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6/09 19:54:48
如何理解《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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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如何理解《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如何理解《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含义包括两个层次:\x0d第一层次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其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的违法行为.对这种违法行为,应当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x0d第二层次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其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下的违法行为.对这种违法行为,应当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x0d之所以这样区分,主是是考虑在违法者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较小(《道路运输条例》将数额较小的标准定为2万元)时,按照违法所得一定倍数处罚不足以达到罚款的经济惩戒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直接明确罚款的数额幅度较为合适.上述两个层次的行政处罚是分开执行的,按第一层次执行行政处罚,就不能再按第二层次执行,二个层次只能按实际情况适用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