋,他给领导写了一封感谢信。可见他拿一个字一百多块稿费的机会并不多,一旦撞上这机会,自然对签发稿费的领导心存感激。
我写三年专栏,才挣两套房子。而徐渭呢?他只写了一篇文章,就挣了一套别墅。由此看来,徐渭不但稿费高,运气也好——他生在了一个低房价时代。
2015高考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观察”2014年9月号
这些年,微信朋友圈常有一些原版“美文”,随后是近乎完全脱离原文内容与形式的译作,貌不合而神更离地表演着中文的“博大精深”。乔布斯的情书、莎士比亚的十四行等无一幸免。文学翻译基本的“信雅达”,也沦为一种无边无际的玩笑。这就是被解构与市场化之后的文学翻译现状。可是,“中国故事”要讲好,文化互通要尽少损耗,文学翻译该怎么走呢?有一点是肯定的,连中国楼市都在宏调下走了十多年,文学翻译总不能丢给市场就不管不问。口惠实至,行政帮扶,中国的文学翻译才能平稳度过干涸期。
2.对市委书记捡垃圾当不妨“冷眼观之”
堂吉伟德
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消息,微博用户@橙子loveyou称,昨日上午10点左右和小伙伴们爬山,在毓秀山偶遇新余市委书记刘捷,当时刘捷正在清捡路旁的垃圾。该网友直呼不敢相信,呼唤小伙伴们都到毓秀山求偶遇!市委书记当起了志愿者,你会点赞吗?(8月31日《新京报》)
市委书记当志愿者,若是在一个“人人平等”的环境中,这本不足为奇。然而若在官本位国家,这却是一件稀奇之事。因为真实的情况是,官员高高在上并“藏于深衙”,很难有地气的机会,以至于官员下班后像常人那样去逛逛路,也会在
训。这些刚从幼儿园出来的孩子就参加军训,孩子们能适应吗?对今后孩子们成为学生会有多大的帮助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前往学校进行了采访。(8月31日新华网)
让这些刚从幼儿园出来的孩子就参加军训,与其说是一种”军训依赖”,不如说是一种“抢先教育”。殊不知,“抢先教育”除了加重孩子负担,别无益处;特别是,违背了儿童成长规律,这种拔苗助长式的教育方式,结果必将造成对孩子身体和心灵的双重伤害。可见,当地教育部门应紧急叫停儿童军训活动。问题是,叫停儿童军训容易,叫停“抢先教育”却难上加难。
“抢先教育”方式,虽然在社会上饱受诟病,但丝毫也不影响学校和家长“抢先”的心态和行动,甚至“抢先”成风,且这股风愈刮愈猛。必须承认,“抢先教育”,是一种非理性的家庭教育方式。特别是,被称为“最抢先妈妈”的武汉市民徐禾,让年仅5岁的儿子已受过17项培优,投入近12万元培优费,不惜钱财,甚至放弃工作,给孩子当全职陪读,已经演变成了一种病态的教育方式,对孩子、对自己、对家庭,都是一种伤害。
要知道,“抢先教育”方式,不仅削弱了正常的教育功能,从长远看,也不利于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从表面上看,“抢先教育”,或许暂时解决了孩子的生活问题和学习问题,但同时又会使孩子失去独立自主、自我锻炼的机会。孩子在“抢先教育”的重压下学习和生活,不仅觉得没有一点自由空间,心理也会变得非常脆弱,从而害怕失败,一旦他们学习成绩不好、学业受挫或就业不利,将会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至于让小学一年级新生参加军训,更是将小学教育“中学化”了,这种违背孩子成长规律的“抢先教育”,已成为一些孩子身心不可承受之重。
“抢先教育”绝不等同于早期教育。任何早期教育的目的,都是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因此,教育部门应担负起义务教育的社会责任,加强对义务教育的“减负”管理,坚决向儿童军训之类的“抢先教育”说“不”。要加强对学校和培训机构的监管,当好子家长的参谋,引导学校和家长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教育方式,不拔苗助长,不搞一刀切,根据孩子不同年龄段的心理、生理特点施教,让孩子们学得快乐、学得有趣、学得有进步。(汪昌莲)
4.“众筹办私塾”看点不在“行跪拜礼”
朱昌俊
几天前,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震在微信朋友圈发表声明称,将放弃硕士研究生导师职务,将以众筹的方式开办私塾书院。8月30日,黄震表示,停带硕士研究生后,将探索以众筹方式建立私塾,用于进行纯粹学术的探索。“其实是对教育模式的一种探索。”黄震希望各方能对不同意见和做法多一些宽容和包容,允许试错探索。黄震在声明中还提到,如果今后仍有学生希望能师从于他,可考虑他即将开班的私塾书院,“行跪拜之礼,且与其父母签约,方得入门。”(8月31日《新京报》)
历来之于大学教授的辞职行为,总难免给人以突破现有高校行政化体制的印象。黄震请辞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职务,同样不例外。这个标签,也是一部分支持者的最大理由。但也不乏质疑者指出,仍留任高校职务的黄震,私自创办私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行跪拜礼”的要求是否有重蹈封建教育弊端之嫌?种种支持与质疑或都有其理,但细究起来,黄震的这项个人抉择,真正值得关注之处,或在这些标签与细节之外。
一方面,正如黄震个人所坦陈的:确实感到这些年来学术环境和学风变化很大,有些学生求学态度有些浮躁。另外,每年都要带十几个学生,确实有些累,不能对学生进行个性化指导,不愿误人子弟。关于现有研究生教育的弊病,“一个研究生导师带三四十个研究生”的传闻,早已非新闻,其所反映的当下研究生教育的弊端与水分亦是客观存在的。在这个意义上,黄震请辞导师职务,个中所蕴含的对现有研究生教育体制的挣脱意味,确实不容否认。
但另一方面,如果过于夸大“众筹创办私塾”对于大学体制的反叛立场,则未免是一种想当然,也不利于真正还原这种行为的真正价值。首先,黄震创办私塾的想法,早在20多年前自己上研究生时就已经萌发,以此而言,它更像是一次自我的圆梦。
其次,黄震采取的是以众筹的方式来办私塾,也即是说,它离不开当下互联网金融的大背景。而这与其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的身份显然密切相关,在某种程度上可谓是自身学术行为的一种延伸。众筹办私塾究竟能走多远,尚需观望,但互联网web2.0时代的来临,对于各个领域的颠覆与变革正在现实地发生,教育行业同样不可能例外。置于这种大背景下,黄震的行为被视为是互联网背景下教育方式的一种探索,可能更为客观。
还应看到,以往提到现代形式的私塾教育,多见的都属于国学教育,且由于其中被扭曲案例的大量存在,而屡遭诟病。但黄震有着法学和经济学背景,与国学私塾显然大为不同。如果仍以过往的经历来审视他的众筹私塾,难免存在偏见。
至于“行跪拜之礼,且与其父母签约,方得入门”的规定,或也不必过于担心。严格说来,这里所谓的“私塾”只不过是形式上的传承,其实更相当于“私人定制式”的个性化教育,有别于高校教育中的“大锅饭”;而“行跪拜礼”似乎值得商榷,但在我看来,也仍只是符号意义大于实际内涵,更多可能是一种营销的噱头,将之与封建教育类比,或存在夸大。
因此,黄震的行为首先应被视为是一种自我探索的圆梦或说创业,其次,更应看到这种探索是发轫于研究生教育屡遭诟病,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时代下的一种创新。它以“先行者”的姿态说明,借助互联网的影响,从国外的公开课,到众筹办私塾,教育的形式正在或将经历更大的变革与创新,传统的高校教育如何抓紧或迎战这样的机遇与挑战,已经是一道需要严肃应对的课题。
当然,黄震请辞研究生导师,但并未完全辞去高校的工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仍有待观察;而这种不授学历的私人定制式教育究竟能获得多少学子的响应和市场号召力,也需时间来给出答案。但在之前,面对这样的个人化选择,作为围观者确实既没必要夸大其对于体制的逆反一面和对教育创新的整体意义,但也无需对于个中可能存在的弊端而予以“棒杀”,毕竟,在沉寂化的高校体制下,这样的个体选择,其“探索”价值仍不应该被否定。
5.“偶遇官员”为何总被疑?
郭文婧
8月30日中午,网友和朋友爬山,碰到新余市委书记刘捷在捡垃圾,于是发了微博,仅过6分钟,新余市委宣传部官微@新余发布便作了转发,结果这两天连遭网友质疑系策划,认为发微博网友在宣传部门实习,工作就是“写微博”,而且这些照片拍摄于不止一个地点或角度。(9月1日《新华网》)
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这就是“狼来了的效应”。新余市委书记被偶遇捡垃圾被质疑系策划,之前,阜阳市委书记坐公交车、郑州市委书记自己买票坐地铁、长沙市委书记扫马路等等,都一样遭到了质疑。“偶遇”官员被质疑,毫无疑问,首先应该反思的是官方,为何老百姓不相信能偶遇官员?更不相信能偶遇做平民事情的官员呢?
其实,我们稍稍注意就会发现,“偶遇”的官员都是大领导,不是书记、就是市长。“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即使群众不认识所有的公务员,但除了书记、市长,认识副书记、副市长、各部门领导的群众还是不少的,为何总不能偶遇这些领导的平民行为呢?如果只能偶遇书记、市长,至少说明整个公务员队伍还没能让群众偶遇到习以为常的程度,这种背景下质疑偶遇领导为策划,也就不奇怪了。
另外,每次群众偶遇领导之后,反映的顺序依次是官方宣传部门,然后是大众媒体,虽然这种反映有“职业敏感性、政治性”的因素,但也反映了新闻的官僚化气息,导致了群众的反感。领导业余时间选择平民生活,那是领导个人的私事,被群众“偶遇”了,何不坚持先民间、再传媒、最后官方的顺序呢?即使是真的“作秀”,要放大“作秀”的正能量,也
应该依照新闻传播的规律,要在“螺旋”沉默的过程中恰到好处地设置议程。
如果群众对一个领导干部,普遍都非常了解,对他的一言一行也就有了自己的判断,尽管这种判断有时候会被真相刻意蒙蔽。偶遇领导之所以被质疑,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领导还是太神秘,广大群众除了在电视、报纸、网络新闻上经常看到领导之外,现实生活中的“偶遇”竟成了新闻?广大群众对官员身份背景、家庭情况、财产情况等都不清楚,自然也就难以正常去判断一个官员的“平民”行为,所以偶遇被质疑是策划的,也就很正常了。
对待“偶遇”官员被质疑,其实,官方根本不需要解释,而是要通过群众路线实践活动,逐步让群众习惯偶遇官员,偶遇到连个微博都不想发的程度,质疑自然也就没有了。而一旦被质疑,官方立马来解释,除了“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之外,还容易激起部分群众的逆反心理,甚至别有用心者,会用一些似是而非的技术手段,来进一步分析和论证这种偶遇是被策划的,从而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
偶遇官员总被疑,看似是一件小事,实则反映了一个真实的问题,那就是群众对官员的信任度还不够高,官群之间的关系还比较疏远。“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如果我们的官员拿出“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胸怀,新闻宣传部门也不要只是仅仅围着领导转,那又何必在意“偶遇”被质疑呢?
6.“我为贪官改笔录”需要另类解读
堂吉伟德
2012年12月30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公安局刑警队抓获了一个以县处级领导住所、办公室为目标的盗窃团伙。然而,随着正阳县县委书记赵兴华被纪委调查,却牵出了案中案。被盗后,赵兴华在听完办案民警的汇报之后表示,“我这里是被盗了,但没像你说的那么多,就几千元钱而已!”随后,刑警队办案民警迅速修改了笔录——原本100多万的盗窃金额,变成了6040元。(9月1日《法制晚报》)
明明被盗100万元,最后的口供笔录却被改成了6040元,如此巨大的差异不是贪官“不差钱”,而是心有焉焉下的“断尾求生”。在“小偷反腐”成为一种潮流之时,原本应有的续集却因为办案警察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而中止。反腐调查无意中扯出了案中案,“我为贪官改笔录”的案情也终于浮出水面,相关人员被追刑让人大快人心,也应了那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老话。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让人改笔录”并非正阳县县委书记赵兴华一人之举,几乎所涉“偷官”之地都概莫能免,由此可见“心中有鬼者”不在少数,也难怪有小偷“专偷官而不偷民”。稍懂法理常识的人都知道,偷盗一百万元和数千元之间,在量刑上存在很大的差距,巨偷和小偷之间也在天壤之别。怪不得小偷都成了“打不死的小强”,源于他们偷的对象都在“求求你改笔录”,并造就了小偷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由此不难看出“权力的凶猛”,在“权力通吃”的语境下,这样的状况几乎无法避免。别说普通民警,就是职务和级别更高者,恐怕也很难顶住来自上面的压力,更何况还有“政府发函法院”等赤祼裸的权力干预,不改变司法成为行政“家丁”的现实,不确保其应有的独立性,那么类似的情况无法杜绝。从某种意义讲,强化对权力的治理和约束,将其真正关进笼子里,既是对他人安全的保护,也是对司法公正的维护。
因而,加强权力约束不仅是对权力者本身的保护,也是对规则和秩序的维护,并给其他群体提供安全保障。时下腐败现象出现“窝案化”的趋势,往往就是“扯出一个萝卜带出一堆泥”,既说明权力的失控导致其滥用的扩大化,又说明若不加以限制将会形成连锁反应,并造成危害的扩散。“我为贪官改笔录”是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表现,但若是限制了大的权力滥用,这种情况或许就可以预防。正是因为对权力控制失灵,才使得其他看似有效的手段,都未能发挥作用,反倒成了帮其脱罪的工具,一些人为个人利益还会有意“媚权”,比贱和比坏的官场环境和体制生态就会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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