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权人行使质权的方式为哪几种?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2/01 13:42:03
动产质权人行使质权的方式为哪几种?
xRR@ L~E?JHHby.T *E!$\>/P1o3ݧϜsZ}zOc"٩r 5 bI9TX53B{ƓcNJB&e,D7B+'C.5=Ղx&`~4"AfkACU,+

动产质权人行使质权的方式为哪几种?
动产质权人行使质权的方式为哪几种?

动产质权人行使质权的方式为哪几种?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可以看出,质权的实现方式有以下三种:(1)折价,就是当债权到了清偿期而没有被清偿时,质权人与出质人订立协议,由质权人出价购买质物,从而取得质物的所有权.(2)拍卖,在实践中这是动产质权实现的最主要的方式.质物的拍卖不同于抵押物的拍卖,不需要申请由法院为之,而是由质权人自行为之,一般也称为自行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