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公司,共投资230万,甲投资100万,第一次2012.1.1,50万,第二次2012.6.1,50万;乙投资80万,第一次2012.3.1,50万,第二次2012.8.1,30万;丙投资50万,于2012.5.1.2013.6.1有人出400万买公司所有股权,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8 07:50:01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公司,共投资230万,甲投资100万,第一次2012.1.1,50万,第二次2012.6.1,50万;乙投资80万,第一次2012.3.1,50万,第二次2012.8.1,30万;丙投资50万,于2012.5.1.2013.6.1有人出400万买公司所有股权,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公司,共投资230万,甲投资100万,第一次2012.1.1,50万,第二次2012.6.1,50万;乙投资80万,第一次2012.3.1,50万,第二次2012.8.1,30万;丙投资50万,于2012.5.1.2013.6.1有人出400万买公司所有股权,于是甲乙丙3人商定分钱方案,结果为退回每人的原有投资230万,剩下的分别根据每人的投资时间、金额合理分配,问每人可以拿到多少钱?
因为每人的投资金额和时间不一样,所以势必出钱多的人或出钱早的人可以分到的钱更多,所以必须考虑时间和金额的因素.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公司,共投资230万,甲投资100万,第一次2012.1.1,50万,第二次2012.6.1,50万;乙投资80万,第一次2012.3.1,50万,第二次2012.8.1,30万;丙投资50万,于2012.5.1.2013.6.1有人出400万买公司所有股权,
如果不考虑公司品牌溢价以及人工成本等因素,单纯按投资收益计算如下:
总盈利:400-230=170万元
月万元投资盈利:170÷[50×(12+6-1)+50×(12+6-6)+50×(12+6-3)+30×(12+6-8)+50×(12+6-5)]=17/315万元
甲:17/315×[50×(12+6-1)+50×(12+6-6)]=78.2540万元
乙:17/315×[50×(12+6-3)+30×(12+6-8)]=56.6667万元
丙:17/315×[50×(12+6-5)]=35.0794万元
可以按投资额与时间的积所占比例来计算
甲50*17+50*12=1450
乙50*15+30*10=1050
丙50*13=650
所以甲分170*1450/(1450+1050+650)=78.25万元
乙分170*1050/(1450+1050+650)=56.67万元
丙分170*650/(1450+1050+650)=35.08万元
甲的资金进入公司运作的数目和时间是50w~17个月,50w~12个月
乙50w~15个月,30w~10个月
丙50w~13个月
除却230w原资金,还有170w分红
计算加权百分比
甲=170x(50x17+50x12)/(50x17+50x12+50x15+30x10+50x13)=78.25w
乙=170x(50x15+30x10)/(50x17+50x12+50x15+30x10+50x13)=56.67w
丙=170x(50x13)/(50x17+50x12+50x15+30x10+50x13)=35.08w
最后结果甲178.25w,乙136.67w,丙85.08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