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计算题~某演员系中国公民,供职于北京京剧团,2011年1月到5月已按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六月份应税工资收入6000元,另有收入如下:本单位发放的年终奖12000元 随京剧团赴各地巡回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4 15:16:14
个人所得税计算题~某演员系中国公民,供职于北京京剧团,2011年1月到5月已按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六月份应税工资收入6000元,另有收入如下:本单位发放的年终奖12000元 随京剧团赴各地巡回
个人所得税计算题~
某演员系中国公民,供职于北京京剧团,2011年1月到5月已按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六月份应税工资收入6000元,另有收入如下:
本单位发放的年终奖12000元
随京剧团赴各地巡回演出,获京剧团另付出场费6000元.
自行参加一场由甲单位组织的商业演出,获出场费60000元,从中拿出2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给敬老院.
自行参加一场由乙单位组织的商业演出,根据协议,其出场费为3000元.
转让商品房一套取得转让收入800000元,该房屋原购进价为600000元.
在境外出版自传一本赚稿酬10000元,还在当地缴纳税金10000元,并取得所得税来源国纳税凭证.
问:6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以及乙单位代付的个人所得税额.
个人所得税计算题~某演员系中国公民,供职于北京京剧团,2011年1月到5月已按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六月份应税工资收入6000元,另有收入如下:本单位发放的年终奖12000元 随京剧团赴各地巡回
1、工资应缴纳的个税计算:6000-2000=4000(元),确定适用税率为15%
工资个税税额=4000*15%-125=475(元)
2、年终奖应纳的个税计算:12000/12=1000(元),确定适用税率为10%
年终奖个税税额=12000*10%-25=1175(元)
3、巡回演出应纳个税计算:加回当月工资计算,6000+4000=10000(元),确定适用税率为 20%
巡回演出所得个税个额=10000*20%-375-475=1150(元)
4、参加甲单位演出所得个税计算:
扣除的费用额=60000*20%=12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00=38000(元)
扣除捐赠后的应纳税所得额=38000-20000=18000(元)
确定适用税率为20%
应纳个税税额=18000*20%=3600(元)
5、 参加乙单位商业演出所得个税计算:
应纳个税各额=(3000-800)*20%=440(元)
6、转让商品房个税计算:
转让商品房应交的营业税费=800000*5.5%=44000(元)
转让商品房应交的印花税=800000*0.05%=400(元)
转让商品房应交的个税税额=(800000-600000-44000-400)*20%=31120(元)
7、境外出版自传赚稿酬100000万吧?那么计算如下:
稿酬所得个税税额=100000*(1-20%)*40%-7000-10000=15000(元)
根据以上计算,6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75+1175+1150+3600+440+31120+15000=52960(元),其中乙单位代付的个人所得税额为4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