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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2 01:27:10 字数作文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字数作文

篇一:读书笔记 《一个人的村庄》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专 业 班

学 生 姓

学 生 学书 笔 记 级:英语1153 名:周欣 号:9115115321

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

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书是语文老师推荐给我们的,说是本难得一见的好书。我本是不爱看散文的,因总抓不住作者晦涩的情感,一来二往便觉得没意思起来。

首先看到的,是书的名字,给我以一种超然的感觉,便试着翻了一翻,果是本好书。很像今夜静谧的夜色,只少了那一缕清幽的桂香。但并不为少了这香而缺憾,反而因此更有自然的风韵。不温不凉的微风带动片片叶子,微微震颤扇来一股股温温的叶的清新。每多读一页正如夜色中多行一步,却又好像进入了一个新世界。每一片叶子都在传递它独特的气息。那看似不起眼的生命却独自骄傲地在世界一个只属于它的角落倾诉着衷肠。

书的文字异常朴实,果真应了作者农民的秉性。原想着,文人学者到底骨子里还是有股酸气,轻易是不会下地干活的。我总以为面朝黄土背朝天是只用来颂扬的。生活的节制,繁重的农活会把人变得现实,想若离了豪华富贵,“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这样的佳句又从何而来?生活的压力会压抑住一个文人的浪漫。这恰又是文人学者绝不能失去的。这正是刘亮程的伟大之处,他深入农民的内心,我从没有见过任何一个人把农民内心描写的如此透彻,把世界看得如此透彻。

在《最大的事》中他曾这样描述时间。他说:“时间本身也不是无限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情的时间用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我以前总认为事物总是可以消磨殆尽的,而时间却是无限的。不论作者的思想正确与否,他都给我以豁然开朗的感觉。原来事物换可以一个角度来思考,原来人生可以换一个角度来度过。

文中有许多惹人深省的观点,他没有站在一个人的角度,更不是站在一个文人的角度,他只是作为一个生命,自然的一份子,来陈述自己对周围生命的同伴的观点。例如,他在文中感慨道:“人把它们叫牲口,不知道它们把人叫啥。”是啊,太精辟了,人们总是自以为是,以为万物皆为我而生。作者却是真真正正地平等地对待了这些生物,它们进食,它们排泄,它们呼吸,它们争朝夕生存,它们与我们无异。我们用自己的狭隘的细想揣度它们,岂知它们亦有思想,知识我们不堪领悟罢了。

更有一篇精妙的,叫做《寒风彻吹》。通篇讲述了作者和作者家人与冬天的故事。我知道文中的冬天定有丰富的深意,我尚不能完全领悟,但透过那冰冷的文字我竟不禁寒战起来。那冷透过书本,从四面八方向我袭来,我看到了作者内心的害怕,我也说不清楚这怕。只是,这袭寒冷也来的太猛烈了,那么肆无忌惮,那么锐不可当。那冷像凌厉的剑锋一样从我身旁滑过我只觉它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我该怎么办?我无计可施。正如作者文中说的:“但在我的周围,肯定有个别人不能像我一样度过冬天。他们被留住了。冬天总是一年一年地弄冷一个人,先是一条腿、一块骨头、一副表情、一种心情??尔后整个人生。”

刘亮程有太多精妙的观点让我一一细读,如数家珍,只可惜现不能一一道来。又忍不住还想说他在《永远欠一顿饭》中写道的:“现在我还不知道那顿没吃饱的晚饭对我今后的人生有多大影响。人是不可以敷衍自己的,尤其是吃饭,这顿没有吃饱的饭,不可能下一顿多吃点就能补偿,没吃饱的这顿饭将作为一种欠缺空在一生里,命运迟早会抓住这个薄弱的环节击败我。”作者不太可能只单纯地在说吃饭,影射到生活中,竟发现每一件事都是这个理。“人是不可以敷衍自己的”,说的太好了。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这只有一次的人生应该如何度过?放弃顾虑,做一个真实的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就去改变它,做自己想做的。没有时间?可以不打篮球,可以不逛街。这样美妙的生命,切莫匆匆敷衍度过了。

作者在全文中都是以一个农民的角度来描述生活中的点滴却然我看到农民最博大、最丰富的胸怀。原来作者的思想原比我想象中要单纯的多,或者说是纯粹的多。又或者,作者的思想即是全部农民的情怀,只不过农民们涩于言语又或不屑于表达而已。我也十分热爱与向往作者所描绘的那种心境,单纯到只有生命,合上书本,闭上眼睛,我便能感受生命的律动。那一只只蚂蚁从我的眼皮底下穿过,它们太忙,无暇顾及我是不是对它们的行为好奇,它们就一只一只地走过??每个生命都忙于自己的事情,它们才不会为一个人停下来,也不会为其他任何一个其他的生命停下来。唯一愿意随随便便就停下来的,可能只有人类了,因为他们一心想要获得除生命以外的东西,然后渐渐失去越来越多的生命纯粹的快乐。

说多啦!不过《一个人的村庄》真的是本好书,就凭它单纯的写作素材,朴实的文笔,就以鹤立鸡群了。有许多作品,尤其是当代作品,越来越浮夸,尽弄些浓词艳句来唬人,让读者见到一艘精华绝伦的纸船,虽说下不了海,远不了航,到底还是唬到了不少人,让许多人不及细看就叹为观止。再说现代作品的题材,什么穿越、盗墓、修仙,各种诡异题材大肆盛行。这些作品无论如何都少不了哗众取宠之嫌,用尽了读者猎奇之心。渐渐地,我越来越意识到真正使一个作者熠熠生辉的,是他们的思想而非那些华而不实的辞藻。当然,我才疏学浅,不宜妄论。但只是,我的读后感嘛,我免不了一抒己见了。

真心喜欢这样洋溢着乡土气韵又毫无商业气息的文字。每一天就只要去生活就行了,不用为世俗所累。我想,我度过的最单纯的日子就是小时候了,确切地说,是刚出生的时候,那时,我什么也没有却又真真切切地拥有着全世界。当然,有时,我会细心地收集我有可能用心贴近自然的机会。那日早晨,我去买早饭,路过池塘,看到稀疏的荷花,泛起涟漪的水面,北风扫过的杨柳,清晨的风却分明明吹出了傍晚的落寞。我回来后,端了凳子,坐在阳台。我发现这是个令人心旷神怡的好地方。有风吹乱我的头发不说,还有一只小鸟停在阳台的栏杆上,他是感受到了我并无恶意还是根本不在乎我的存在?我不得而知,我也不需要知道。还有好几只蜜蜂在我身上停留,我轻轻屏住呼吸,希望我的小客人能停留地久一点。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怕它们呢?你不伤害它们,它们都懒得理你。阴阴的天,沉沉的风 ,静静的四周,耳塞里的音乐,时明时灭的太阳,摇摆的树枝,扭捏的树叶,哗啦啦地声响,自然的呼吸,清新的韵律。那一方阴沉的天,映着远处层层叠叠的电线塔,看一眼,目光便在风中凝滞。往事依稀在泛涌却又泛涌不起。虽才是十几二十年的心,却也积满了尘,若真的让心事一一翻起,尘起飞扬,当心晃了眼。我现想的是,在电线塔的那一头,有一片麦田,一条青埂,有我,一个人也好,有人作伴也行,在埂上,或停或走,或坐或立,自然随性。那一刻,没有作业考试,么有责任、负担,没有冷暖,甚至没有饥饿,没有呼吸。那一刻,多美妙,那大约是一辈子的宇宙也只有一次的逍遥。

我希望有朝一日,我也能遇着一知己,寻着一个安静的地方,过一种淡薄的生活,生活也许不富足,物资也许很淡薄,每日或许多有劳顿,但我可以用心去体生活中简单的香气和质朴的情感。

篇二: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他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守望着精神的家园,在这个家园里人与自然万物各适其所的和谐相依,每个生命的存在都有其不可剥夺的合理性,都是一个奇观,都有一部纷繁且无法穷究的心灵史,都保持着卓然独立的个性,因而也不能为外部世界的轻易改变。因为“其实这些活物,都是从人的灵魂里跑出来的。它们没有走远,永远和人呆在一起,让人从这些动物身上看清自己”,所以“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他写了“狗这一辈子”、“逃跑的马”、“最后一只猫”、“两窝蚂蚁”,也写了“一条土路”、“我认识的那根木头”、“野地里的麦子”和“一截土墙”,因为它们和黄沙梁的村民共同构筑了自己的精神家园。故乡的意义,在他的心中,始终有两层含义:一是生存之地,二是精神居所。作家曾如此说过:“故乡对中国汉民族来说具有特殊意义。我们没有宗教,故乡便成为心灵最后的归宿。”

他安详、贪婪地感受和享受着家园带给他的幸福和满足,家园永远是那心灵的栖居地,哪怕是破败的草屋荒芜的庭园也是心灵憩息的地方。在不断地迁徙,不停地漂泊中,我们在何处守望自己的精神家园,也许《一个人的村庄》是个很好的去处。

我们知道世上有如此多的虫子,给它们一一起名,分科分类。而虫子知道我们吗?这些小虫知道世上有刘亮程这条大虫吗?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个月或几天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一个听烦市嚣的人,躺在田野上听听虫鸣该是多么幸福。大地的音乐会永无休止。而有谁知道这些永恒之音中的每个音符是多么仓促和短暂。

“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奚以知其然也?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此小年也。楚之南有冥灵者,以五百岁为春,五百岁为秋;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而彭祖乃今以久特闻,众人匹之,不亦悲乎”?——庄子的《秋水》

寒蝉和灰雀这两个小东西懂得什么!小聪明赶不上大智慧,寿命短比不上寿命长。怎么知道是这样的呢?清晨的菌类不会懂得什么是晦朔,寒蝉也不会懂得什么是春秋,这就是短寿。楚国南边有叫冥灵的大龟,它把五百年当作春,把五百年当作秋;上古有叫大椿的古树,它把八千年当作春,把八千年当作秋,这就是长寿。可是彭祖到如今还是以年寿长久而闻名于世,人们与他攀比,岂不可悲可叹吗?

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此小年也。 这是上古最智慧的人发的精辟言论,刘亮程给这些小虫一下子翻案了,而且说的极为在理,只此一段,就值得为刘亮程的文字与哲思叫好。

记得那一年在野地,我把干草垛起来,我站在风中,更远的风里一大群马,石头一样静立着,一动不动。它们不看我,马头朝南,齐望着我看不到的一个远处。根本没在意我这个割草人的存在。

我停住手中的活,那样长久羡慕地看着它们,身体中突然产生一股前所未有的激情。我想嘶,想奔,想把双手落到地上,撒着欢子跑到马群中去,昂起头,看看马眼中的明天和远方。我感到我的喉管里埋着一千匹马的嘶鸣,四肢涌动着一万只马蹄的奔腾声。而我只是低下头,轻轻叹息了一声。

我站在风中,更远的风里一大群马,石头一样静立着,一动不动。它们不看我,马头朝南,齐望着我看不到的一个远处。根本没在意我这个割草人的存在。——《逃跑的马》

你读着读者就会被感染,也和刘亮程一样,像一个愚拙的割草人,只能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但是你的心中早已抑制不住的激动与澎湃,恨不得也变成那一群马中的一个,随着它们一起向远方奔跑, 或者,你已经不用真的去奔跑了,在表面看似宁静安逸的字里行间,你早已经随着心中的思绪飘飞到无止尽的远方了。所以说懂得这种意境旨趣的人,他不必周游世界,甚至于不想去周游世界,他却已经绕着每一个国度走了很远了,这大概就是阅读的乐趣之一吧。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早就有朋友推荐《一个人的村庄》,他们都对这本书大加赞赏,我便被引燃了兴趣。当我满怀欣喜地找来阅读之后,却大失所望。从体裁上看,像散文?像小说?什么都像,可又什么都不像!从内容上看,除了马呀,驴呀,狗呀,甚至蚂蚁,小虫的,还有那个荒芜的村庄,他到底要表现什么根本没看懂。只是感觉语言粗劣、甚至是无厘头,根本读不下去,因此没读完便放下了。假期开始了,有充足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也想读点书充充电,便又想起了《一个人的村庄》。我相信朋友们的审美情趣,相信他们的文学鉴赏水平,他们建议我去读的书,也一定不会错。因此我再一次捧起这本书,认真地开始了阅读。我希望能够咀嚼出它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语言很独特,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记得有人这样写他:“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我觉得很深刻。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也许就是那种叫“乡土感”的东西吧。

乡土的语言同样有着极为细腻地表达。如他在《远远的敲门声》中写到:“我时常怀想起这样一个场景:我从屋里出来,穿过杂草拥围的沙石小路,走向院门……”他在此特别这样自问:“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牢牢记住了这个场景。”为什么恰恰是“我从屋门出来,走向院门……两道门之间的这段距离,是我一直不愿走完,在心中一直没让它走完的—段路程。”然而“多少年之后我才想明白:这是一段家里的路。它不同于我以后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在这里“我走得轻松自在,不像是赶路,只是在家园里的一次散步。一出院门,就是外面了。马路一直在院门外的荒野上横躺着,多少年后,我就是从这道门出去,踏上满是烫土的马路,变成一个四处奔波的路人。”关于“家”,我们常常形容为“港湾”,形容为“母亲的怀抱”,但是从文化语境上讲“家”只是一个词义相对单薄的词,而“乡”的内涵相对则要显得丰富深厚得多。这两个词的意义看似相近,而实则有别,只有把它们合在一起,才会让你感到意味深长。所以刘亮程在他的文字中,看似仅仅在写着独属于自己那个乡村里的家,但对于有“家”而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家乡的人,却不难从中读出很深的感触。他的这类乡土感受,显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乡土感所能完全加以涵盖的。我常常听到关于写作中的独特,另类,我

想这应该是一个作家身上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也正是这种东西,决定着一个作家的前途(转 载 于:wWW.smHAida.cOM 海达范文网: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和命运吧。

资料介绍,刘亮程的家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黄沙梁,这是一个十分贫瘠的沙漠边缘地带。在这里生活着一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纯朴农民,也孕育了刘亮程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作家。

刘亮程的文字透视着他的孤独。

说到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道:“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们,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像啊,没人会感兴趣。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又是时间,不仅把人和事淡化了,更把希望中的景致摧毁了。这种摧毁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留给人一种苍凉和无奈。

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故而,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是作者内心最真实的感受,也只有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我想,是不是我们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呢?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无论世界怎样车水马龙,怎样喧嚣沸腾,自己都是孤独的,心底的苍凉,只有自己才会真正的理解。

在刘亮程的文字中,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羊、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

刘亮程的散文写“物”明显要多于写“人”。似乎他对那些极其普通的草木与牲畜,也总能别有一种了然和会心,所以它们一经出现在他笔下,往往都会给人带来一种很新鲜、很深邃的感觉。但刘亮程回过头来会不无狡黠地告诉你:“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认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正是由于他能够在事物这面“镜子”里,看清了人生的某种面貌或意味,所以他才能够时常把物境和人境写“通”了。比如他这样写到狗:“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

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在这里他看似在感叹狗的一生,其实笔笔道出的,不也是人间的沧桑吗?做人难!!

《一个人的村庄》是极端的,他对一切乡土的东西毫无保留地赞颂,这种不计客观的近乎沉湎的偏偏执的爱,令我异常惊讶,又不能不去赞赏。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还在怀疑,我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读懂《一个人的村庄》呢?我的这些文字所表述的是不是有点意思呢?如果有人说你懂了,你的解读很准确,那我一定会心花怒放。至于好在哪里,我还是说不出来,“很特别”是我给的定位。对于这种特别的文字,我心存敬仰!

篇三: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作者:贾紫萱

班级:高一20班

在学校的阅读课上,我第一次认识了这位作家,刘亮程先生。他富有灵性的文字与其笔下诗化的乡村生活深深吸引了我。我觉得本书的魅力就在于刘亮程并没有用许多花哨的手法来修饰他所描写的东西,只是用最简洁、最明了的词句去完成他的叙述,也正因为如此,他让我看到了不同的村庄。

我的老家在江苏的一隅,是一个很朴实的村子,它留给我的总是那丝丝缕缕的炊烟和人们脸上深深的沟壑一样的纹路。可就是这样一个村子却与刘亮程笔下的村庄有着许多异同点。黄沙梁村抵触西北地区,大风一扬,黄沙漫天,跟我们家乡不一样,我们家在南方,四面环水,房子都是倚水而立。村子里家家户户都已熟知,见了面就会打声招呼,寒暄两句,不会像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在书中,与刘亮程最“亲密”的大概就是牲畜了,驴、狗、牛好像是每户人家的必须品。我们家乡很少有这类牲畜,最多的就是鸡和狗,但意外的早上我们并不能听到鸡鸣声,你问我为什么?可能是因为被圈养惯了吧,忘了自己吧!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土粒。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一个人的村庄》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炊烟是村庄的根》。每年一回老家,第一眼总是那各家各户烟囱上交错相缠的炊烟。村子里平时没什么人,孩子们上学,大人们常年在外打工,老人们下田干活,只有过年才会有那么些生机。我喜欢烧火,每次烧饭,我都会主动烧火,总是在那个堆满稻草和豆杆以及周围半封闭的被熏黑的围墙找到归属感,找到了我应该在乡村里找到的事物。人是乡村的魂,炊烟是村庄的根。

刘亮程以一个旁观者,一个游荡者,一个孤独者的形象“我”贯穿全文,试图融入却从未成功。“我”以独特的视角和眼神讲述了黄沙梁村的种种,“我”在村里游荡,与自然很好的融在了一起,合二为一。“我”在享受孤独,享受着一个人的狂欢。书中每一处都会透露着淡淡的悲伤和对一切乡土事物毫无保留的赞颂。“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这是怎样的一种无奈与荒凉。

在书中,写“物”要远远多于写“人”,可能是因为我家也养狗的原因,我对先生笔下的《狗这一辈子》也感触颇深。“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在这里他看似在感叹狗的一生,其实笔笔道出的,不也是人间的沧桑吗?

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有人说,“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如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村庄富有起来,为了表示自己过上了好日子,从而推翻曾经好的坏的等所有的一切,以前只能在城市里看见的高楼大厦,我却在当今的村庄里看见了缩影。而从刘亮程的笔下,我好像找到了那种感觉,那种归属感,那种真真正正的乡村生活。 曾经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在没读这本书之前,我对这句话感到好笑,心想,难道不安静就不能读懂这本书吗?读完之后我才知道,这种安静不只是环境的安静,不只是心灵的安静,而是放空自己,随着那个“我”去寻找远离喧嚣的孤独。

篇四:《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品尝寂寞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有点茫然,看不懂读者要表达的意思,有时候甚至觉得有点语无伦次,看得'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读着读着牵出了我深深的乡愁,对于生我养我的村庄,无论离开了多久,那里依然是我的根,由于刚回家探亲回来,思绪还未完全回到现实中来。读了此书使得人心更静、乡情更浓、思念更切。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即使如此,他依然不舍得离开这片土地,对远在他乡奔波的我来说,村庄里有我美好的回忆,那里的物自然和谐,那里的人热情慷慨,相比作者来说在村庄我有着甚于他的幸福。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村庄生活是苦的,也是甜的,我出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深深的懂得农民的艰辛与无奈,那时候我们就无比羡慕生活在都市里人儿,向往着他们光鲜亮丽的生活。等我们长大了,一脚踏进繁华都市以后,与我们想象的生活大相径庭,此时的我无比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的空气,然而为了生活中的无可奈何,我们依然在远方奔波,做不到作者那种隐于世的豁达,尤其是在远在他乡读这本书的时候,寂寞孤独之感常常催人泪下。

《最美还是我们新疆》这首歌被无数的新疆朋友所熟知,无论他们走向何方,这里依然是他们最大的牵挂。就在暴恐份子张狂破坏他们家园的时候,无数的仁人志士即使远在他方,他们也通过各种渠道来发声亮剑,共同维护美好家园。这就是'家'的力量。 我来到新疆已有四年多的光景,我作为一名'三支一扶'志愿者来到新疆,起初我以为我要去的团场是贫困而又杂乱的,住土坯房,每晚与老鼠共眠,落脚之后发现这的优雅舒适远超我的想象。尔后辗转考取乡上的公务员,这里有宽敞明亮的办公楼,有温馨舒适的干部周转房,有着整齐如一的安居富民房,还有人人向往的大别墅……谈起来疆之前心中所想的新疆与现实中的新疆不自觉的自己就成了话痨,如果让百姓去谈新疆变化那更是数不胜数。

在刘亮程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作者通过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他儿时生活在黄沙梁的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牲口,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间,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俨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没有过多的修饰,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里还透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随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春耕秋收;随他一起听鸟的耳语、虫的呢喃。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之心看这万物,你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书中这样写道:'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作者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激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在如今快节奏的繁忙生活中,人心变的较为浮躁不安,这时候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他那朴素的语言和浓浓的恋乡情绪,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灵。在心情烦躁时不妨找一个僻静的角落读一读这本书,偶尔闭上双眼静悄悄的呆在刘亮程的身边以刘亮程的角度去看黄沙梁,而我们看到的画面中多了一个人,那就是作者刘亮程,这时候的我们就像书中所说'我在偷窥冯四时,肯定有很多双眼睛已暗暗观察了我很多年'.这种视觉角度犹如观看'戏中戏'给人以更加奇妙的新鲜感。在品尝寂寞的同时,寻找读书的乐趣。

篇五:环县五中王丽娜《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的床头多了一本书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有时看见了便随意一翻,翻到哪就看哪,因为如此自然、趣味、质朴的文字处处都能勾起我儿时的回忆,我喜欢能让我想起故事的文字。

2014年7月28日 星期一 晴

在心里,给童真留个家

太阳慢悠悠地向西边挪去??

和儿子爬山回来,小家伙拼起了积木,我随手翻开了《一个人的村庄》。

这样一段文字触动了我:这些勤快的小生命,在我身上留下许多又红又痒的小疙瘩,证明它们来过了。有几个小家伙,竟在我的裤子里呆舒服了,不愿出来??这些可怜的小虫子,我认识你们中的谁呢,我将怎样与你们一一握手。

我想到了自己,习惯了忙忙碌碌地生活着,忙着工作,忙着挣钱,忙着那些似乎几辈子都忙不完的事。一回头,发现这些年所谓的充实竟化为无尽的空虚,就像一个农人面朝

黄土背朝天辛勤的劳作却换来满眼荒芜的庄稼地。一片地荒了,我们可以再开垦、再播种,可是一颗心荒了呢?曾几何时,我似乎忘记了为脚下那微不足道的小草而驻足,忘记了向一朵花儿微笑,忘记了为一只落在地面再也飞不起的蝉而祈祷,忘记了为雨后那只在湿漉漉的地面上闲庭信步的蜗牛而感动,忘记了给路过耳畔的夏风说句悄悄话??

记得那天带四岁的儿子到门前的小广场玩,和地面齐高的一畦草地里开着些很不起眼的白色小花。小家伙跑过去蹲了下来,把身子向前凑了凑,可还是够不着花,只见他一下子趴在地上,把小鼻子贴在一朵花瓣上痴迷地闻了起来。我赶紧用手机拍了下来,原来他不是要摘花,只是想闻一闻。

“宝贝,你咋不摘下来闻呢?”我小心地问道。

“妈妈,摘下来花儿会疼的!”

那一刻,小家伙的姿势和那句纤尘不染的话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离我远去的童真似乎叩响了心门??于是,我也学着儿子趴下来,我们头对着头,一缕淡淡的花香沁入心田,原来,在心里,我一直都想给童真留个家!

2014年8月8日 星期五 小雨

开在记忆里的打碗碗花

早上立了秋,下午凉飕飕。

这不,秋天刚过,秋雨便迫不及待地敲打着熟睡的窗,大概是想和久违的老伙伴打声招呼吧!打开窗,星星点点的雨丝调皮地跳到脸上,凉凉的,驱走了满满的睡意。远处,昏黄的灯光下弥漫了一层雨雾??

听着雨声,我又翻开了《一个人的村庄》:我不去走自己的大道,跑到这条小动物的路上瞎逛啥,把人家的路踩坏??或许野兔一生气,不要这条路了??你说我这么大的人了,干了件啥事。过了几天,我专程来看了看这条路,发现上面又有了新鲜的小爪印,看来野兔没放弃它。只是我的深脚印给野兔增添了一路坎坷,好久都觉得不好意思。

这样的雨夜,这样亲近自然的文字,让我的眼前浮现出儿时的那株打碗碗花。

那年,六岁的我跟妈妈去割猪草,其实我也帮不了多大的忙。我一边把妈妈割好的草码整齐放在地边,一边在草丛里搜索着,突然我发现一株野花,开着淡黄色的小花,妈妈说:“这是打碗碗花,不敢摘,如果拿回家里,吃饭的碗就会打碎。”听了妈妈的话,我伸出的手又缩了回来,眼巴巴

地瞅着。妈妈把草捆好,蹲下来把两边綄好的绳环套在肩上吃力地起身时,我和往常一样在后面用尽浑身的力气帮妈妈提草捆子(那时我总以为妈妈能背起一捆草,都是我的功劳),妈妈走在前面,我背着手跟在后面,那株打碗碗花被攥得紧紧的。一路上,我既好奇又害怕,好奇的是打碗碗花真的有这样的魔力,害怕的是妈妈的话一旦应验,我的屁股一定会开出红色的打碗碗花来。吃饭的时候,我的小眼睛贼眉鼠眼地在每个人端的饭碗上瞄来瞄去,可是几天过去了,花瓣都干了,家里的碗还好好的,为这我苦闷了好一阵子。没想到儿时那株打碗碗花竟成了现在美好的回忆。

谢谢刘亮程的文字,勾起我儿时的回忆!

2014年8月15日 星期五 微风

四眉的葬礼

刘亮程的《最后一只猫》,让我想起了四眉。

我家有过很多猫,但我只养过一只。

上小学时,我家一只狗因为有四道眉毛,所以大家都叫它“四眉”。我觉得这名字好听,就给我最喜爱的猫也起了这个名。四眉很恋我,我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晚上睡觉的时候,它就把圆圆的小脑袋枕在我的胳膊上打起呼噜来,就在这样的催眠曲中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一次,不知道它在外面吃了什么,回来之后就“喵喵”的一直在我腿上蹭,我担心极了,终于打听到一个偏方:把鸡蛋打碎泡上醋,然后在火上烤熟。我不敢告诉妈妈,因为那时的鸡蛋可比猫值钱多了。于是我偷来家里的铁勺和鸡蛋,又找来柴草,在墙角处点火烤了起来。好不容易弄好了,我抱起有气无力的四眉,眼泪汪汪地硬掰开它吐着白沫的嘴角把鸡蛋喂了下去。然后抱着它坐在树底下的阴凉处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我感到有东西在舔我的脸,我一骨碌爬起来,是的,是我的四眉,我高兴的一口气跑到田野给它捉了好多蚂蚱。

后来,有一次它的病又犯了,我信誓旦旦地还用老办法给它治,可是直到傍晚,它终究还是离我远去了,抱着它我哭了好久,总觉得是自己的误诊才葬送了它的生命。夜幕降临,我在苹果树下用手挖了一个坑,把四眉轻轻放下去,盖上草,填上土,呆呆地坐在那里陪着它,直到月亮升起??

后来我再也没养过猫,也许是因为我的心里永远住着四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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