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成文法典篇章体例结构的发展变化是什么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25 14:47:17
中国历代成文法典篇章体例结构的发展变化是什么
中国历代成文法典篇章体例结构的发展变化是什么
中国历代成文法典篇章体例结构的发展变化是什么
法经 隋朝人,隋开皇十四年(594)撰成《大隋众经目录》,简称《法经录》7卷.前6卷为别录、大乘毗尼藏录、小乘毗尼藏录、大乘阿毗昙藏录、小乘毗尼藏录、大乘阿毗昙藏录、小乘阿毗昙藏录(以上六录每录均有众经一译、众经异译、众经失译、集体化 别生、众经疑惑、众经伪妄六分)、佛灭度后抄集录(包括西域圣贤抄集、此方诸经抄集二分)、佛灭度后传记录(包括西域圣贤传记、此方诸德传记二分)、佛教灭度后著述录(包括西域圣贤著述、此方诸德著述二分),共九录四十二分.其分类法已撷取前代经录之长并加以系统化,但著录译经只记时代,不详年月,不别存佚,排次不依时代,不注引用的出处,是其缺点.</p法经 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但它并不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在《法经》之前,已经颁布了很多法典,只是不过不太完善.《法经》成为以后历代法典的蓝本,它的制定者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改革家李悝. 战国时期各国的变法很多,李悝也在魏国魏文侯的支持下进行变法,推行新政.其中之一就是制定了《法经》. 《法经》可分为三个组成部分,前四篇“正律”、杂律和具律,主要内容是治“盗”“贼”.《盗》法是保护封建私有财产的法规;《贼》法是防止叛 逆、杀 伤,保护人身安全和维护封建社会秩序的法规.《囚》是关于审判,断狱的法律;《捕》是关于追捕犯罪的法律;《杂》是有关处罚狡 诈,越 城,赌 博,贪 污,淫 乱等行为的法律. 《法经》共有六篇,即盗、贼、网(或囚)、捕、杂、具.《法经》首先确立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立法宗旨.李悝认为盗和贼是对统治的最大威胁,所以放在了最前边.贼是指伤 害 人和反 叛.杂是指 盗、贼之外的各种犯 罪行 为.具类似于现代刑法中的总则部分,规定定罪量刑的原则. 《法经》作为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在中国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首先,《法经》是战国时期政治变革的重要成果,也是这一时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法经》作为李悝变法的重要内容,也是对这一时期社会变革的肯定. 其次,《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成文法典的编纂奠定了重要基础.从体例上看,《法经》六篇为秦、汉直接继承,成为秦、汉律的主要篇目,魏、晋以后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了以《名例》为统率,以各篇为分则的完善的法典体例.在内容上,《法经》中“盗”、“贼”、“囚”、“捕”、“杂”、“具”各篇的主要内容也大都为后世法典所继承与发展. 希望对你有帮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