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人遂书榜揭于市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5 07:09:40
吏人遂书榜揭于市
吏人遂书榜揭于市
吏人遂书榜揭于市
宋朝田登做州官,为避官讳不许百姓言“登”,因登和灯同音.于是点灯就成了“点火”.元宵放灯就只好“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吓得百姓四散.这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由来.
故事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名“登”,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他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出处陆游《老学庵笔记》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鞭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值上无效灯,许人人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日:“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释义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比喻反动统治者能够胡作非为,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