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特点是?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7/11 12:10:36
司法的特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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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特点是?
司法的特点是?

司法的特点是?
司法的被动性:行政权在运行时具有主动性,而司法权则具有被动性.  
司法的中立性:行政权有倾向性,司法权则要求绝对的中立性.司法中立指法院以及法官态度不受任何因素影响  
司法的形式性:行政权更注重权力结果的实质性,而司法权更注重权力过程的形式性,即程序性.  
司法的专属性:行政权具有可转授性,司法权则具有专属性.  
司法的终极性:行政效力非终极性,司法权效力有终极性.司法权是最终、最权威的判断权.是司法权典型特征  
司法的交涉性:行政权的运行方式具有非交涉性.司法权运行方式的交涉性,即控、辩、审三方展开抗辩  
司法的非服从性:行政权存在层级的服从性,司法权的管理关系则是非服从的,以法律为准绳是司法的本质体现.  
司法的公平优先性:行政权的价值取向是具有效率优先性,司法权的价值取向具有公平优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