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2 13:25:20 体裁作文
篇一:教 案 -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浙 江 中 医 药 大 学 教 案
20 ~ 20 学年第 学期
课程所在学院(部)
课程所在教研室
课 程 名 称
专业 年级 班级
主 讲 教 师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教 案 编 写 说 明
教案又称课时授课计划,是任课老师的教学实施方案。任课教师应遵循专业教学计划制定的培养目标,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教材为蓝本,在熟悉教材,了解学生的基础上,结合教学实践经验,提前编写设计好每堂课的全部教学活动。
教案编写要求: 1、 2、 3、 4、 5、
编号:按施教的顺序标明序号。 课题:标明章、节及主题。
授课日期:写明月、日、周次、星期、节次。 课时目标:用行为动词列出单元目标分解的具体内容。
教学活动:本次课的课型、教学方式、方法。按所示项目打“√”未尽的项目,请按本堂课的实际补充。 6、
教学资源:配合教学活动所采取的教学用品,如多媒体、模型、标本、实物、音像等,在有关栏目打“√”,并在其下方写出名称或编写代号,应在课前作好准备。 7、
教学过程:授课内容的层次、教法、版本设计及时间安排。
浙 江 中 医 药 大 学 教 案
编号:
授课专业: 年级 班级 人数
课 题
授课日期: 年 月 日
第 教学周 星期 第 至 节
授课地点:
授课内容:
课时目标 掌握 熟悉 了解 教学活动
课 型:理论 实验 见习 其它
教学方式:讲授 讨论 指导 示教 其它
教学资源 教学过程
任课教师签名:
多媒体 模型 标本 实物 示教 其它
20 ~20 学年 第 学期教学实施小结
课程名称
任课主讲教师 实验(实习)指导教师 其余任课教师 计划安排
计划、大纲安排总课时 学时,其中理论 学时,实验(实习) 学时,多媒体 学时
学期授课计划总课时 学时,其中理论 学时,实验(实习) 学时,多媒体 学时 实施情况
实际完成的授课总课时 学时,其中理论 学时,实验(实习) 学时,多媒体 学时
按实施教学编写的教案数 份,其中理论 份,实验(实习) 份,多媒体 件
说明事项:
主讲教师签名:
教研室主任签名:
学院院长签章:
年 月 日
篇二:浙江中医药大学选课
浙 江 中 医 药 大 学
选 课 手 册
【供二○○七级使用】
教 务 处
二○○九年七月
目 录
一、 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3)
二、 选课须知 ?????????????????(6) 三、 各专业选修课应修学分及每学年学分分配表 ???(7)
四、 选修课类别一览表 ?????????????(8)
五、 选修课内容介绍 ??????????????(12)
一、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共选修课程的教学与管理,不断提高公共选修课程的教学质量,进一步拓宽我校学生的知识面,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近年来开设公共选修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共选修课是学校根据培养目标要求,为全校学生开设的跨学院、跨专业选修的课程。公共选修课按其学科性质分为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体育、技能等五大类。
第三条 我校公共选修课程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有利于学生了解各学科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
(二)有利于加强学生的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交叉渗透;
(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辩能力;
(五)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
(六)有利于促进学生理解经典著作的基本精神,启迪思路;
(七)有利于学生选修著名学者专家的特色课;
(八)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身体心理素质。
第二章 申报与审核
第四条 申报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教师系列的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非教师系列的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已获得中级职称。未具备以上条件但有专长者,须由两位副高以上专家推荐,按本章第六条办法审查批准。
(二)开课教师对拟开设课程应有较深入的研究,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或者已编写拟开课程的教材或讲义,或者已出版相关专著。
第五条 每门公共选修课的最低学分为0.5学分,一般为1~2学分。
第六条 公共选修课程每学年申报一次。任课教师应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5周前填写《公共选修课程申请表》(附教学大纲、备选教材或讲义等),向学院申请从下一学年起新设公共选修课程。经开课教师所在学院统一审核,教学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机关行政人员经部门领导签字统一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查,报学校批准。
第七条 公共选修课由一人申报的,申报人为课程负责人;由数人共同申报的,需确定一名课程负责人,参与授课的人员必须具备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授课人员如有调整,须经教务处审核批准。
第八条 原则上,符合开课资格的教师只允许报1门公共选修课;如课程成熟且教学质量高,开课教师教有余力,经教务处审批,可允许开设2门公共选修课。
第九条 开设公共选修课须有正式出版的教材,如没有正式出版的教材,可暂用自编教材或讲义,但必须涵盖一个学期的教学内容,并须有2位专家的鉴定意见。
第十条 连续四学期没有达到开课人数标准的公共选修课,给予停开。
第三章 选课
第十一条 教务处编制选课手册,在每学期期末公布下学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的计划,同时通过网络发布主讲教师的授课录像及相关资料,使学生在选课前对公共选修课有较深了解。
第十二条 学生根据教务处、所在学院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从学校发布的本学期公共选修课程中选课。
第十三条 学生选课前要熟悉本专业的《教学计划》、《选课手册》和《班级课程表》。凡与本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和专业方向限选课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公共选修课,均不得选修。
第十四条 公共选修课选课一般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预选阶段,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前4-5周进行。预选阶段采用优先制的原则进行选课。预选阶段结束后人数不达开课标准的课程予以暂时停开;第二阶段为改(补)选阶段,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前2-3周进行,学生在该阶段可进行课程的改选和补选。该阶段也是采用优先制的原则进行改选补选。
第十五条 管理、文科类学生至少修读自然科学类、艺术类、技能类公共选修课程各2个学分,理、工、医类学生至少修读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艺术类公共选修课程各2个学分。
第四章 教学与管理
第十六条 课程负责人全面负责本课程的教学组织安排,并承担本课程二分之一以上授课任务。
第十七条 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各教学环节的要求与必修课相同。
第十八条 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规范,不得无故调课。确实需要调课的,任课教师应提前1周填写调课申请单,由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后送教务处,并与教务处协调调课的时间和地点,将结果提前通知学生。
第十九条 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由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中心负责监控。凡学生和督导专家反映教学质量差、内容陈旧的课程,经教学研究与质量监控中心审核确认后,交由教务处向当事人反馈整改意见,经整改仍未改观者取消其开课资格;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并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和示范作用的公共选修课程,在开课教师同意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开班数扩大授课面,并推荐参加学校各类教学奖项评选。
第二十条 主讲教师应严格课堂纪律和考勤制度。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所选课程的教学,按时完成作业和实验,参加考核。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凡缺课1/3课时以上者,不得参
加该课程考核。
第五章 考核与成绩
第二十一条 课程考试结束后,课程负责人在网上录入选课学生考核成绩,并在打印的成绩单上签名后送学生所在学院。
第二十二条 公共选修课程最终成绩的评定应由考勤、讨论、作业、考试等多种检测指标来综合评定。考核成绩以二级制记分,即:合格、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公共选修课考核不合格,不安排补考,不记入毕业生成绩总表。学生可重修原课程或另修其它课程。
第二十四条 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和设计创作,并取得成果者,其成果可折算学分替代部分公共选修课学分。具体执行情况按《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级本科生起实施。
篇三:学生更改身份资料暂行规定 -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浙江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信息更改申请表
序号:
备注:
⒈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意见,学生身份资料信息是学生在报名参加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时由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名核准的,原则上不予变更。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在新生入学时(当年的十月份)办理学籍信息资料变更手续,确立办理责任人制度。
⒉学生学籍信息资料变更,应到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相关身份证明,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附复印件及高考录取复印件(学校档案室复印)等相关证据材料办理。
⒊本表填妥后附上证明材料并由学院负责人签章,再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变更手续,联系电话86613523。
⒋本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学院与教务处存档。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制(201201)
篇四:教师领书单 -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教 师 领 书 单
开课学院: 教研室:
领书教师签字: 教材科负责人签字:
说明: 1、“领书原因”一栏填写“讲授**课程”、“辅导**课程”,如有其他原因请
据实填写。
2、领书单将作为教师所领取教材的经济核算依据,请领书人履行好签字手续。
篇五:实验室工作自评报告 -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浙江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实 验 室 名 称:
实验室主任姓名: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信 箱:
日 期:
建 设 情 况:
一、实验室概况
(一)实验室简介
1、批复建设时间
2、学科类别
3、实验室主任
4、主要实验学科和实验内容
5、开放的基本条件
6、计划总投资、组成及实际总投资、组成
(二)实验室工作总结
1、实验室建设规划
(1)实验室基本情况:
(2)存在的主要问题:
(3)建设指导思想:
(4)建设基本原则:
(5)建设主要目标:
(6)保障措施:
2、专项资助项目建设进度
(1)建设计划:
(2)建设进度:
3、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
4、实验教学
5、队伍建设
6、制度及仪器设备管理
7、依托单位和人才培养
8、科研水平
(三)实验室特色介绍
(四)实验室发展展望
二、实验室建设工作自评
参照《高校基础类实验室建设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浙财教字〔2008〕219号),就本实验室建设工作自评情况如下。
(一)业务指标(100分)
1、目标设定情况 自评得分:5
A.按财政厅批准的建设方案,实验室建设无调整。
2、目标完成程度
2-1实验室建设进度 自评得分:
2-2实验教学任务 自评得分:
2-3实验教学改革 自评得分:
2-4实验室开放 自评得分:
3、组织管理水平
3-1管理制度保障 自评得分:
3-2支撑条件保障 自评得分:
3-3质量管理水平 自评得分:
4、对教学科研促进作用 自评得分:
(二)财务指标(100分)
1、资金落实情况
1-1项目资金到位率 自评得分:
1-2项目配套资金到位率 自评得分:
2、实际支出情况
2-1项目资金使用率 自评得分:
2-2支出的相符性 自评得分:
2-3支出的合规性 自评得分:
3、会计信息质量
3-1信息的真实性 自评得分: 3-2信息的完整性 自评得分: 3-3信息的及时性 自评得分:
4、财务管理状况
4-1制度的健全性 自评得分: 4-2管理的有效性 自评得分:
5、资材的配置和使用
5-1制度的健全性 自评得分: 5-2制度的有效性 自评得分: 5-3固定资产利用率 自评得分:
(三)实验室总体自我分析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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