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民主制度完善过程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2/02 04:22:52
英国民主制度完善过程
英国民主制度完善过程
英国民主制度完善过程
英国君主立宪制建立后,制定了一系列限制王室的法案(1689年《权利法案》)
逐渐地,国王退出政坛,1721年出现内阁首相.内阁大臣由议会中多数党组成;首相由多数党的领袖出任;内阁必须集体对议会负责;如果议会不信任内阁,内阁应全体辞职.这样,以议会为基础的内阁掌握国家政权.需要明确指出的是那个时候的英国新建的共和国是大土地贵族、大商业贵族的共和政体,所维护的是少数贵族的利益,连多数的工业资本家都没有任何政治地位.因此,只是少数人的共和,不是多数人的共和,更不是全民共和,不是民主制政体.
这些贵族一方面以人民的要求打击王室权利,一方面又千方百计地限制中小资产阶级和平民,利用中世纪沿袭下来的选区划分和议员分配控制国会.土地贵族和金融贵族把持的国会经常做出损害工商业利益的决定.比如,1815年国会通过《谷物法》,人为地维持国内粮食的高价,直接影响工业资产阶级和平民的利益.工业资产阶级和平民联合起来同政府斗争.逐渐地,出现了工业资本家的组织制造商公会.随着工业资产阶级势力的增大,他们极力要求改变政治上的无权地位,在工人群众争取普选权斗争的推动下,掀起了议会改革斗争运动.
议会改革
1829年,伯明翰工业资产阶级组成以阿特伍得为首的伯明翰政治同盟,之后,类似组织在其他地方相继成立,要求改革国会.他们宣布和工人联合,竭力争取工人群众的支持.在广大群众的压力下,1830年重新上台执政的辉格党人表示赞成改革,提出《议会改革法案》,1832年6月被国会通过,经国王批准生效.这是英国历史上第一次国会改革.改革法案对选民区域进行了调整,取消了56个“衰败选区”,减少了30个选区的议员席位,将空缺的席位让给新兴的工业城市和居民较多的郡.法案还降低了选民的财产资格,使各郡的富裕农民和城镇有产者取得了选举权.选民人数从1830年的47.8万人增长到1832年的81.4万人.新增加的选民大部分是工业资产阶级.
通过第一次国会改革,工业资产阶级参与控制国家政权.国家所维护的阶层从少数贵族变为比较多的工业资产阶级,但人数更多的平民却不在保护范围内.国会被工业资本家控制.资本家通过国会限制工人权益.工人在资本家的工厂里做工,受资本家的剥削,生活非常贫困,在政治上也没有权利,司法也很难公正.无产的工人和资产阶级形成国家的对立阶级.这样在工人和资产阶级的对立矛盾中,国家的性质又继续向民主制发展.
刚开始,工人通过毁坏机器来斗争,到了18世纪晚期,开始出现工人组-工会.英国国会在1799—1800年通过了禁止工人结社的法案.在工人斗争的强大压力下,1824年,国会被迫将其废除.之后,工人斗争运动继续壮大,1829年,英国出现了第一个全国性的纺织工人组织,1834年又成立全国工会大同盟.1836年爆发世界上第一次全国性的工人运动宪章运动.第一次国会改革成果只是让工业资本家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工人依然被排除在选举之外,引起工人的强烈不满.1836—1837年的经济危机是宪章运动的直接经济原因.1836年6月“伦敦工人协会“成立.次年6月,协会提出以争取普选权为中心的六点要求,并于1838年5月以法案形式向社会公布,被称为《人民宪章》,得到广大工人和小资产阶级的支持.广大工人和小资产阶级开始了为争取宪章实现的斗争运动.1839年7月12日,国会否决了《人民宪章》,伯明翰工人举行关键词,各地群众举行关键词和关键词声援.政府派军队关键词.1840年7月,宪章派在曼彻斯特召开代表大会,成立了全国性的统一组织-全国宪章派协会,会员多达4万人之多.1842年,宪章派提出更为激进的第二次请愿书,除了坚持《人民宪章》的六点要求外,还提出了取消资本家对土地和资本独占的要求.330万人表示支持.但是,国会依然否决.8月9日,曼彻斯特工人首先宣布关键词,关键词浪潮很快波及全国,但又被政府关键词.1848年,全国宪章派协会又提出第三次请愿书,表示支持者达500多万人.但又被政府镇压.到60年代,形成了两支运动力量,一是资产阶级激进派科布登等人领导建立的“全国改革同盟”,一是有国际工人联合会支持的英国职工联合会.1867年,国会改革法案终于通过.主要内容是:取消46个“衰败城镇”在下院的席位,将其转给工业城市.降低选民财产资格,扩大了选民范围.1884年的议会改革将选民扩大到农业工人,大大增加了选民数.在选区划分上,除22个城市外,其他各城市和各州一律实行单一代表选区制,基本上接近于平等代表制原则.此外,议会还通过了“取缔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法”、“议会法”等,把每届议会期限从7年缩短为5年;实行下院议员薪金制,扩大下院权利,限制上院权利.广大公民逐渐地得到了国家政权的保护,国家的性质向民主制大大地前进了.
可以说,所有的共和国早期都是被大资产阶级控制国家权利,因此,各个新建的共和国都曾发生声势浩大的关键词,促使各国向民主制前进.
在19世纪后期,英国、比利时、奥地利、意大利、希腊、法国、西班牙、荷兰等国均实现了成年男子的普选制.在社会许多方面都有了民主制改革.19世纪80年代以后,德国议会相继颁布维护工人利益的法案,如《疾病保险法》、《意外灾难保险法》、《老年及残疾保险法》、《青工保护法》等.还建立劳资仲裁法庭.英国也颁布了一系列劳工立法:《工会法》承认了工会的合法地位,《企业主和工人法》宣布劳资双方在法律上地位平等,《工人阶级住宅法》改善了工人的居住条件,《工人赔偿法案》、〈防止虐待儿童法案〉、〈工厂争议法〉等维护了工人的利益.另外还有一些关于卫生、环境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