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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来《尘埃落定》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2 13:30:37 字数作文
阿来《尘埃落定》字数作文

篇一:阿来《尘埃落定》在英语世界的译介研究

阿来《尘埃落定》在英语世界的译介研究

孙嘉雯

(上海财经大学 外国语学院,上海 200433)

摘要:《尘埃落定》是我国的一部非常优秀的小说,自这篇小说出版以来,就散发着经久不衰的气势,自这部小说出版至今,已经过去了十多年,而这部小说仍然在发售,它在中国当代的文学史上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且具有着一定的代表性。由于这部小说非常出色,翻译家葛浩文先生与他的妻子,对这部著作进行了翻译,并且对这部小说进行了更名,更名后为:Red poppies。为了更好的对文学的交流进行展现,并且研究其中存在的变异与潜藏的文化,可以梳理《尘埃落定》的翻译现状。

关键词:译介;尘埃落定;英语世界

《尘埃落定》是一部非常优秀的长篇小说,在这篇长篇小说中情感隽永,寓意深刻,这篇小说中的文学气势是经久不衰的。在出版后,《尘埃落定》不仅打动了许多读者的心,而且还得到了茅盾文学奖,在中国的当代文学史上成为了非常具有代表性的著作。这部小说的英文版是在2002年面世的,翻译这部著作的是我国的汉英翻译家葛文浩先生和他的夫人林丽君女士一起翻译的,其英文版并没有将篇名按原书翻译成The Dust Settles 而是对其进行了修改,将其书名改成了Red poppies。

一、在英语世界中《尘埃落定》的译介现状

在2002至2003年之间《尘埃落定》英文版由PEN-GUIN Houghton Mifflin Company出版社出版,两年间出版的出版社不同,出版的时间也不同,所以这本书的英文版不论是在封面还是在书名中,都存在一定的出入,但是书籍中译文的内容都是统一的。在翻译过程中,除了书名有小小的改动外,书籍的内容都是按 照原文翻译的。在2003年Houghton Mifflin Company出版这本书的时候,封面 的书名是Red poppies:A Novel of Tibet ,还有其他出版社对这本书进行出

基金项目: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SK2012B471);安徽省省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84);安徽

省省级专业改革综合试点(2013zy095);安徽省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2014sjjd032)。 作者简介:孙嘉雯(1981-10),女,安徽芜湖人,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讲师,安徽省省级校企合作实

践教育基地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点核心成员,主要研究方向:英美文学、翻译学、旅游英语。

版,直接用了Red poppies 为这本书的书名,因为这种情况的存在,在国内很多人发现这本书有三个英译版本,但是虽然书名不同,并不代表除葛浩文夫妇翻译过这本书以外,还有别的翻译家对这本书进行了翻译。

二、《尘埃落定》分章节译介研究

在《尘埃落定》全书中,一共有十二章,四十九个小结,在每个小节中都有其小节的标题。翻译者为了对原著遵从,将这些标题全部保留了,并且分析了书中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标题。比如:第四章有六个章节,这六个章节的标题分别是:客人、女人、人头、失去的好药、耳朵开花以及罂粟花战争。翻译者对这六个标题的翻译是:客人,Visitors ; 女人,Women ;人头,Heads ;等。通过对这些标题的翻译可以看出,在翻译过程中,翻译者非常用心,而且翻译者在翻译时一直遵循,简避繁和直接翻译原文的原则。这种翻译的方式,从表面上看是非常简单的,并不需要什么创造性,但是在实际翻译的过程中必须要求翻译者对此著作有非常深入的了解。在翻译这本书时,翻译者不仅仅对词汇的翻译有非常透彻的思考,而且在对文章的语言风格方面也尽量的与原文贴近,尽量语句能表达出作者字里行间里的那种精神。在《尘埃落定》中,它所隐藏的寓意和她所蕴含的智慧非常低调,没有一点点张扬。它以一种笨拙的方式显示着它与众不同的智慧。不论是从小说中对任务的塑造,还是从故事情节的发展,这本著作精华都暗暗隐藏在文字的字里行间里。没有华丽辞藻的堆砌。没有生僻字眼的卖弄,但是语言饱满而充满质感,反而给读者更加“轻巧”的感觉。葛浩文夫妇在翻译此著作的时候,对小说的语言非常敏感,他们似乎对书中阿来的风格和阿来文字蕴藏的美和智捕捉得非常准确。所以,我们可以发现每个章节的翻译,翻译者都用了比较通俗简单的英语短语和单词,这样使翻译后的读物,依然保留着原著中的那股淡淡的质朴。

《尘埃落定》中,翻译者用有颜色比喻了不同政治角色的人,在翻译过程中,颜色分类不同代表了在政治上有不同倾向的人,大体上分别用了红色与白色,对其进行了表现。具体上又对其进行了细分比如:红色藏人、红色汉人、白色藏人、白色汉人。在翻译过程中,翻译者将红色比为了共产党,将白色比为了国民党。在原著中,由于傻子少爷不能区分政党,所以在翻译过程中,翻译者用颜色描述了政党,便于区分。在一般的翻译中Colored People中的

Colored指的是有色的,如果从字面意义分析,就是有颜色的人,但如果将其放入了英语的语境中,Colored People 就指的是有色人种了。这一点在英语区分黄种人、白种人以及黑种人方面就表现得非常明显。在现实生活中,颜色和政治本来是毫无关系的,但是由于人为的加入了一些“成见”在英语的世界中,当读者在看到标题时,由于文化的语境有差别,对标题会产生歧义,联想到人种。

葛浩文夫妇,在翻译过程中表现出的态度非常严谨,不单单是在语言转换中要求其准确性,在翻译的过程中,更是要求“文化研究和转向文学”在翻译《尘埃落定》时,每个标题的及人物名字的翻译时,虽然采用的是音译的方法,但决定其选择音译的原因却是不同的。在文中,桑吉卓玛是一个藏族姑娘的名字,在小说中,这个名字所指代的是人物的形象,并没有更深刻的文化渊源,在处理时,最常见的方法就是音译。但是如果一个并不了解《尘埃落定》文化背景的人,对于这种音译是很难把握的,因为,这本著作在翻译成英文时,已经经历了一次从藏语翻译为汉语的过程,上一次的翻译是阿来本人完成的,在翻译过程中,葛浩文继承了藏语语境中的含义,也就是种姓制度下非常森严的管理,用最大的力量对异域的文化进行了在现,把翻译工作当做了一种文化跨度的实践。

三、《尘埃落定》英译本书名的译介现状研究

葛浩文夫妇很有意的在书名的翻译上展现出他们的创造性,因为葛浩文认为,在美国,越是作品意思比较深刻,就越卖不出去,并且美国人对他们的语言有一种优越感,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很不看重翻译的读物。他在这几十年中,面对的翻译工作的困难几乎无人能明了。所以,葛浩文在翻译的过程中,不仅爱翻译他喜欢的读物,而且他喜欢翻译一些比较适合他的读物,在翻译时他也会为出版考虑,他觉得一部作品的翻译可行度,必须要看出版社的意思。所以,如果将《尘埃落定》这一书名,翻译成The Dust Settles ,在英语世界中,读者可能并不感兴趣,或者说并不能理解其中的意思,更不能明白这个题目表现得是事情最终有了结果的意思,因为中文表达的意思比较隐晦、严肃而且非常缺乏趣味,所以在翻译过后不能让读者产生联想。如果将题目翻译成The Idiot 意思虽然表达得非常明确,但这种题目并不能引人注目,更没有什么特色可言,在美国的本土文化中,已经有了一个“阿甘”所以这个题目放在美国太过平淡。而《尘埃

落定》中所表达的异域风情充满了神秘的色彩,妖娆而又艳丽,用Red poppies 作为书名再合适不过了,虽然这个书名不是书中最重要的部分,也不是最贴近书名的翻译,但是这个书名最能引人入胜,这是一种叛逆的创造性,隐藏着西藏神秘而神圣的地域审美,这正好迎合了英语世界中读者的审美心理,吸引了读者对古老西藏的好奇心,实现了保证销量的目的。更有意思的是,《尘埃落定》的阿来认为其实简单的“尘埃落定”四个字并不能完全的体现藏族人民之间生与死,爱与恨。爱恨生死这样的问题全国各民族的人都应该有,并不是某一个民族的专利。也许,不同的民族在观念上也有所区别,

四、结束语:

葛浩文曾经说过:“国家与国家之间在文学观方面,必定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个问题毋庸置疑。但是一般情况下出现在中西方文化之间的隔阂与疏离,往往表现为在进行文学交流时,“误读”的现象比较严重。由于一些中西方文化的差别,许多文学作品中人文的价值,被忽略了,甚至被遮蔽了。所以在进行异域文化交流的过程中,不能为了吸引读者而在文中可以的卖弄异域风情,因为,这种肤浅的风情必定会带给读者审美的疲劳。随着现代人文科学不断发展,应当更好的架起异质文化间的纽带,为未来文化发展做出有价值,有意义的成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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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田瑛,高深,乌热尔图,蔡测海,玛拉沁夫,扎西达娃,尹汉胤,冯艺,赵玫,庞天舒,李传锋,包明德,韦一凡,意西泽仁. 关于少数民族文学的问答——少数民族作家答本刊题卷问[J]. 南方文坛,1999,0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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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198988577 张老师

篇二:关于“阿来小说《尘埃落定》研究”的论文(定稿)

阿来《尘埃落定》中‘傻子’形象解读

摘要: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尘埃落定》从独特的视角叙说了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讲述了一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然而作者为什么要让一个“傻子”居于作品中心,“傻子”对于整个作品、对于作者、对于读者,究竟具有什么样的价值?笔者以为,在作品中,主人公并不傻,“傻”是他的一种生存方式,是他护身的“铠甲”和进攻的“利器”;对作者来说,“傻”是作者陈述嘉绒地区土司时代的真实历史的需要;而对于读者来说,“傻”与“智”的反差,则进一步促进了与作品的融合,有利于读者形成审美高峰体验。

关键词:阿来 《尘埃落定》 傻子 价值 生存 审美体验

恩格斯曾这样评价巴尔扎克的小说集《人间喜剧》:“在这幅中心图画的四周,他汇集了法国社会的全部历史,我从这里,甚至在经济细节方面(如革命以后动产和不动产的重新分配)所学到的东西,也要比从当时所有职业的历史学家、经济学家和统计学家那里学到的全部东西还要多。”巴尔扎克说:“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阅读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尘埃落定》,让我对恩格斯以及巴尔扎克的这两段话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正是这部作品引领我们抚摸了一段尘封的历史,与历史相比,它以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而更具吸引力。正如电视剧《三国演义》片尾曲所唱的那样“历史的星空闪烁几多星??”。在作家阿来为我们叙述的这段历史中,一个个挥之不去的形象总在脑海里浮现:老谋深算而残忍霸道的麦其,凶残斗狠、有勇无谋的麦其的草包大儿子,因出身低贱而特别注重身份的麦其土司二太太,汪波土司的忠勇而愚昧的奴才,放荡但却头脑简单的央宗,暴戾而忠诚的索郎泽郎,腼腆但灵巧的尔依,忠诚而又善良的卓玛,淫荡而又贪慕权势的塔娜??

然而在《尘埃落定》这部作品所建构的历史舞台上,始终处于舞台中心位置的却是一个“傻子”——麦其土司家的二公子,一个麦其酒醉后播种结出的畸形果实。那么,作家阿来为什么要让二少爷成为一个“傻子”?又为什么要让他站在舞台中央,其间有什么深意?它对于读者的

理解与欣赏,具有什么作用?一句话,“傻子”的价值何在?下面我就从作品、作者、读者三个层面进行一些探寻:

一、对于作品来说,“傻子”是麦其家二少爷护身的盾牌与进攻的利器

海德格尔认为:“作品在自身中突现着,开启出一个世界,并且在运作中永远守持这个世界”。应该说作品是独立于作者和读者的世界,怎样让麦其家的二少爷在这个独立的世界中生活下去呢?阿来给了二少爷一个特别的礼物——“傻”,让它成为二少爷在那个世界里的独特生存方式。

对此,我们首先得厘清这样一个问题,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吗?答案是否定的。这也许出乎一些人的意料,其实你仔细品读作品,不难发现,人们说他是傻子的理由并不充分:首先因为他是麦其醉酒后的成果,此说并不能完全成立,醉酒后播种结出的果实并非都是孬种;其次在出生后两个月,“任何人都不能使我的双眼对任何呼唤作出反应”,土司父亲十分严厉地命令他笑一笑,“我一咧嘴,一汪涎水从嘴角掉了下来”??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但是智力发展相对滞后的孩子与“痴傻”之间有着天壤之别,一个最具说服力的事例就是爱因斯坦小的时候五岁才会说话,然而正是他发现了“相对论”。当然还有就是与家奴的孩子一起玩耍,也可算作一条理由,这是那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偏见。说实话,我们无法从作品中寻找到二少爷“傻”的确凿证据,也许有人会以二少爷“每天早晨醒来时,我总是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自己是谁?总要询问他人之后才能明白”,这不是傻子又是什么?其实这正是智慧的表现,庸常的生活中,人们最容易忘却的是“我是谁”,开始思考这样问题的人才是真正的智者。仔细品读作品,我们越来越发现了二少爷的精明。作为一个孩子,在他情爱之心懵懂初开之时,他喜欢上了侍女卓玛,当卓玛爱上了银匠的时候,也许只是言谈举止中的端倪初现,他便敏锐的察觉到其间的蛛丝蚂迹,隐隐产生了妒嫉之心。在所有土司都开始播种罂粟的时候,麦其土司对于种粮食与罂粟举棋不定,看似聪明的大少爷坚决主张播种罂粟,而二少爷表面上是要与大少爷唱反调,实

际是已觉察到其间的利害冲突,这与精明的麦其土司不谋而合,从而引起了麦其的注意,进而开始重新考虑接班人问题,于是外放两个儿子于南北边境以考察他们的政治才能。在边境上,他在傻乎乎外表的掩饰下,以出人意料的手段使拉雪巴与茸贡两个土司赔了夫人又折兵,一个赔了大片土地与大量部众,一个则很不情愿地将女儿以极不体面的方式嫁给了二少爷。在这场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争斗中,二少爷虽然不免采用了一些阴谋诡计,但他驾轻就熟的政治才能却得到了淋漓尽致的挥洒??。还有他能从汉地政治形势的变化中,以极其准确的直觉断言土司的时代就要结束??诸如此类的事情举不胜举。甚至二少爷自己也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至此,二少爷是个什么样的人也就不言自明,虽然作者并没有挑开这张具有神秘色彩的面纱,但二少爷的庐山真面目仍然会被我们心领神会。

二少爷的“傻”不是接舆式的“傻”,不像探春在《簪菊》一诗中所说:“高情不入时人眼,拍手凭他笑路旁”式的“傻”,那样的“傻”其目的不在于将自己从众人的视线中躲开,而在于引起公众视线的聚焦。二少爷的“傻”也许在童稚未开的时候,是尘心未染的赤子之心的自然流露,而十三岁之后则是佯狂装傻。在二少爷危机四伏的政治生涯中,“傻”对于二少爷是兼具护身盾牌与进攻利器的双重功效武器。

“傻”是护身的盾牌。因为他的“傻”,所以他暴戾的哥哥也很“爱”他,避免了他父亲与叔叔间争权夺利白热化闹剧的重演。虽然后来因为偶尔的峥嵘展露,从而引起了哥哥的戒备。但总体上讲,他韬光养晦还是取得了成效,以致于他虽在边境上政绩斐然,但父亲还是不敢确定他是真傻还是假傻,从而作出了将大位传给大儿子的决定。二少爷最成功的利用“傻”这一块盾牌以躲过仇家追杀的战例,还得数他在边境上取得成功后归家那段时间的经历。当众人肩扛着他在土地上狂奔的时候,他完全可以顺水推舟,乘势夺取土司的大位,但他却没有这样做。这使当时所有人都非常失望,即使是连他最亲近的母亲与妻子都骂他傻,妻

子在睡梦中还不停地抽噎。还有那位智者——从遥远的圣城来播散新教种子的年轻僧人,后来成为他父亲以及他自己书记官的翁波意西也感到惋惜,要不然他后来也就不会冒着被第二次割掉舌头的危险向土司苦苦进言了。然而这正是“傻子”的高明之处,因为此前他已经受到了仇人的追杀,深知如果此时自己接过土司的权杖,正好成为仇家追杀的“靶的”,那么死在床上的就不是他的哥哥而是他自己了。虽然借刀杀人未免过于阴毒,但历史上的政治斗争素来残酷,可以这样说,权力的宝座总是用鲜血染红的。在这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中,二少爷运用借刀杀人之计一方面除去了继承土司大位的绊脚石,另一方面又成功地躲过了生死劫难,真可谓一箭双雕。虽张良、陈平在世不过尔尔。正如他哥哥临死前所说的那样:“你能等,不像我是个性急的人”!是的,能等,能忍,尤其是能忍受别人把他当作傻子的鄙夷目光,这就是麦其的二少爷,他以这样一种超乎常人的克制力使自己绕开了一个又一个的政治险滩与漩涡。

“傻”是进攻的利器。傻子在政治斗争中深谙攻防之道,在防御的同时也主动进攻。经典战例便是收服茸贡与拉雪巴的过程。二少爷凭“傻”打了茸贡与拉雪巴一个措手不及,巧用麦子挑起茸贡与拉雪巴之间的争斗,然后坐山观虎斗,坐收渔翁之利。你看他运筹帷幄,羽扇从容。先是让拉雪巴空手而归,然后虽说本心不是要引起冲突,好像是被美色冲昏了头脑,将麦子借给了茸贡,进而挑起了双方的战争,他的一句“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好像是出于无意,实则是匠心独运。支持茸贡收拾拉雪巴,乘机智取了拉雪巴领地上的大片土地。当茸贡忘乎所以的时候,又釜底抽薪,将对茸贡的军事援助抽回,结果战场局势急转直下,茸贡不得不低头认输。最后他只是出面与拉雪巴打了个招呼,便中止了这场战争。也许有人在读这一段内容时会将其与一个著名的单口相声《连升三级》等量齐观,以为“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是“傻子”的一时呓语,其实大谬不然。果真这样的话,我们又中了二少爷的圈套了,同时也中了作者的圈套,在这里,作者并不将傻子的阴谋揭穿,正是为了等你来上钩哩!

一句话,“傻”让二少爷在《尘埃落定》这个舞台上如鱼得水,呼风唤雨,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奇迹,让人叹为观止,由衷折服。

二、对于作家阿来来说,“傻子”是呈示一段历史真实的需要

“傻”是二少爷藏智的幌子,对此作家阿来心知肚明,那为什么他还要装着全然不知,任由二少爷附着自己的灵魂,将一段历史,一个故事娓娓道来。说得通俗点就是阿来为什么要装傻不去点破二少爷的佯傻呢?对于这一点,作品中二少爷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一个傻子往往不爱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的事实。”玄机正在这里,借傻子之口,用傻子的眼光才能使人们看到一个不带任何假设的真切世界。存在主义思想家胡塞尔认为:“对于世界本原的认识是没有任何预先的假设和先决条件的,因此人们在认识世界时可以用“加括号”的形式将对于世界的种种先验的观念存而不论,悬置起来,于是我们便可以看到一个真切的世界,看到世界的本质。”虽说二少爷是佯傻,但“傻”得逼真。二少爷能将所谓“聪明人”的观点悬置起来。作者正是抓住了“傻子”给他带来的这一契机,呈示出一段历史的真实,在呈示的过程中,虽然傻子的眼睛有着“梦游一般”的神情,但它却有如一台摄像机,使一切纤毫毕现,于是我不得不佩服阿来借力打力的功夫。

“傻子”的眼睛里有一部土司时代嘉绒地区生活的百科全书。 二少爷的傻子身份出现在世人面前,所有人对他也就自然地消除了与常人相处时的戒备之心,因而使他有机会接触藏区各社会阶层,傻子的目光撇开了常人对外界的任何假设,因此我们有机会看清了土司时代的风土人情、政治格局、法律制度、婚姻习俗、等级观念等诸如此类的详细情形,可以说包罗万象。跟随二少爷的脚步,你会看到土司一家饮食起居的奢侈,农奴及其子女生活的艰难困苦;你会看到土司制度下土司就是“法”以及以“法”的名义出现的刑罚的惨无人道;你会看到宗教在这一片土地上的尴尬地位,正如阿来在《大地的阶梯》一书中所介绍的那样:“在西藏,是神权至上,世俗政权要依附于神权。而在整个嘉绒地区,是中央王朝册封的土司手握世俗大权,而僧侣阶层必须依靠

篇三:穿透落不定的“尘埃”——阿来《尘埃落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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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透落不定的“尘埃” ——阿来《尘埃落定》解读 管运虹 2010春汉语言文学103401406014001 陈博 滁州电大

目录:

一、 题目、摘要、关键词………………..(1)

二、 正文…………………………………(1---8)

三、 参考文献…………………………….(9)

穿透落不定的“尘埃”

——阿来《尘埃落定》解读

摘要: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在2000年获

中国长篇小说的最高奖项——第五届茅盾文学奖。作者把对现实

的深刻哲思掩映于精巧的构思和独特的创作风格之中——以寓言

性的文体、荒诞性的风格以及现代性的写法,极大地拓展了作品

的表现力。 《尘埃落定》整部作品是一个严密的象征体系——从

整体到局部,作者用一个个生动的意象,阐释了内心完整的精神

理念,传达了作者对社会人生的诗性追求,以及理想破碎后幻灭

感、痛楚感。

关键词:尘埃、寓言性、阿来、解读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在2000年获中国长篇小说的最高奖项——第五届茅盾文学奖。作品为我们展现了浓郁的边疆民族风情和壮阔的土司历史时空,充满了浪漫神秘和诗情画意,传达了作者对一个民族乃至整个中国、整个世界的历史、文化、传统、政治等诸方面价值观念的反思,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同时,作者把对现实的深刻哲思掩映于精巧的构思和独特的创作风格之中——以寓言性的文体、荒诞性的风格以及现代性的写法,极大地拓展了作品的表现力,扩大了读者的想象空间,使作品的题旨犹如落不定的“尘埃”,悬浮于读者无际的遐想中,悬浮于寓言般的空灵和诗一般的蕴藉中,从而造就了该书历久不衰的独特魅力。

寓言性,是《尘埃落定》主旨的不确定性和多解性形成的首要原因。作品自问世以来,人们就对其主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原因就是作品本身的寓言性造成了读者的多角度的解读。阿来在谈到自己的创作意图时说:“ 小说是具有超越性的。它应该使人想到更多、更深远的东西。我写土司制度的消亡, 实际是要写社会文化的转型, 和转型造成的心理震荡。所以我追求寓言般的空灵, 让读者自己去发挥想象。”【1】由此可见,该作品的最重要的文体特征其实就是寓言性。寓言作为文学作品的体裁之一,是由故事来寄寓意味深长的道理,带有鲜明的哲理性。寓言体裁如果能恰当地使故事的外形契合于作者所要昭示的哲理和观念,可以使读者的理性思维越过形象的层面,进而把握小说所蕴涵的思想观念,

这也是寓言的独特魅力之一。但由于寓言本身的含蓄性,因而也容易造成读者对作者原本观念的扩大理解或岐解,因而其寓意也就具有了难以捉摸性和多解性。

寓意的空灵是《尘埃落定》的优秀品质之一,但如果我们能穿透文本,再联系作者对创作该作品的表述,以及作者创作时的社会处境,准确地把握作者的原本喻意并非不可能。该作品之所以长期以来被误读,原因之一是由于读者忽略了作品的寓言性,把它当做写实的作品,自然也就得不出较有说服力的结论;另一方面是由于读者仅根据自己的思想、生活体验去理解作品的思想涵义,而没有设身处地从作者的角度去思考,从而造成对作者原意的曲解。

作品首先在文本层面为我们叙述了藏族土司——麦其土司兴衰灭亡的故事:汪波土司的贪婪导致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进行征服以及罂粟的种植,从而使麦其土司空前的强大,在改种粮食后建立的粮食市场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又孕育出梅毒、战争,甚至导致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通过这个故事,作者为我们描绘了土司统治下人类生存的困境,传达了因这种困境而产生的迷惘和痛苦的情绪,分别从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物质、人与自我等关系方面为我们阐释了“世界是荒谬的,人生是痛苦的”这一存在主义哲理。

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尘埃落定》为我们描述了土司统治下的黑暗社会以及在这里痛苦挣扎的芸芸众生,人们在遭受着社会种种不合理的迫害,却觉得生活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作品对这样可憎、可怖、荒谬的社会的描述以及对愚昧、麻木的人的刻画,是触目惊心、发人深省的。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尘埃落定》为我们展示了骨肉相离、人情冷漠的世俗风情画。在土司的世界里,家庭已经分崩离析,人际社会已演变成相互倾轧、相互践踏的战场,各有各的欲望,各有各的手段,都挣扎在畸形的人与人关系之网中,走向各自的毁灭之途。在人与物质财富的关系上,物质已不再是人利用的工具,而是人的最终目的,甚至人已经成了财富的奴仆。在土司的世界里,财富滋生着丑陋,泯灭着人性,扭曲着人与物质的关系,使人与物质的关系空前地对立起来。在人与自我的关系上,《尘埃落定》展现了自我在社会困境下的心灵扭曲和人格的分裂。存在主义的文学宗师萨特曾说:“他人即地狱!”要实现自我,唯有毫不客气地反抗他人的欲望和意志,只有践踏他人的意志和自由才能追寻到自我和保护自我。土司世界的人们,在追寻自我价值时,总是以牺牲他人作为途径,他们对丑恶现实的反抗,总是带着一种冷漠、严酷、以自我为中心的独特情调,结果他们只能落得心灵和人性的扭曲,从人间的地狱落到另一座“地狱”——自己内心的充满黑暗、盲目的“地狱”。最后他们只能从寻找自我滑到否定人生的境地,傻子最后能平静地面对死亡,这是他对荒谬世界、痛苦人生的最后的绝望的反抗,他是用死亡来完成自我价值的寻找。

当然这部作品描绘的也并不全是令人情绪消沉的画面,在污浊、黑暗的土司世界里,依然有崇高的灵魂在闪烁着微弱的灵光,指引着傻子向光明的方向进取,

那就是在傻子叔叔及班禅大师身上高扬的民族精神的闪光。但是令人遗憾的是,随着班禅大师和叔叔的去世,那曾照射傻子混沌心灵的光辉消失了,傻子心中那盏照耀未来之路的明灯泯灭了,他心灵的世界再一次陷入无边的黑暗与混沌之中。

以上是文本传递给我们的基本信息,但我们不能由此断定《尘埃落定》仅是表现一个土司时代的历史,或者说是对一个特定历史阶段的情绪。因为寓言是有 超越性的,其故事本身只是建构其深刻思想内涵的桥梁。文学是向后看的,海德格尔说:“思最恒久之物是道路,思想的道路在自身拥有那种神秘的性质,它允许我们在思的道路上自由徜徉,向前或向后,而且只有向后之路才能引导我们向前。”【2】《尘埃落定》正是一部向后看的杰作,它给我们展示的是一幅距今几十年前的藏族奴隶制下的生活场景,但这样一个“向后”的叙事正是为了引导我们“向前”的思考,向后只是为了更好地向前。阿来谈到藏族民间口头文学对其创作《尘埃落定》的影响时说:“世界上的少数民族的文学在民间最为兴盛的是口头文学??更为重要的是, 口头文学它不可能像编序, 更不是对官方价值观念一步一趋的阐释。它所体现的东西, 简单点说, 一切都是这么近, 一切都是那么远。昨天发生的故事仿佛是万年以前的, 万年前的东西可能就在今天。”【3】因而我们在分析这部作品时,就不应仅局限于那个特定的时代、环境,而应该有所超越,发挥更丰富的想象,挖掘其更普遍的意义——故事在过去、当下乃至更远的未来的意义。

作者在谈论《尘埃落定》的创作时曾说:“在我怀念或者根据某种激情臆造的故乡中,人是主体。即或将其当成一种文字符号来看待,也显得相当简洁有力。而在现代社会,人的内心的更多的隐秘与曲折,却避免不了被一些更大的力量超越与充斥的命运。如果考虑到这些技术的、政治的力量有多么强大,那么,人的具体价值被忽略不计,也就不难理解了。其实,许多人性灵上的东西,在此前就已经

【4】被自身所遗忘。”作者的这番表述,不禁把我们带回到作者创作这部作品的时

代——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的改革开放已进行将近20年,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经济模式已经确立,国家经济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负面的东西,如传统文化的逐渐消亡,西方堕落腐朽的生活方式的入侵,使许多关注中国未来的有识之士产生了隐忧。同时由现代工业文明产生的社会环境又给人以生存的压力,使许多人在飞速旋进的潮流中,扭曲了心灵和人性,迷失了自我。正是有感于现实处境的生存压力,使作者内心充满了迷惘和痛苦、焦虑和期冀。作者借土司世界的荒谬和堕落,来传达自己对当代中国乃至当代世界的忧虑自当在情理之中。

导致该作品题旨的不确定性和多解性的第二个原因是作品语言风格的荒诞

篇四:傻眼看世_论阿来_尘埃落定_的叙述视角

傻眼看世—论阿来《尘埃落定》的叙述视角 黄莉

1998年3月,阿来以他的长篇处女作《尘埃落定》(以下简称《尘)})轰动

文坛。2000年,该作又以全票入选第五届茅盾文学奖,阿来也因此成为第一个

获得此项殊荣的藏族作家。严家炎在获奖评语里写道:“藏族青年作家阿来的

《尘》,小说视角独特,有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层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

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灵动的诗意”①。作为首次刊发

的《当代》杂志“编者按”将该作称为“中国长篇小说中迄今为止写少数民族题

材的最佳作”②。诚然,文化哲学意蕴的深厚、历史和地域内涵的丰富、语言轻巧

而富有诗意等确实是该小说成功的原因,然而从小说作为一种叙述艺术的层面来

看,该作独特的风格和韵味正是源于作者对傻子这一特殊视角的选择和运用。本

文将围绕《尘》的叙述视角进行三方面的分析。

一、似傻非傻的傻子视角

叙述视角是一部作品,或一个文本看世界的特殊眼光和角度,也是一个叙述

谋略的枢纽,它错综复杂的联系着谁在看,看到何人何物,看者和被看者的态度

如何,要给读者何种“召唤视野”。正如路伯克所说:“小说技法至繁至难,却都

受视点问题的制约。”③因此,叙述视角的选择也就直接关系着文本的审美角度,

而叙述视角的革新也将引起叙述文体的革新。

《尘》中以“我”—麦其土司醉酒后与汉族女人生下的傻瓜儿子这一特殊

的眼光透视了土司制度这种带有奴隶社会色彩的“奇特的政治生态”④下令人惊

异的专制、野蛮、残酷及其最终的消亡过程。整个小说自始至终采用的都是

“我”的傻子视角,里蒙一凯南将这种视角称为“白痴叙述”⑤,即以傻子的角色

来感知、观察和思维。小说中傻子“我”既是故事的叙述者,也是故事的主人

赵毅衡《当说者被说的时候:比较叙述学导论》第121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

王怀林《寻找康巴》第38页,四川人民出版社,200。年。

里蒙一凯南《叙事虚构作品》第181页,姚锦清等译,三联书店,1989年。

公,作者一开始就把第一人称叙述者“我”定格在世人公认的傻子这一概念上,

“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

个傻子就是我。”因此,“我”不能像正常人那样借助理性、科学、逻辑去观察、

分析和认识世界,于是表现出了一系列的傻相:母亲对“我”灌输等级观念,强

调出身门槛时,“我”却说,“门开得那么高,难道我们能从云端里出入吗”;别

人说姐姐所在的英国有个外号叫日不落帝国,“我”却问父亲,“大的国家就永远

都是白天吗”;哥哥打了我之后,我一点没感觉到疼,于是我便拿着鞭子到处找人打我“要证实一下,人家怀着仇恨就打不疼我”。“我”的这些言行让所有的人

都理所当然地把我当成一个地道的傻子。但“我”的傻也给我带来了相对的安全,父亲少了一些对我的提防,哥哥也不用为了以后的权利对“我”防备,同时他们在“我”面前也就少了许多顾忌,流露出了人性中更多的“真”,父亲慈爱背后的冷酷、哥哥强大背后的软弱、母亲冷漠背后的孤寂,以及夫妻之间、父子之间、兄弟之间、土司之间在权力欲望下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都在我的面前展露无遗。

然而,被公认为傻子的“我”偶尔在重大事件上表现出来的“惊人之举”和异想天开又显示出超乎寻常的聪明,让所谓的聪明人在“我”的面前相形见细:“我”总觉得被麦其土司杀死的汪波土司派来偷婴粟种子的人临死笑容里藏着什么,后来我果然在他们的耳朵里发现了带回去的种子;“我”因和哥哥赌气而提出的“全部种粮食”的建议给麦其家族带来了滚滚的财富;“我”在连年种植婴粟而牟取了暴利后,提议免除百姓们一年贡赋,得到了百姓由衷的爱戴;“我”去南北边疆镇守粮仓,仅凭几口大锅就自然而然地让拉雪巴土司的百姓变成自己的臣民,游戏般的计谋不但挫败了茸贡女土司的傲气而且得到了天下最美丽的女人。更为可贵的是,“我”竟然建立了第一个边境市场,不仅使麦其土司成为历史上最富有、最强大的土司,而且以和平的方式化解了土司间的矛盾。

当所有人都为“我”的“傻”与“不傻”所迷惑、苦恼时,书记官翁波意西做了无比透彻地总结:“都说少爷是个傻子,可我要说你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正因为我的所谓“傻”,不识时务、不谙功利、不人世俗、一切顺从天性,所以我才能疏离于尘世、超然旁观、世事洞明,从而进人大智若愚的境界。所以“傻”只是我的表象,

“傻”下掩盖的“不傻”才是我的实质。而我在故事的最后回顾自己的一生时,也终于领悟道:“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神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而这也恰恰正是作者选择傻子“我”的视角作为小说叙述视角的用意所在,正因为我的“看起来傻”,

在这个权力斗争的核心,我才有了生存的可能,因为“要是我是个聪明的家伙,说不定早就命归黄泉”。正因为我的“傻”,才令我“不爱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也因为“我”的傻,任何人都不提防“我”,我才能看到常人看不到的隐秘而又真实的东西,才能客观、真实地见证土司世界由盛而衰直至崩溃的过程以及这一制度下人性生存的真实状态。所以,作者正是充分利用傻子这一被巴赫金称为“体裁面具”的“特权”,借助“我”似傻非傻的视角,穿越常人眼前的客观世界进人悠远的历史时空,将正常视角无法表述的东西深刻地揭示了出来。

二、傻子视角的特征

由于小说中的傻子“我”既是故事的叙述者又是故事的主人公,从叙述者与

作者的关系来看,小说中的傻子视角又属于第一人称叙述视角,所以它便同时具

有傻子和第一人称视角的优劣利弊。为了将这一特殊的视角达到所能叙述的最大

极限,小说中的叙述视角又具有如下特征:

(一)“经验自我”和“叙述自我”视角的相互交织

为了更好地说明第一人称叙述中叙述者“我”的存在形态,第一人称小说的

叙述又被细分为“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和“第一人称经验性叙述”①。《尘》中

以傻子“我”在那个下雪的早晨醒来的状态开始,又以“我”在床上死去的状态

结束,这样整个小说都是在傻子“我”的回顾性口吻中展开,所以小说中的叙述

又属于第一人称叙述中的回顾性叙述。

“在第一人称回顾往事的叙述中,通常有两种不同的眼光,一为叙述者‘我’

目前追忆往事的眼光,另一为被追忆的‘我’过去正在经历事件时的眼光。”②叙

述学家里蒙一凯南将之称为第一人称回顾性叙述中的“叙述自我”视角和“经验

自我”视角。很明显,《尘》中也同时存在着这样两个视角,一个是傻子的

“我”,即“经验自我”过去经历事件时体验的眼光;另一个是更接近叙述者,超

越傻子的“我”,神志清醒的“我”,即“叙述自我”追忆往事时较为成熟的眼

光。小说中相互交错的这两种眼光所体现的正是“‘我’在不同时期对事件的不

同看法或对事件的不同认识程度,他们之间的对比常常是成熟与幼稚、了解事情

的真相与被蒙在鼓里之间的对比”③。而这种对比也自然彰显出小说叙述上的张

力。这两种眼光在小说中水乳交融,彼此交叉,“这就是我们麦其土司历史上的

第一张照片。现在想来,照相术进到我们的地方可真是时候,好像是专门要为我

们的末日留下清晰的画图。而在当时我们却都把这一切看成是家族将比以前更加

兴旺的开端。当时,我的父亲和母亲都是那样生气勃勃,可照片却把我们弄得那

么呆板,好像命定了是些将很快消失的人物。你看吧,照片上的父亲一副不死不

活的样子。殊不知,当时,他正野心勃勃,准备对冒犯了我们的邻居,猛然一

下,打出一记重拳呢”。在这里,时间状语“现在想来”、“当时”等词明显地区

分了“我”在不同时候对一件事的不同看法,当时身处权力欲望中的我们正为着

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与别的土司相互争斗,父亲从四川省政府请回了救兵黄特派

员,正信心十足地准备对汪波土司发起攻击,当时的我们都幼稚地认为这将是家

族比以前更好的开端,当时的这一切都是通过经验自我的视角来写的,也就染上

了正在经历事件时我们的主观色彩,而现在历经沧桑后的我却清楚地知道这是专

门为我们的末日留下的纪念画面,这是叙述者“我”在经历事件后的顿悟。通过

我在当时的愚傻与现在的睿智之间的对比,通过当时我们的主观臆想和历史真相

之间的对比,在对我们的自以为是进行嘲讽的同时,又巧妙地揭示了发生在这一

切背后的某种历史必然性。小说中还经常让神志清醒的“我”即叙述自我对傻子

的“我”即经验自我,适时地发表评论,作出评价,如面对玉米的丰收,傻子提

出了“最惊人的而又最简单的建议:免除百姓们一年贡赋”。“话一出口,我看见

母亲很担心地看着我,父亲有好一阵没有说话,我的心都决从嗓子里跳出来了”,

这一句清楚地再现了正经历事件时我内心的恐惧,从而间接表达了我的这一建议

在聪明人看来是多么的不合常理,后来当父亲质问我“你不想使麦其家更加强大

吗”,神志清醒的“我”便站出来对傻子的“我”的建议进行解释性的评述,通

过神志清醒的“我”的解释,我们便看到了一个“对自己置身的世界相当了解”

的异常聪明的傻子,这就与我那个所谓的聪明的哥哥形成了强烈对比,让读者得

出:“我”的傻并不是真的傻,而哥哥的所谓聪明也不是真正的聪明。同时引导

读者自觉地去思考:什么是真正的傻?什么是真正的聪明?并进一步去反思造成

聪明与傻的衡量尺度颠倒的背后的原因。

通过“经验自我”也即“傻子的我”的视角,我们进人到了已经远去了的土司的真实世界。而通过“叙述自我”也即“神志清醒的我”的视角和评述,我们又进人了一个充满智慧、哲理的世界,因为“叙述自我”能在经历了事件的基础上直接、睿智地对土司世界的一切进行评判和思考。所以,通过这两种视角的交织,既完成了对土司世界的真实再现,又完成了对土司世界的深刻反思。

(二)限知与全知视角的相互杂裸

传统叙事理论将叙述视角按人称的不同分为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两类,现代西方叙事学又将叙述视角分为零聚焦、内聚焦、外聚焦三类。其实不同的分类归纳起来强调的也就是全知型和限知型两类叙述视角。如赵毅衡所说:“叙述角度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叙述者自我限制的问题,而全部叙述也就可以分成两大类:全知叙述角度是有权从任何角度拍照花瓶的摄影师;有限叙述角度是只允许自己在某个特定角度上工作的摄影师。”①在全知叙述中,叙述者处于一种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上帝地位,他既了解故事中全部细节的发展,又可以深人每个人的内心了解他们的心理状态。然而这种上帝似的叙述易造成叙述者与读者之间的不平等,使读者感到所叙内容不真实。而在限知叙中,叙述者不再扮演上帝的角色,而是一切从自己的视点出发,这样虽缩短了读者与叙述者的距离,增强了作品的真实性,但由于叙述者的视角要受角色身份的限制,不能叙述本身角色不知道的事情,不能窥探别人的心理活动,这种限制也就造成了叙述的主观性。

《尘》中选择的无疑是第一人称的傻子视角。从叙事学的角度讲,第一人称现代中国文化与文学

①赵毅衡《当说者被说的时候:比较叙述学导论》第119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

傻子“我”由于知识的有限和第一人称的角色限制而属于限知角度叙述,即“我”只能严格地遵守视角人物“我”的感知能力和认识范围,不能叙述超出我视域的事件,也不可能窥察他人的心理活动。为了摆脱限知视角的这种局限,阿来打破了中西叙述理论的诸多规范,大胆地采用了视野越界,即在第一人称的限知视角中引人全知视角,将限知与全知视角相互杂揉。热耐特将这种视角越界称为“赘叙”,即“提供的信息量比采用的视角模式原则上许可的要多。它既可以表现为在外视角模式中透视某个人物的内心想法;也可以表现为在内视角模式中,由聚焦人物透视其他人物的内心活动或者观察自己不在场的某个场景”①。这种不在场的情景可以是“我”的眼光范围以外的情形,也可以是作为傻子的我能力水平感知范围以外的情景,于是小说中只认识“三五个藏文字母”的傻子

“我”可以经常像一个诗人似的仰观俯察,流连光景,也可以像一个充满悟性的智者,读懂别人眼睛里深奥的话语,甚至还可以像一个充满理性的哲人思考一些现代存在主义哲学的命题如“我在哪里”、“我是谁”之类的问题。这也就造成叙述话语的不可信,而这种不可信同时也就引导读者超越其叙述表层的真实性判

断,不被叙述者的表面话语所迷惑,而是用自己的心灵去感受,用自己的大脑去思索、分辨作者叙述背后的深刻内涵,读者这种参与的过程也就形成了一种全新的审美阅读体验。另外,“我”还具有“好多事情虽然不是发生在眼前,但我还是能看见”的能力,我可以清楚地知道父亲与央宗在瞿粟地里野合、妻子塔娜与哥哥在卧室里乱伦、仇人杀死哥哥的细节过程等“我”不在场的情景,同时“我”还可以进人父亲的内心世界,感受到父亲因想到自己将失去对婴粟种植的垄断权时内心的痛苦,以及父亲得到最忠诚的头人查查的妻子和银子后内心的得意。类似这样的例子,文中俯拾即是,正是通过全知视角的介人,我们才更清楚地看到了土司制度下人性的虚伪、贪婪和扭曲。 叙述视角的选择和运用是作者的一种叙述策略,它为表现意义而服务。正是通过经验自我与叙述自我的相互交织、限知与全知的相互杂揉,作者才能在跨越时空,跨越身份、文化、智力等障碍的基础上,客观、真实地再现土司世界的一切专制残暴、荒淫腐化,从而更深刻地传达出小说的主要意旨。

三、作者为什么要选择这样一个视角?

杨义在他的《中国叙事学》中指出:“依据文本及其叙述视角,进行逆向思维,揣摩作者心灵深处的光斑、情结和疤痕,乃是进人作品生命本体的重要途径。”②在《尘》中阿来选择以傻子的视角来透视熙熙攘攘的尘埃世界,很大程度上正是基于作者个人独特的历史感受和生命体验。虽然阿来曾谈道:“福克纳与美国南方文学中的波特等作家,就给了我很多启示??”③,而且“用‘傻子’的

申丹《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第284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杨义《中国叙事学》第204页,人民出版社,1997年。

阿来《穿行于异质文化之间》,《中国文化报》2001年5月第3版。

视角作为叙事视角,源于瑞典一个小说《侏儒》”①。但在对这些优秀的经验进行借鉴时,阿来并不被动,而是自觉地与中国的社会现实、历史特别是自己的民族特性融合在一起。正如他所说:“要让自己的声音变成让更多的众生听见的大声音,除了有效的借鉴,更重要的始终是,自己通过人生体验获得的历史感与命运感。”②于是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藏民族的民间文化便成了阿来创作中不可回避的潜意识记忆,“我作为一个藏族人更多的是从藏族民间口耳传承的神话、部族传说、家族传说、人物故事和寓中吸收营养”③,“是民间传说那种在现实世界与幻想世界之间自由穿越的方式,给了我启发,给了我自由,给了我无限的表达空间”④。“《尘》里我用土司的傻子儿子的眼光作为小说叙述的角度,并且拿他来作为关照世界的一个标尺。这也许就是受像阿古顿巴这样智慧的‘笨办法’的影响。”⑤于是,小说中这个以藏民族的民间智者阿古顿巴为原型塑造的极具寓言色彩的如先知般大智若愚的“肉体与精神上的双重混血儿”傻子二少爷便承载着作者独特的历史感受、文化审美体验,完成了对自己挚爱的这个民族的历史变迁、人性本相、文化心态的最为生动的再现和反思。

叙述视角是作者对形式的选择,为了更好地表达自己对民族的思考,对普遍人性的关注,阿来选择了“傻子”最纯净的眼睛来直面现实和人生,实践他所说的“探求一种取胜的险道”⑥。在创作小说时,他曾说过:“为了一个生动的故事,为了一个能够超越一般历史真实和生活真实层面的故事,我需要一个既能置

身一切进程之中,同时又能随时随地超然物外的这样一个人物。”⑦所以,小说中傻子这一“非常态”视角的选择,一方面是为了凸显这个社会、历史、人性所呈现出的“非常态”,即赵毅衡所说的“小说用智力上有问题的人物叙述者,往往就预先埋伏了这样一个判断:被‘文明社会’站污的智力与道德败坏共存,现代社会文明过热,文化不够者反而道德可靠’,⑧,达到戴维·洛奇所揭示的“以某种诙谐的方式展现表象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揭露人类是如何歪曲或隐瞒事实的”⑨,从而达到消解一切人为设置的既成的世俗的界限,解构一切以某种偏见累积而成的人文价值和意义;另一方面正是借助“傻子”这一几乎不受任何文化和意识浸染的视角,作者才得以最原生态地呈现出土司世界的罪恶、野蛮和隐藏在灵魂深处的人性的贪婪、扭曲、异化,从而深刻揭示出土司制度走向必然衰亡的历史命运。“在一种形态到另一种形态的过渡期时,社会总是显得卑俗;从现代中国文化与文学

阿来、孙小宁《历史深处的人生表达》,《中国文化报》1998年7月。

阿来《穿行于异质文化之间》,《中国文化报》2001年5月第3版。

阿来《文学表达的民间资源》,((民族文学研究》200。年第3期。

冉云飞、阿来《通往可能之路》,《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99年第5期。

阿来《文学表达的民间资源》,《民族文学研究》2000年第3期。

赵毅衡《当说者被说的时候:比较叙述学导论》第45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

戴维·洛奇《小说的艺术》第170页,王峻岩译,作家出版社,1998年。

一种文明过渡到另一种文明,人心委琐而浑浊。”①正是借助“傻子”,这一个阿来特意安排在“社会”和“文明”形态过渡期的定点拍摄的视点,这一个具有某种特殊鉴定意义的标尺,阿来为我们展现了这一特定群体在这一特定时期的心路历程以及他们在这一进程中人性本真的逐步丢失,并“通过特定群体的集体命运与灵魂归宿的深刻想象,来实现艺术对存在的揭示”②,从而产生出一种“普遍的历史感和普遍的人性指向”③。

总之,傻子“我”,作为作者生命体验的承载者和独具匠心的叙述者,“他的‘弱智’为小说营造了非常必要的返回原始的、充满反讽意味的、喜剧化和狂欢化的、犹如假面舞会似的叙述氛围”④,正是借助我的“傻眼”,作者获得了无阻碍地穿行于现实世界和历史世界、幻想世界和真实世界、理性世界与非理性世界之间的自由,穿透表象,将正常视角无法表述的东西以超现实的方式深刻地揭示了出来。作者对这一视角的选择和运用既深化了主题,又在打破中西叙述理论诸多规范的同时为后人提供了一种独特的叙述经验,为文学审美格局的多元化发展作出了可贵的探索。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阿来《落不定的尘埃》,《小说选刊·长篇小说增刊》1997

殷实《退出写作》,《当代作家评论》1998年第4期。

阿来《落不定的尘埃》,《小说选刊·长篇小说增刊》1997

张清华《叙述的极限—论莫言》,《当代作家评论》2003

篇五:傻眼看世幻语写史_评阿来的长篇小说_尘埃落定_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

傻眼看世幻语写史—评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

韦器阂(佛山教育学院,广东佛山528仪”)

摘要:阿来是文坛上新近崛起的藏族青年作家。在《尘埃落定》这部代表作里,阿来

借助傻子“我”的奇特视角,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的历史,透 过“我”的傻眼,深刻地展示了历史转型时期的世道人心,同时也十分生动的展示了康巴藏 民族性情的另一面:真诚的野性、对情和义的笃诚,面对生死的从容。小说的情节带有一抹 荒诞魔幻的色彩,而作者正是利用故事的荒诞性来凸显小说的历史寓言性质。

关健词:阿来;《尘埃落定》;人性;荒诞;历史寓言

中图分类号:理m.4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X)7一1792(2(X)2)02一1排以 对于世纪末的中国文坛,阿来的出现显得有些突然。1998年3月长篇小说《尘埃落

定》面世,并成为当年的畅销小说,几乎一夜之间,阿来成了一个为大家熟悉的名字。20 世纪90年代以前,阿来曾出版过中短篇小说集((l日年的血迹》和诗集《梭磨河》,但影响 不大。2(X刃年10月20日第五届“茅盾文学奖”的揭晓和《尘埃落定》的获奖,使阿来这 位四川籍藏族作家再次成为文坛关注的中心。

《尘埃落定》是阿来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该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 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傻子“我”作为阿来塑造的一个人物,在小说中充当叙述者的角色。小说的大部分内 容是借助他的视角,或通过他的叙述表达出来的。小说随他的讲述而开始,又以他的缄默 (被杀)而告结束。然而,世界呈现在“我”这个傻子眼里的始终是一幅幅乱像:本应无 尘世荣辱杂念的活佛、喇嘛却在麦其土司面前争宠,土司们为种植鸦片而互相杀戮,哥哥 因为害怕弟弟继承土司王位而睡了弟弟的妻子。父亲麦其土司为情欲而迷狂:杀了忠诚于 自己的头人查查,夺了他漂亮的妻子央宗,然后,“每天,太阳刚一升起,这一对男女就 从各自居住的石头建筑中出发了。会面后就相拥着进人了疯狂生长的婴粟地里。”野合的 欢叫穿过婴粟地“传进宫寨”引来了一场杀戮、一场大火和一桩不解的世仇。是一场地震 使麦其土司从情欲的浪尖上落下,如梦初醒。除却了情欲,麦其土司和大儿子旦真贡布为 领地、权力而奔忙。借助黄特派员的帮助,麦其土司靠种鸦片而大发横财,富甲一方;拥 有一支装备现代枪械的军队,打赢了几乎所有的边界战争,成为康巴地区有史以来最为强 大的土司。这一切使麦其土司产生了与拉萨和南京比大的念头,渴望借此将土司职位世代 传承下去。在傻子“我”的眼里,这种种乱象正是土司制度毁灭的征兆,麦其土司试图在 土司中称王,以世代保持土司王位的努力都是无谓的挣扎。

作者简介:韦器阂(1965一),男,佛山教育学院中文系讲师。小说的叙述者“我”是以一个傻子的面目出现的,但“我”日常生活中的弱智与

“我”对历史趋势的深刻把握形成鲜明的对比。“我”超越具体的爱恨情仇,通透历史的见 识无疑代表着作者对世事和历史的观念,这使得“傻眼看世”具有深刻的含义。作为傻 子,“我”“往往不爱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作者正是基于此而借助“傻眼”力图 客观地展示历史转型过程中的世道人心。如傻子“我”与哥哥旦真贡布、父亲麦其土司的 关系就很能表现这一方面。

最初,“我”口流诞水,说话冒傻气时,“哥哥对我很好,因为他无须像前辈们兄弟之

间那样,为了未来的权力而彼此防备。哥哥因我是傻子而爱我”。待到后来,“我”在一些 大事的处理上表现出超人的智慧,并且在北方边界取得巨大成功时,不仅哥哥不再爱 “我”,就连父亲也防着“我”。当“我”带着银子和珍宝在人们的欢呼声中回到麦其土司 的官寨,并带来奇迹时,哥哥害怕“我”,父亲为“我”而“好几个晚上睡不着觉”。所有 这些怪异的关系和举动都缘于土司的继承权。权力使人性扭曲,权力使人由亲变疏,由爱

变仇。与其说这是历史转折时期的世道人心,不如说这是人性的共同弱点。

小说除了借助“傻眼”客观展示了人们对权力和钱财的迷恋这些人性的弱点外,也展 示了藏民族人性的另一面:笃情、笃义、笃死。真诚的野性、对情和义的笃诚、面对生死 的从容,这些精神是现代人所缺乏的,是现代文明所遗缺的人类的宝贵品质,是康巴土司 文化未遭现代文明侵蚀前令人心醉的方面。以今天的眼光,康巴土司制度和文化无疑是落 后和野蛮的,如活埋女麻风;将家奴的孩子当作“牲口”,“(土司的儿子)可以把他们当 马骑,当狗打,就是不能把他们当人看”;土司掌握着普通人的生杀大权,任意驱使行刑 人对他们滥用刑罚等等。对于这种制度和文化,作简单的道德批判是幼稚的。在小说中, 阿来借助“我”的“傻眼”。近乎客观地展示了这种制度和文化有违人性的方面。作为 “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的傻子“我”,迷恋于土司时代的浪漫和纯真,同时又理性地 意识到土司制度与人道、民主精神的悖离,其灭亡是必然的。作为历史的感应者和土司制 度的终结者,“我”只好给土司制度和文化唱一曲深情的挽歌,目送这种制度和文化随历 史化为落定的尘埃。

长篇小说不是历史读本,但优秀的长篇小说不能不具备历史感。康巴土司的争斗、战 争,土司权力的更叠,集镇的创建和兴盛等等都是极具历史意味的内容。时间性和历史性 的强调,使得读者普遍将《尘埃落定》看成一部再现康巴土司历史的小说。但是,《尘埃 落定》不是传统的历史小说,因为它不追求对历史本体的客观再现,所描写的既不是正 史,也不是野史,而是一个家族(麦其家族)的历史。与20世纪80年代中期兴起的新历 史小说相同的是:《尘埃落定》将“家族的颓败和人的毁灭死亡”作为小说主要的描写内 容,并通过家族颓败故事和人的毁灭死亡中蕴含的历史感和命运感来凸现小说的历史意 义。新历史主义将历史看成是“现代与过去的对话”①,因此,新历史小说“要从历史中 突出自我与个人的存在,在叙述角度和方式上,使我们永远意识到一个现代叙述者或隐或 现的面影’,②。不同的是,在《尘埃落定》中,阿来尽力隐匿自己,有意避讳使用今天的 词汇刻意模仿几十年前的藏民族视角和词汇(如称共产党为“红色汉人”等),将讲述故 引自王彪选评的《新历史小说选·导论》,浙江文艺出版社,1卯3年2月第1版。 王彪:《新历史小说选·序》,浙江文艺出版社1卯3年第1版。

阿来《尘埃落定》

①③

141事的年代消融于故事发生的年代。阿来不寻求通过“现在与过去的对话”来表现历史,不

寻求对历史的“现时性观照”,而力图用带一抹荒诞的描写来表现麦其土司家族的颓败史, 用故事的荒诞性来凸显小说的历史寓言性质。

由于小说的寓言性,因此,在康巴土司制度兴衰历史的描写中,出现了许多魔幻,不 可理喻的情节,如门巴喇嘛与汪波土司雇佣的神巫间的斗法;两次神秘的地震;紫色衣服 (死囚穿过的衣服)推着杀手多吉罗布去找麦其土司报仇;无舌头书记官的重新说话和傻 子“我”的超感觉等等。与传统的历史小说不同,这些情节不再具有再现历史和展示人物 性格的意义,而成为作者隐喻历史,将作者的想象幻变为文学现实的平台。对它们的描 写,成了作者将“故事往无限可能的方向发展进行的一个有力的探索”①。与小说情节寓 言性相对应的,傻子“我”是一个寓言性的人物。作为小说的中心人物,康巴土司兴衰的 历史都是通过“我”而展开的,通过“我”的傻眼来描述的,因而“我”的历史便是康巴 土司的历史,“我”经历的传奇喻指着土司历史的传奇性。正是出于对小说寓言性的强调, 所以,小说对傻子“我”的种种描写都带有魔幻的色彩。“我”的一些不合常理的言行, 对待生死的态度以及最后的归宿,都有明显的寓言性质。当杀手再次出现的时候,“我” 听从命运的召唤,任由杀手将刀子扎进“我”的肚皮,不作半点抵抗,这种不合情理的描 写,反映了作者阿来对历史宿命的认同。“我”的结局喻示着土司制度和土司们的历史命

运和归宿。

由于寓言性的强调和荒诞、魔幻的描写,使得小说的主人公“我”成为一个似傻非 傻,寓神奇、智慧与荒谬于一身的人物。

按照常理,无论决策还是办事,正常人与傻子孰优孰劣那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小

说里,阿来却让“我”这个口流诞水,一开口就冒傻气的傻子在事关麦其家族兴衰的几件 大事上创造神奇:首先是决定种粮食还是种鸦片。首种鸦片给麦其家族带来滚滚财富,但 几年以后,周边土司领地里纷纷种上鸦片,造成了鸦片价格大跌。开春时,麦其土司在到 底是种婴粟还是种粮食的问题上,采纳了“我”因赌气而提出的建议,全部种上粮食。其 他土司因全部种婴粟使鸦片价格下跌,所获甚少而闹饥荒时,麦其土司的领地却因“我” 的正确决定而粮食大丰收。其二是,开辟康巴地区的第一市场。“我”在北方边境上拆除 堡垒建立了一个市场,靠与其他土司、汉人交换货物、粮食,获取了十倍利润,富甲一 方。其三是巧妙对付茸贡土司。当茸贡土司为解决饥荒而求“我”卖粮时,“我”傻子般 的任性和延宕竟成神来之笔,不经意的一纵一擒,让茸贡土司就范,娶上让哥哥垂诞的绝 色女子塔娜。其四是因“我”的出现让只有半截舌头的书记说话。“我”一个“众人皆知 的傻子”,却做出了聪明人做不出的事情来,与此相对照的是,那貌似聪明且处处想展示 聪明,谋求麦其土司继承权的哥哥,却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不但在 南方的战争中一败涂地,而且成了仇人的刀下冤鬼。

这样的情节安排体现了阿来对藏族民间“稚拙智慧”的推崇。所谓“稚拙智慧”即

“不是思想的思想,不是智慧的智慧”(阿来诗)。傻子“我”身上正好体现了这种东西, “我”脑钝嘴拙,不识谋略,以常人看来十分笨拙的方式来待人处事,却屡屡化解危机, ①冉云飞、阿来:《通往可能之路一与作家阿来谈话录》,《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 获得胜利。比如当家族的仇人多吉罗布出现时,“我”并没有听从拉雪巴土司的建议:“去 把那家伙抓来”,而且,当他在河边“把长长的双刃剑顶在了我的喉咙上”时,“我”非但 不呼救,不求饶,而是笑着说:“让我下来,这样不舒服”。我对死亡的愚钝使杀手顿失动 手的勇气,也从此打消了他杀“我”的念头。“我”的“稚拙”使“我”转危为安,“稚 拙”成了“我”无往不胜的利器,在《尘埃落定》之中,聪明与傻的界线已被抹掉,当换 一种眼光去看待傻子“我”时,我们发现傻子“我”恰是一个大智若愚的智者。 尽管《尘埃落定》中有大量的荒诞,魔幻的描写,但是,这些超现实的场景和感觉又 多是通过傻子“我”的视角来展示的,傻子“我”似傻非傻的思维使小说摆脱了现实逻辑 的制约。因而,这些描写虽不合情理却能为读者所理解。另一方面,在对一些生活场景的 描写上,小说又强调“似真性”,逼真的细节,符合藏民生活习性和思维习惯的描写,又 给读者以导向现实真实的接受幻觉。有了这样的真实感的铺垫,作者可以肆意地将想象变 为虚拟的现实。将生活中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变为传奇和魔幻故事,实践作者将“故事往无 限可能的方向发展”的小说理念。

神秘而浪漫的土司生活,传奇的人物,以及带一抹荒诞色彩的故事情节,弥补了读者 庸常生活的平淡,增加了读者的阅读兴趣,这是《尘埃落定》赢得读者的一个方面。然 而,真正给读者以思想震撼的是小说的寓言性和历史意味。虽然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年代久 远的故事,但作者对人性的洞察,和对爱恨情仇等具有人类普遍意义的内容的描写,使得 读者与作品有了沟通交流的基础,也使小说获得超越时代的意义。作为“茅盾文学奖”的 获奖作品,《尘埃落定》在艺术上也是相当成熟的,与那些貌似先锋的程式化的叙述相比, 《尘埃落定》的叙事显得相当流畅、自然和圆润。作者用富于质感和诗性的语言,细腻而 有灵性的描写,给读者展示了一个神秘而浪漫的世界,因此,对《尘埃落定》的阅读,便 成为一次充满着神奇与浪漫的历史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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