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的法律观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2 19:21:35
孟德斯鸠的法律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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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的法律观
孟德斯鸠的法律观

孟德斯鸠的法律观
孟德斯鸠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他特别强调法的功能,他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规律,那时候人类处于平等状态;人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孟德斯鸠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但同时又强调自由的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其中还提出了“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气候、土壤、国家疆域的大小都对一个民族的性格、感情、道德、风俗等会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