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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1500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2 13:20:30 体裁作文
雾都孤儿读后感1500体裁作文

篇一:雾都孤儿观后感

《雾都孤儿》观后感

记得第一次看《雾都孤儿》时,是上初中一年级。那时刚刚英语入门,看到同学手里书虫版的《雾都孤儿》倍感好奇,便借来读读。虽然上面一半是英文,对于我来说,它认识我,我却不认识它。所以只好乖乖地看看中文的部分,却被它深深地吸引了。

当时的第一印象只是很羡慕小oliver,觉得他很幸运。虽然到伦敦之前,以及刚到伦敦的时候很艰辛,吃了很多苦头,可是他依然是幸运的。他碰到了一生中的贵人,可以衣食无忧,坐享其成,还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我甚至想自己如果可以遇到这样的人和事该多好!当然,这只是当时单纯又愚蠢的想法。并没有体会到,作为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要忍受不该忍受的人事,经历了不该是他这个年龄该经历的经历。他该是如何的坚强,如何的忍耐着??

今天,再一次回顾这部世界名著,不过是电影版的。慢慢地开始找到了当时的感觉,只是心态不再像当初那么单纯,那么无知。电影虽没有书那么细致入微,却让人感受到了真实感。不需要在虚幻世界里漫游。只需要静下心慢慢体会主人公的起伏跌宕。

地狱:残酷救济院

对于九岁的小oliver来说,救济院以及棺材铺简直就是神曲中的地狱。痛苦的煎熬,不断的忍耐,遭受着从未停歇的责骂与毒打,却无法挣脱。当邦布尔执事把他从教区牧场带回到救济院的那刻,他那有记忆的痛苦的日子便开始了。忍受饥饿,饱受寒冷。甚至被那些无知迂腐的教会中的人认为自己是个傻子。当他们用满嘴塞满人民用血挣来的面包和酒水说出“你来这儿是来受教育的,是来学一门有用的手艺”时,我心里顿生厌恶。所谓的教育就是在饥不果腹的情况下,去命令这些受苦的孩子们干那些所谓的“为国家效劳”的体力活。相对比而言,我们真的是好幸福了!不需要每天为吃不饱发愁,不需要去干体力活,有敞亮的教室可以学习,有很多像样的书籍可以阅读,我们拥有的太多太多??只是不曾失去,所以我们不懂得去珍惜。当我们有一天突然发现我们必须靠自己的双手去赢得面包才可以填饱肚子时,那是我们会怨天尤人,抱怨上天的不公,嫉妒别人的幸运,痛恨父母的失责,谴责社会的遗弃,唯独不会埋怨的就是自己。由于缺乏安全感,由于能力的不足,我们往往会自怜自哀,甚至自卑。消极因素占据了我们所有的思想。然而这正验证了“人只有在失去时往往才懂得珍惜”这句话。就像我们小时候觉得冰糖葫芦很好吃,但渐渐吃不着了,经常吃的是桂花糕,结果我们总想着冰糖葫芦。突然有一天卖糖葫芦的到自己家门前,买下心仪已久的冰糖葫芦,细细品味,才发现,还是桂花糕好吃。其实并不是得不到的就是最美的,已经拥有的便是理所应当。只不过未曾失去过,体会不到它的真正价值。当有一天真正失去的时候,自己就会后悔当时没有好好把握。这便是人奇妙的心理。

可怜又可爱的小Oliver并没有为眼前的暴力所屈服,因为饥饿难忍,汤姆半夜来回走动的声音告诉他们必须要做出一定的反抗,或者是乞求。当这个重任担子落到Oliver肩头时,他选择了,却遭到无法想象的拒绝和封杀。所有人都认为他会被绞杀。他的泪水和乞求救了他。在这段地狱般地生活中,他以廉价的金钱被卖到一个棺材铺。可恶的夫人给他的第一顿餐是冷的狗食,小Oliver却没有感到难过,他脸上始终是一种忧伤的表情。有时甚至无法辨别他的心情。无论食物或者睡觉的地方,都无法影响他,他依旧坚定着自己,只有当诺亚用语言刺激他,触犯他母亲的时候,他义无反顾地做出反抗,甚至大打出手。这是个多么不公平的世界。一切都是他的错,只因为身份的卑微,只因为在救济院长大。这是多么可耻的借口。难道在这个社会中,就算等级森严,就算差异很大,可是对一个孩子是不是过于残忍了!他只是个孩子而已。一个隐忍、坚强、倔强、勤劳的孩子。然而在这次侮辱和毒打之后,他再也无法忍受。毅然决然地选择离开。这里没有值得他留恋和忍耐的了,一切所谓

抚养过他,教育过他的人,只不过都把他当做一条狗来养,甚至连狗也不如。因此他选择离开,走上了遥远的伦敦之路——那将又是一段怎样的路程!

炼狱:风雨伦敦路

当一个人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往往会自怜自艾。在现代社会生活中,很多青少年由于父母离异,或者父母逝世,便由一个父母心中的好孩子,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变成一个自暴自弃,人人唾弃的孤人,如此事例数不胜数。只因为心里落差太大,一时无法面对承受这些,便随意丢弃自己的灵魂,以逃避的方式来回报大家对他的爱。相对而言,当小Oliver遭受到世人的唾弃时,他是如何的坚强来承担面对如此大的痛苦。在孤独中成长,在痛苦中挣扎,在忍受尊严摧残时选择斗争,不断奋进,不断向光明靠拢!这便是雾都中的孤儿。

离开是一种选择,可是选择之后又该如何开始新的人生。这遥远的伦敦之路,风风雨雨,霜霜雪雪,瘦弱的身躯,单薄的衣裳,饥饿的肚子,这又是一个多么大的考验!他始终相信人性的美好。尽管遭到路途中那个恶劣男人的斥骂,可是他还是很幸运地在最危难的时刻遇到了那个好心的老太太。天无绝人之路。主还是眷顾他的。但他却不是一个好的基督教徒。他不会选择做一个愚蠢的教徒,这只会让他的状况变得更糟更惨而已!因此,他离开,并来到伦敦——这个人伦复杂的大都市!

或许遇到机灵鬼是命中注定,因为他需要这样的机遇。他饿了,也累了,他已经体无完肤。他需要遇到一个可以给他静养的机会。费金这个强盗团伙救了他,虽然目的不纯。可是Oliver需要。可是他却不知深陷迷潭的他是否可以逃脱。我总会在惊险的那刻替他担心,难过。总觉得上天是否太眷顾我们,而忽略了这个可怜的孩子!是否可以把我们的幸福分给他一些?可上天总有他的安排,他将每个人的命运都安排的妥妥当当。何时该上演哪个角色,该发生怎样的事情,上天总是很细心的。可我们却始终无法预料??

当西方《神曲》中,走到炼狱这一阶段,离天堂就会不远了。黑暗中的光明总是让人向往。尽管光明前的黑暗,总是让人无望,甚至绝望。或许我们会放弃奋进,永远留在黑暗深渊,或许我们会努力前进,奔向光明。只是一念之间。上天总是会在你不经意间捉弄一下,无关有心无心,这是他的嗜好,每个人都一样,尤其对更为可怜的人。本以为Oliver误打正着可以躲过这个犯罪集团,却不想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既然Oliver接受了他们的好,他们便不会再放过他,他必须付出实践回报他们。这是他们的条件!善良的布朗罗先生始终相信Oliver的真诚!黑暗前的光明有些模糊的清晰了。渐渐露出了点曙光。那便是天堂的入口,炼狱的出口??

天堂:善良布朗罗

上帝开始忏悔自己的过错。在经过历次对Oliver的折磨与考验之后,上帝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世间始终有爱有真诚。人并不是无情的。他再也忍受不了,可怜又可爱的小Oliver遭受着非人的摧残,他用实践证明,坏人始终是坏人,不会因为上帝的眷顾而变成好人。而好人在经受过苦难之后,理应踏上天堂之路。这就是因果报应!当塞克斯自作孽,自食其果之后,人们便开始反省,难道等级、身份真的分贵贱吗?同样是人类,结构不会有太大差异,可为何有如此之多的苦难遭遇?或许没有这些,人类生活便如一杯白开水,淡然乏味了吧!正因为这些曲折道路,人生才会斑斓五彩,色彩缤纷。犹如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样样是人生所体验具备的!

只是,可怜了小Oliver,如此便承受了太多不该承受的。但只有这样才磨练了他坚忍不拔的个性,让人油然而生敬佩!更让生活在蜜罐里的我们汗颜。他有幸遇到布朗罗,便是他人生的天堂,苦难与幸运集于一身,或许他也不枉此生了吧!如此多得经历和遭遇,够他回味和奋斗以后的人生了!

小Oliver,从地狱,到炼狱,再走向天堂,我们都一同陪他走过!不管过程如何得艰辛,结局总是好的!人生也不过如此,只要坚定自己,始终坚持自己的原则,相信风雨过后一定会是美丽的彩虹!别让昨天在伤口上狂妄地撒盐!冲破心中的障碍,相信世间有真爱!

篇二:雾都孤儿读后感

浅谈《雾都孤儿》的思想内容和艺术成就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孤儿,在贫民的救济院长大,受到别人的歧视和虐待,命运十分不幸,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经受许多磨难。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他仍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也受到如布朗先生,梅里太太等好心人的收养,加之良心未泯的贼南希姑娘的帮助,他查明了身世,逃离了贼窝,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狄更斯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他的作品反映社会现实,本着对伦理道德的提倡和弘扬,对人性的广泛和深入的思考,进而对维多利亚时代英国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批判,人道主义思想充斥着他的作品。

《雾都孤儿》中最让人感叹的是孤儿的悲惨生活,表达了对济贫院理事者的憎恶和鄙夷,麦恩太太,班布尔夫妇及教区干事这一组形象,是自私、冷酷、愚蠢、贪婪、没有人性的,对孤儿丝毫没有同情心,对神的敬仰也是虚伪的,只有看到钱和利益时才能使他们眼睛放光,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十九世纪初叶济贫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真实情况。暴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对社会的黑暗与不公平进行了坚决的揭露和批判,对当时英国社会产生巨大影响,直接促进一些弊端的消除。 孟可司是主人公奥利弗的哥哥,他集邪念、淫欲、罪孽于一身,他和他的母亲都是自私和贪婪的,他为了继承他父亲的所有遗产,四处打听小奥利弗的音讯,知道知道他的真实身世后,他派人把他的出生

血统证据毁掉,并勾结费金,让这个孩子备受虐待,奥利弗经过善良人的帮助,最终对奥利弗做出应有的赔偿,而孟可司也最终惨死在监狱里。人性是狄更斯人道主义的基础与出发点,道德是狄更斯人道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而孟可司等“恶人”的做法是违背道德和人性的,所以他的下场注定是场悲剧。

《雾都孤儿》是我读过的外国作品中极少的以完满结局的长篇小说之一,故事阐发了一个人人都了解的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狄更斯一人道主义精神为核心,同时传达了他自身的博爱精神,让我们相信真善美必将战胜一切黑暗和险阻,秉承真善美精神的人们最终会收获幸福。

狄更斯的小说在艺术上也有很高成就。首先,他笔下的人物形象性格鲜明独特,有明显的特色。费金和塞克斯是两个盗贼,没有人性,凶狠残忍,唯利是图,最终惨死。作者运用大量笔墨描写这两个人物的生活环境,言行举止,对人物语言、行为、心理描写十分准确细腻,富有个性,使人印象深刻。

其次,在内心描写方面,狄更斯不大直接展现人物的内心世界,但他善于通过人物的外部表情如行动,语言以及作者的叙述等,把人物的内心世界暗示出来。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女性形象就是南希姑娘了,她是一个不幸的姑娘,自幼沦落贼窝,成为第二号贼首塞克斯的情妇,她的生活充满恐怖,血腥和黑暗,但她天性未泯,被奥利弗的天真,纯洁感动,决心营救他。她内心是十分矛盾的,她一方面想解救奥利弗,另一方面又害怕塞克斯的发现,她的惨白的脸色和颤抖的

双手,真实的反映了她内心的恐怖和挣扎,她冒着生命危险给梅莱小姐和布朗罗先生通风报信,另一方面她不忍心把情人塞克斯撇下,在奥利弗获救后,她的行为也被发现,被情人残忍的杀害了。她内心的矛盾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也让我们更加同情这个不幸的女人。 再次,在创作方法上,狄更斯是个现实主义者,但他不是按照现实生活的本来面貌进行描写,而是侧重描写自己感受到的生活和自己生活的感受,可以称为感受型的现实主义,浪漫的现实主义。文中这样说: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信条,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最高标志的上帝不持感恩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就如同文中的布朗罗先生和梅莱太太,他们是富有同情心,善良的人。奥利弗也被他们挽救,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狄更斯把自己的感受和想法融入到了作品,让我们相信好人有好报。

狄更斯使小说真正成为了大众化的艺术形式,他侧重当代题材,不再故意虚构惊心动魄的情节和顶天立地的英雄,而是把现实的社会生活作为自己取材的对象,接力挖掘其中的内涵,发现其中蕴含着的美与魅力。他从人道主义思想出发,本着艺术家的良心,对社会的黑暗进行尖锐的批判,促进政府的改革,为人民的幸福牟利。他的作品中的真善美精神将永远感染着我们。

篇三:雾都孤儿读后感

善,足矣驱逐阴暗

----《雾都孤儿》读后感 Oliver Twist ,是《雾都孤儿》的主人公,他的童年是在一个济贫院里面度过的。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孤儿十分曲折的生活,一种令人心痛的人生经历,但是他散发的善良的光芒却使那个阴暗冰冷的社会多了几分温暖,这种善,足矣驱逐阴暗。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所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的悲惨生活。从小说描写的内容和小说的语言上,可以看出狄更斯对当时社会的一种批判,对社会黑暗的一种不满,以及对自己道德理想的渲染。狄更斯刻画的主人公Oliver Twist,一个在孤儿院被“教育”了九年的弃婴,被送到了棺材老板那里做学徒,而棺材老板对待Oliver Twist的态度却是十分恶劣,他不让Oliver吃饭,甚至经常打他。Oliver由于实在难以忍受,便孤身逃往了雾都伦敦,不幸的是,Oliver又被一伙贼骗去了,他们强迫Oliver去偷东西,可是Oliver根本不愿意这样去做。期间Oliver幸运地被一个善良的人收留了,但却还是没有幸免,又被那伙贼捉了回去。值得庆幸的是,Oliver在贼窝里面遇到了一个善良的人----Nancy,她为了把Oliver救出去,不顾一切告知Mr Brown,Oliver就是他寻找了很久的外孙儿,但是这件事情被贼窝的老大知道了,Nancy不幸遇害,警察随即将这群贼捉拿归案,Oliver也终于能够与亲人团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就是这样一种起起伏伏,跌跌宕宕的故事情节,使我被那样一件件幸福又不幸的事所打动,所震撼。

在这部作品中,令我感触最深的有两个人,一个是Oliver,另一个就是Nancy。“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Oliver,也可以说是所有的济贫院中的孩子们,这般催人泪下的描写,更激起了我们对那些孤儿们的怜悯之心,也使得我更了解了当时社会的一种阴冷与黑暗。而对于Nancy,我更觉得她像是一个母亲,看到了Oliver的善良,为了救出Oliver,她不惜背叛自己所爱的人,也不怕自己被处以绞刑,终于,她的无助与矛盾被善良所克服,成功地将小Oliver送入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惨死在恶狠狠的拳头下。这两个充满了不幸的人物,在当时的社会中,用自己的善良之心,使社会的黑暗充满了一份暖意。 我个人看来,这部小说有一个很成功的地方,那就是所有的巧合看起来都是那么合乎自然,并不会令人觉得突兀。Oliver第一次的偷窃的对象恰巧就是他父亲的好朋友,而第二次的偷窃对象也恰好是他的亲姨妈。这样的巧合在现实生活中是很难存在的,而在小说中,却使得读者在读的过程中为那种紧张的气氛所包围,所带动,从而也认为这种故事情节顺理成章了。

Oliver的身世虽然令人感到十分的痛心,但是,他的遭遇从某些方面来看还是比较幸运的。在两次偷窃的过程中,他都遇到了好人,他们没有计较Oliver偷了东西,而是非常地同情Oliver,正是出于他们的善良之心,才使得Oliver的善良之心没有被阴暗所吞噬,而

在贼窝那样的地方,依然保持着自己纯洁的心灵,而又是这种善,也使得另外一个人知道了悔改,那就是Nancy,最后也正是Nancy奋不顾身地去救Oliver,才使得Oliver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使得不法分子终究以悲剧告终。所以说善良是可以传递的,是不容被掩盖的,如果每个人都能够把自己内心的善显现出来,使自己内心的善从未被侵害,那么世上所有阴暗的角落都将会被这种种善所驱逐。

收起这本书,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相对于那时候的伦敦,可以说是幸福好几倍,甚至好几百倍,那种阴暗与寒冷几乎已经不存在了,大多数人都享受着自己认为的幸福,过着温暖的生活。虽然仍然不乏一些违背道德的事情存在,偷窃的事情也会发生,但是存在的更多的是那样一些些善良感人的事迹,使得我们的社会温暖无处不在。我也相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保持着心中的那一丝丝温暖,并将其散发出去,我们的生活一定会永远都充满着阳光与温暖,到处都是鸟语花香,到处都是暖气四溢,因为,善,足矣驱逐黑暗。

09211001班 1120102173 姜淼

篇四: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令我思绪如海,感慨万千的书,名叫《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

这本书是以有着‘雾都’美称的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可怜的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刚出生不久,母亲就与世长辞,后来,他就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被当作一件物品一样被人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的他,在9岁就被送进了一家棺材店,经历了学徒生涯,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艰苦逃难,又不慎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了无数辛酸,但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转危为安,化险为夷,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但,如果没有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梅里夫人的善良和热心。只凭靠奥立弗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一架标准的钢琴有52个白键,36个黑键,其中的白键永远都是比黑键多的,就好比整个世界是一架标准的钢琴,善良纯洁的人都是白键,反之,丑恶歹毒的人都是黑键,无论何时何地,善良的人总比丑恶的人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良的人总会像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自古以来邪不胜正,因为,内心充满罪恶的人,他已是一具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看似表面强壮的躯体,但他的灵魂却是瘦小不堪。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他们会为此更加努力的去拼搏,因为,他们的灵魂无比强壮。

合上这本书我只想说一句话: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着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的手中。

篇五:雾都孤儿读后感

今天,我的《雾都孤儿》终于看完啦,本来看到半本的时候,都有打算不看了,但是现在我终于没有因为放弃阅读而后悔!

正是由于这种激动地心情,我不得不写点我读完这个小说的感受,再次声明这仅仅是个人感受,也许有文章的主旨有歧义,但是这些也就是我第一遍读完这篇经典之作的收获,也许以后还会有更深刻的理解!

出于对作者的尊重,请允许我先简单介绍下作者和作品内容简介:(资料均来自百度,非本人原创,但有所改动)

查尔斯·约翰·赫芬姆·狄更斯(英语:Charles John Huffam Dickens,1812年2月7日-1870年6月9日),英国维多利亚时期的著名小说家,从小饱尝人间艰辛的狄更斯最同情劳苦人民和孤苦无依的孩子。狄更斯是高产作家,他凭借勤奋和天赋创作出一大批经典著作。他又是一位幽默大师,常常用妙趣横生的语言在浪漫和现产中讲述人间真相,以至于马克思也不得不赞叹地称他为“杰出的小说家”。

伟大的作家,造就伟大的作品,于是1838年他的第二篇长篇小说《雾都孤儿》问世了。 小说的主人公奥列佛·特威斯特(Oliver Twist),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班布尔(Bumble)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尽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列佛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列佛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杰克—道金斯(Jake Dawkins)和贝茨(Bates)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劳(Brownlow)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劳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劳及其女管家贝德温太太(Bedwin)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列佛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根(Fagin)指示下,塞克斯(Sikes)和南希(Nance)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劳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根试图惩罚毒打奥列佛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列佛。费根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列佛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根的摇钱树。一天黑夜,奥列佛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列佛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列佛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列佛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斯(ROSE)小姐正是奥列佛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列佛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根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根,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列佛,除非奥列佛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根,要他使奥列佛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列佛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班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候,被南希听见。南希见义勇为,同情奥列佛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斯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

正当罗斯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列佛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劳先生。罗斯小姐就和布朗劳商议了处理方法。罗斯小姐在布朗劳陪同下再次和南希会面时,布朗劳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奥列佛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根派出

的密探听见。塞克

雾都孤儿读后感1500

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根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劳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劳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班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以下是个人感受:

《雾都孤儿》和大部分小说一样,结局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它的结局是完美的!刚开始的时候对小奥列佛的遭遇感到同情和心痛,他在阴暗、罪恶、饥饿中勉强成长起来,从小奥列佛和他的伙伴身上,你能感觉到食物对于人来说的意义。班布尔那些所谓的绅士对待孩子,贫民的态度深知人性的罪恶,这也预示了他们必将灭亡,也许并不是现在。当奥列佛请求多吃一碗粥而被责罚时,你足以看到当时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当奥列佛被习艺所“拍卖”,最后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时,你能感觉到穷人的命运是什么样的,他们不是自己生命的主宰,而是掌握在他人手中,即使到了棺材铺,还是要让老板娘欺辱!

奥列佛,终于忍不住了,他决定逃跑了,他是多么的勇敢,但那是生活所迫啊,人,有的时候就是被逼出来的。但是他不知道往哪里去,我也不知道他会去哪里,能去哪里,从生下来就是个孤儿,也许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认识他了,我真的被那种孤独,无助感染了,感触了。当他被南希和赛克斯劫持回费根那里的时候,当他深知会伤了布朗劳先生的心,却无能为力的时候,那种心情,那种心痛,也只有被深深误解的人才能体会。

无可厚非,奥列佛是勇敢的,善良的。他胆小如鼠却为了自己母亲的尊严去和诺顿战斗,为了自己起清白而试图逃离、告发、即使都失败了。无疑他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这种品格估计也是作者生活所向往的。

也许故事有点过于巧合,但是无巧不成书啊,但是你看这巧的多么合情合理,这也是作者的写作艺术吧。给我印象比较深刻的就是贝德文太太和他儿子的对话,不光是当时的英国,就是在现在的全世界都存在的问题,也许没有那么严重了。

南希无疑是最可悲的,但是都能理解她当时的心情,她罪大恶极,做件好事是多么的困难,是她知道自己和罗斯相比是多么的卑贱,但是她想保持和别的女人,无论是穷是富,是好是坏一样的东西——爱。这是她唯一值得骄傲的地方,即使是失去生命也不可惜。这也是人性最本质的东西,那就是自尊。

对于赛克斯杀了南希之后情形的描写,可谓是入木三分,在内心深处发出的恐惧无时无刻不在笼罩着他,现实也是这样的,一个杀人犯他先安享生活之美,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就像做了坏事心里永久的愧疚一样,但这个坏事是无法弥补的。赛克斯感觉南希的阴魂一直跟着他的时候,最后他无处可逃,去救火,是多么戏剧的一幕啊,但是令人发笑的同时也深深的感觉到他那无比的恐惧。赛克斯的狗的死也不乏幽默,个人感觉狗和南希的命运是及其的相似,可恨、可悲、可泣、可敬。

奥列佛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逃了出来,遇到了贵人,狄克的死,我想也是作者刻意加进来的,因为穷苦孩子大部分命运和他是一样的,没有人知道他存在,也没有人在意他死去,也许奥列佛就有很少,也许就有一个,后也许就跟本就不会有。

有一种东西可以让人坚挺的活着,也可以高傲的死去那便是自尊;有一种东西足以照亮这个世界,那便是希望;有一种东西足以温暖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那就是爱。

这就是我读《雾都孤儿》的感受。

注:(文中的内容均是自己看完小说的感受,也许很多地方理解是不对的,希望大家批评、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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