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含义怎么解释?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20 06:17:10
遗嘱的含义怎么解释?
遗嘱的含义怎么解释?
遗嘱的含义怎么解释?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的有效要件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