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最新修改后的“工资薪金”个税税率表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20 15:21:45
2011年6月30日最新修改后的“工资薪金”个税税率表
2011年6月30日最新修改后的“工资薪金”个税税率表
2011年6月30日最新修改后的“工资薪金”个税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法(元)
1不超过500元的 50
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25
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125
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375
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1375
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3375
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6375
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10375
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15375
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去费用扣除额1600元/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是: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0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1600元,则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9000-1000-1600=64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400×20%-375=905元.
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支付人负责代扣代缴,支付人是 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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