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02日作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1 19:24:02 小学作文
精选作文:2015年11月02日作文
10月8日
篇一:2015年11月小学家长会校长发言稿
2015年11月小学家长会校长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家长:
我代表全校师生对各位能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参加此次家长会表示热烈的欢迎。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也是家庭的希望。国家的繁荣由他们去承载,社会的安定由他们去营造,家庭的兴旺发达由他们去继承、开创和坚守。对孩子的教育任务是繁重而艰巨的,时代变迁、社会进步、观念的不断更新,使得教育的理念、内容、形式、方法也在不断的在更新和变化中,我们的教师在这样的背景下努力地应对着,但仍感压力巨大,任重道远。因此,对孩子的教育需要我们共同携手,共同呵护,共同经营。
近两年来,社会各界加大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力度,红庙子、李店子、二店子、管庄子、段家岭五个村委,共同出资为学校修建主席台、重新对花园进行绿化、添置100套演出服装、购置大量大课间活动用品,尤其是红庙子村,投资万余元更换图书室暖气,投入人力物力修缮门口。各村的支持,使学生能在美好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快乐地成长。红庙子杨百春先生为学校捐资10万元,添置了彩色打印机、打印复印一体机、液晶彩色电视机、压膜机、摄像机、笔记本电脑、橱柜等大量办公设备、用品,极大地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红庙子杨军先生也主动捐资助学,为学生和教师购置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奖品。在此,让我们以热烈地掌声,对他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真心地感谢!另外我还要代表孩子和老师们感谢各位家长的努力付出。每天你们都能准时将孩子送到学校上学,无论严寒还是酷暑,无论泥泞还是灰尘,你们都日复一日地坚持着。有时,各别的班因为特殊情况,孩子可能晚放学,就得让你们等上半个小时,甚至一个小时,但为了孩子,也希望你们能够理解,我们会尽量缩短您等待的时间。还有,因为我们老师们的工作琐事繁多,很少能抽出时间去家访,有时需要各位到学校与老师面谈,我们的家长们都能非常及时地放下手中的活儿,来到学校。有时除了给孩子留作业,还要给家长留点,如检查
孩子背诵,给孩子出题等等,可家长们都能配合着老师,把“作业”完成。家长们对孩子们付出实在是太多了,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表示感谢。
借此家长会的机会,还要向各位家长说的是,我们的教育教学水平不是很高,我们老师的素质不是很高,但我们很用心,也很努力,一些无法令您满意的行为我们会改正,还没有达到您要求的地方我们会不断地追求。我们学校现在师资比较紧张,而且平均年龄相对较高,上级的各项检查活动还比较频繁,老师们的工作压力较大。除了起早贪黑,有时周六、周日还要加班,还要外出学习。这是我们的现状,但即便如此,我们也不乏背受伤学生上下楼的老师,备课、阅卷到五六点钟的老师,与学生共同欢笑与哭泣的老师。所以,我们的工作希望各位的理解与担待,需要各位的帮助与支持。
最后,希望各位家长朋友们能在会上畅所欲言,把你们的好的建议和意见留下来,把对孩子和老师的真情留下来,把您孩子一生中难忘的回忆留下。由于时间原因和场地原因我不能一一到各班与各位家长见面。如果有需要和我单独交流的事情,我在校长室恭候您的大驾光临。预祝各班家长会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篇二:2016年高考作文备考素材—“光明观察”2015年11月上最新最热时事集锦(九)
2016年高考作文备考素材集锦:
“光明观察”2015年11月号
【正文】
1.舒缓“难言之痛”,彰显政策关怀
斯涵涵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正在省法制办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截至今年12月3日。“送审稿”中提出,如果有医疗机构的证明,女职工可以带薪休1天“痛经假”,引起不少有“难言之痛”的女性广泛关注。(11月5日《新快报》)
数年前,“痛经假”甫一提出,便引发众议,几经浮沉,现在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送审稿)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标志着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更进一步。
“痛经假”之所以久议难决,主要面临几个问题:如何界定“痛经假”?会不会成为滥请假的借口?会不会提高企业成本,导致难以落实,会不会变相抬高女职工就业门槛导致就业难?笔者认为这些问题流于表面,缺乏“切身”体会。
事实上,国内外医学专家们都认为痛经的特殊保护具备医学根据。对比国内外的立法,也已经是国际上通行的立法规定,换言之,严重痛经是一种疾病,以往女职工只得强行忍受,自己难受不说,还直接影响工作情绪和同事关系,即便勉强上班办事效率也极其低下,有人说痛经者不好意思向单位请假,导致权益虚置,其实不然,果真是疼痛难忍,哪里还顾得上所谓的面子?
送审稿提出经医疗机构证明患有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其经期给予至少一天的带薪休息。这就给“痛经假”划定了明确的条条框框,有效地防范随意请假、乱找借口的可能。
至于增加企业成本之说,也要辩证看待,在女职工少的单位,“痛经假”的影响微乎其微,而女职工集中的单位,则可针对女职工的生理特征未雨绸缪:收到医疗机构证明之后建立档案,可以尽量把女职工的特殊期调整到与双休、公休一致,或避免从事重体力劳动,或用人单位视具体情况安排工间休息。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女职工痛经需要休息的人数毕竟是少数,在我国企事业单位普遍采取“基本+绩效”的工资考核方式下,出于经济考量或其他因素,不是特别需要,女职工不会随意拿“痛经假”当挡箭牌的。由此观之,“痛经假”不会对企业成本、企业工作构成根本威胁。退一步说,“痛经假”给企业带来些许“损失”,但企业贯彻法规的执行态度以及释放出的人文关怀,都将激发女职工的工作潜能,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其社会效应不可低估。
该送审稿亮点很多,生育产假假期从90天延长至98天;未满4个月流产可以享受30天产假;将“卫生福利”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新规就职业女性的生育权益进行了细化和规范,“痛经假”是其中极具代表意义的积极样本。
法律既有强制作用、规范作用,也有指引作用。对女职工实行劳动保护,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根据宪法保护妇女的原则,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均发布过一些行政文件,指导各地加强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曾几何时,大到三个月产假、生育保险,小至一年一度的妇检及“卫生费”,从最先提出时的担忧、质疑和非议,到目前已成为包括私企在内的不少单位乃至全社会的共识,女职工权益保护的历史,实则就是法规逐步完善的阶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从这个角度上说,“痛经假”这只可供解剖的麻雀,会对保障女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规范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起到不可忽视的带动作用。(斯涵涵)
2.别让“微商老师”给家长添堵了
司马童
近日有家长爆料称,广州天河区体育西幼儿园一名老师通过微信向学生家长推销面膜、让学生上“兴趣班”,看到家长“不买账”,该老师竟然变相处罚学生,不仅用冰水冻耳朵,还将孩子分入“番薯组”。鉴于孩子情绪受影响,他已提出为孩子调班。(11月5日《南方都市报》)
“微商”卖东西,“老师”教孩子,倘若合二为一成了“微商老师”,家长们岂能不纠结:这老师到底是在做生意还是教孩子?又或者,不买你东西,孩子会不会受委屈?虽然不出众人所料,涉事幼儿园很快作出回应,否认存在老师体罚学生的行为,且称向家长推销面膜和“兴趣班”的老师,乃是“替朋友宣传”,但这看似挺“圆”的说法,又有几人笃信?
“微商”层出不穷,一些老师、尤其是幼儿园老师的纷纷参与其中、“试水”营销,显然不只广州独有。同日,《华商报》也有消息披露,陕西汉中一论坛有网友发出帖子,称孩子在汉台区秦峰幼儿园上学,班级老师通过网上圈卖童装,并称买了她东西的家长可以获赠孩子在幼儿园的生活照。此事的结果也蛮有意思,老师闻讯赶紧将微信中所发的销售信息删除,并马上换了头像,而幼儿园则称,“经过调查,暂未发现老师有上述行为。”
有道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因此,现实中那些明里暗里的“微商老师”,如果其在经营逐利中,有意无意地将孩子家长视作了“开发资源”,并且不无暗示地迫使那些“消费者”来乖乖就范,我想“常在河边走”,恐怕是“很难不湿鞋”的。所以,爆料涉事的幼儿园,也是或许“忽悠”得了外界一时,终究难以消除一切的“负面”痕迹。而且,“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谁知道今天的巧言令色、使劲掩饰,不会“捂出”以后更为不堪的局面呢?
的确,对于老师做“微商”,公众的看法并不十分一致。许多网友认为,老师就该好好上课,不应长袖善舞地“亦教亦商”;也有声音觉得,现在很多人都在做“微商”,凭啥老师就不能去尝试一番?对此,笔者的观点是,就算老师无妨尝试和体验“微商”的角色,但却必须有所“隐身”,也即切割其“以老师面对家长”的营销圈子。否则的话,家长们自然要怀疑,面对惠顾和没惠顾生意者,对应到不同的孩子,老师还会毫不在意地一视同仁么?而这种担忧中的“区别”与“不同”,自然会对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伤害。
“微商老师”对家长以孩子在幼儿园内的生活照诱之也好,将“不识趣”家长的孩子扫进“番薯组”羞之也罢,说到底,都可能是为了蝇头小利,在用“无形的手段”软硬兼施。因而,人们当然可以提出质疑:你把心思都用在这些方面,还有多少意愿与精力去认真教育孩子呢?有鉴于此,确实应当大声疾呼—下:别让“微商老师”给家长添堵了!(司马童)
3.回笼外流的购买力,尊重市场才是王道
朱昌俊
出境游热了,出境消费也成了热门话题。数据显示,我国出境游人数和购买力已连续3年居世界
关于购买力外流的话题,其实早在数年前就已经开始兴起。近年来每逢公共假期,国外一些城市购物场所扎堆出现的中国消费者画面,便是对这一趋势的微观呈现。当然,在今天的全球化时代,消费环境早已突破了单一国家的界限,对中国消费者的跨国消费无需过于惊诧。但从国人国外消费的结构和规模来看,它所反馈出的从消费到生产的问题已不容忽视。再说,回笼流失的购买力,也是提振内需的一个重要方面。
对于购买力外流的原因,其实并不缺乏共识。首要原因还是产品质量的问题。最典型的如近年来日益流行的海外婴儿奶粉采购。它突出的反映了产品质量对消费者购买选择的几乎决定性影响。更要看到,某个领域产品质量一旦出现问题,还可引发消费者对整个消费市场的信心衰减。再比如国人近年来对海外奢侈品的青睐,这也反映出我国成熟的高端消费品市场,远未能满足一部分富人阶级的消费需要。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国人海外采购的商品中已仅仅非一般意义上的高端货,一些普通的日用品也同样受到出国消费者的追捧,如马桶盖、电饭煲。足见产品质量的升级与消费需求升级之间的断裂已经越来越大。
另一个促进海外消费的原因在于价差。即相同的产品,在国外购买可能更实惠。有专家称,在税率、运营成本、渠道利润等多方面原因的综合作用下,导致国内外产品价差大。如数据显示,手表、箱包、服装、酒、电子这五类产品的20个品牌高端消费品,中国内地市场价格比香港要高45%左右,比美国高51%,比法国高72%。
过去我们经历了一个片面注重重工业发展的时代,有其时代的原因。但在今天,这一趋势仍有所延续,它反映在轻消费品的发展升级被严重忽视,消费者的真实消费需要未受到重视,以往尚存的价格优势已经越来越难以掩盖消费者对质量的要求。毕竟,这些年一个不可忽视的中产消费群体的兴起,那种靠价格优势的低端产品已经很难获得稳定的消费人群。注重产品的质量和差异化,小到对于一个企业,大到对于一个国家的市场来说,都是如此。必须意识到,今天中国企业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的比拼,已经不局限在国内范围,而是一个全球化的市场。贸易税率的设置,物流体系的建设等,都要向国际标准看齐,否则,消费者会用“脚”作出选择。
还要看到,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跨国消费,也与市场消费环境有关。最具代表性的是,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水平尚有待提升,如青岛大虾这类事件的频出,很显然将影响消费者对于消费环境的信心。
随着全球化时代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国人到国际市场消费,这其实是进步带来的“副产品”,而购买力的大规模外流和其所对应的问题,又恰恰反映出我们进步的局限性。消费和生产的问题,在全球化市场中被进一步放大。归根结底,靠封闭的市场来“堵住”消费者已经不可能,在市场中流失的购买力,只能通过市场的方式来赢回——更加尊重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尊重开放市场的竞争规则,产品质量、工艺的升级,税率的调整、物流成本的控制,消费环境的优化等,都要从市场的逻辑出发。(朱昌俊)
4.残疾人的法定权利,不能总被选择性实现
然玉
10月22日,王氏兄弟等残疾人在成都车站购买前往德阳的火车票时,要求半价购票未果。同月28日,当事残疾人向成都铁路运输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书,状告成都铁路局。11月3日,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审理。成都铁路局表示,将等待法院判决结果。(11月5日《华西都市报》)
如同许多标志性官司一样,本案中原告方的诉求,还是集中在“权利确认”层面。其所提出的经济赔偿要求,更多应被看作是实现权利的手段,而非提起诉讼的“最终目的”。近年来,此类案例一再发生。这
一方面表明,公民对于“依法维权”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以及更高效的行动力;另一方面也说明,某些法定权利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尚有不少堂而皇之的侵权事实亟待梳理。
就本案而言,原告王氏兄弟的主张固然有理有据,然而另一种声音似乎也不无道理。有人就说了,“所有现行的票价优惠政策,都是由铁路总公司发布。目前,成年残疾人中只有残疾军人和残疾警察可以享受一定的购票优惠,各地方铁路局只能照章执行,不可能擅自更改。”这套逻辑俨然可以自圆其说?可是,需要重申的常识是,行业规定也要符合法律的表述——而残疾人购票应享受相应的优惠,这是《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所明文确定的!
那么,在厘清了这种种背景事实之后,我们又该怎样看待如今的局面?铁路局当然只是照章办事而已,但是其行为在客观山又确实是有待商榷的??评价这种尴尬现状,或许只能归咎于一点:法的效力位阶、价值位阶,在一些领域发生了紊乱。某些位阶较低的规范性文件,竟公然存在着与上位法的矛盾之处。再加之,在过去的法务实践中,我们对于众多的文件规范、部门规程,也未曾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这一由来已久的历史遗留问题,在今天日益暴露出来。
这一场官司所牵扯的,绝不只是具体的利益分配与权利界定。它所检验的,实则是我们关于法理逻辑的洞见,以及人文关怀在特定人群身上的兑现。诚如各方所呼吁的,法定的权利,只能是切实可触的权利,而不能仅仅是纸面的权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谋求那些本就属于自己的权利,无疑是值得尊重的努力。尤其是,在强势部门往往习惯选择性认同法律、套用法律的大背景下,就更需要公民个体站出来,捍卫法律的真正本义和内在精神了。
残疾人为了购票优惠,选择将铁路局告上法庭。本案的后续走向,注定引人关注。而超越这一具体个案的范畴,我们更期待着,能有更多“不合法的部门条款”会被清理;期待着更多的利益相关方,能够从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共同推动建设一套更健全的法律秩序。(然玉)
5.习近平访越访新引领周边合作新时代
许翀
外交部发言人陆慷29日宣布:应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阮富仲、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张晋创邀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将于11月5日至6日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应新加坡共和国总统陈庆炎邀请,国家主席习近平将于11月6日至7日对新加坡进行国事访问。(11月6日新华社)
对于与周边国家的相处,早在2013年10月,习近平就强调,发展同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关系,要常见面,多走动。人与人之间,相互“常见面”“多走动”,有助于培育友谊、化解分歧。国与国之间,高层“常见面”“多走动”,对于筑牢双边关系政治基础、管控彼此分歧,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今年正值中越建交65周年和中新建交25周年,习近平在这样的时间节点访越访新,无疑有着重大的现实价值,也见证了中国周边外交理念的新实践、新诠释与新光彩。
习近平此次访越访新,在政治互信、经贸合作、人文交流方面,将带来新的跨越与发展。众所周知,越南与新加坡作为东盟的重要成员国,其与中国推行的“一带一路”战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与越南与新加坡处理好周边关系,对于“一带一路”战略更好地推行,有着积极的意义。而从经济联系上来看,作为东盟重要成员的越南与新加坡,是我国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经贸与投资总量绝对不容忽视的一部分。
具体来说,中越两国正处于一个继往开来的重要时刻,虽然两个国家之间也曾经有过一些误会,但这些都无伤大雅,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与互利共赢的发展模式,将成为习近平此次访问的重要核心。而习近平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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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高考作文备考素材集锦:
“光明观察”2015年11月号
【正文】
1.捕捉臭味,“嗅辨师”的鼻子别失灵
何勇海
在污染现场,他们靠鼻子判断污染点,采集污染气体;在实验室,他们靠嗅觉辨别污染气体的种类和浓度。这是一个闻臭识污染的职业——嗅辨师。近年来,这个职业渐渐走进人们视野。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有17名嗅辨师,“一旦嗅辨结果表明该地的臭气浓度超过标准,我们会立刻通知环境监察部门,由监察部门对产生该污染气体的企业进行处置。”(11月14日《工人日报》)
“嗅辨师”不止杭州独有。据报道,全国约有三四千名“嗅辨师”,正为我们的城市气味把关,给恶臭定性定罪,被誉为“鼻子大师”或“气味捕快”。据说这些人的鼻子比仪器更灵。很多网友不解: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为何闻臭味还要靠人工?环境监测部门如此解释:如今科学虽然发达,但仍没有一种仪器可以代替人的鼻子。可见,对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而言,“嗅辨师”的鼻子相当重要,千万别失灵。
但事实上,在环境监督制度往往会“失灵”的现实语境下,“嗅辨师”的鼻子更易失灵。
失灵于鼻子保养不得力。靠鼻子“吃饭”的“嗅辨师”,被要求好生保养鼻子,不能抽烟喝酒,不能吃葱姜蒜,火锅也要少吃;不能涂化妆品,实验时不能有任何异味(包括香味);甚至在监测前一天及监测过程中,不能感冒??如此方能保证比仪器还灵,否则很容易影响嗅辨结果。“嗅辨师”也是普通人,美食美味当前,要抵挡住诱惑,达到如此严苛要求,恐非易事。
失灵于嗅辨程序不透明。据报道,为保证“嗅辨师”的客观公正,要先派“判定师”到现场对臭气强度进行判断,再采样回来进行配气,供“嗅辨师”嗅辨。可见,“嗅辨师”给恶臭定性、定罪,是足不出户的,虽可保护其敏感的嗅觉,亦可因样品被调包、或因“判定师”和“嗅辨师”收受了排臭排污者的好处费,而难以作出公正的定性。
失灵于嗅辨样品被稀释。从现场带回的恶臭样品需先稀释,然后充入一只气袋,再将另外两只同样的气袋充入同体积的洁净气体。多名“嗅辨师”在嗅辨室内,分别用嗅觉判断哪个气袋气味有异,多人结束嗅辨后,再进行下一级稀释和新一轮嗅辨??真不知为何要将恶臭样品稀释,是担心“嗅辨师”的鼻子受不了,抑或伤害其身体?被多次稀释甚至高度稀释的恶臭样品,显然不能与市民在现场所闻的臭气相提并论,感受也大有差别,哪怕臭气熏天,难保不会让市民继续置身“臭”境。
说实话,检测空气臭不臭,存在失灵可能的“专业鼻子”说了不一定算数,普通群众的鼻子才是最灵敏的。既然环境监测至今“没有一种仪器可以代替人的鼻子”,不妨发动更多市民“鼻闻”空气,举报污染。偌大一个城市,不能仅靠几个十多个“气味捕快”把关。信“鼻子大师”的室中监测,更应信老百姓的室外感受,只要老百姓捕捉到臭味并举报,就应停止放臭、消除危害。(何勇海)
2.给“自杀点赞”是一种无意识的冷漠
堂吉伟德
“敌敌畏加白(百)草枯,爸妈对不起。”11月10日晚9点27分,17岁的小向在自己的QQ空间留言,流露出轻生的念头。
如果当时看到这段留言的人,知道如何正确处置,结果也许不会是这样。(12月14日《今日早报》)每一个“点赞党”,并非就多么冷血,很多时候,那只是一种习惯性的表达。毕竟在很多网友看来,“点总比不点好”。甚或略带一点幽默的意味,朋友圈中这种“恶作剧”向来是一种好玩的事情,更何况在虚拟的网络中,信息的真实性很难被厘清,熟人间都可能被视为一种玩笑,更何况于处在一个陌生人的社会里。加上网络上有不少人借“直播自杀”而炒作,更会加剧这种围观者的无意识。
微博兴起数年中,利用微博“晒自杀”的事件已超过20多起,少部分因为网友的围观和警方的介入而获救,极大一部分却因为“点赞”甚至“激将”而加速了自杀。2011年9月,拥有7万粉丝的湖北仙桃电台DJ奕扬在自己的微博上接连写下了5篇“生离死别”的文章,意图自杀。众多网以围观却没有一人制止,相反点赞和嘲讽“你到底还死不死”等,最终这位年仅25岁的年轻DJ离世。这一幕在现实中同样不鲜见,一些自杀者在还在楼项或桥边犹豫之时,旁观者却一句“你到底跳不跳”的“催促”,却成为死亡的加速器。
不能说,这些人就是自杀的始作俑者,其情节严重和性质恶劣。不过毫无疑问的是,此时的自杀者本身处于非理性的状态,因而也只有理性的引导和规劝,才能起到挽救的作用。对此,有人将其定性为“网络暴力”,并认为围观者缺乏最基本的理性。当然,围观者何以产生不理性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其原因也并非表面上那样简单,其间包括社会信任的缺失,社会不公下的社会暴戾,道德不彰下的利己泛滥,当然还包括最基本的人文关怀与底线敬畏。
缺乏生命教育和权利尊重,才是导致理性缺失的关键所在。看重自己的生命而轻视于别人的权利,并因之加速了整个社会的冷漠。这种冷漠的表现是一种无意识,很多人其实从内心并不希望别人自杀,他们也不希望一条鲜活的生命消失,然而却因为缺乏人文关怀的基本情怀的教育,使之不懂得“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后果敬畏,把本应严肃对待的事情,用很随便的态度来对待,甚至成为网络暴力之源。从某种意义讲,这种冷漠,跟一些人在网上晒虐待动物一样,都存在着极大的人格缺陷。因而,从道德层面来说,只有真正培养了尊重生命的公共素养,塑造了保护权利的个人情怀,始终把生命放在
说我们已经进入了“群居时代”,并不算是夸张之词。据统计现在全国网民数量已经达到了6亿多人,试问,哪个网友没有加入少则数个,多则十数个的QQ群、微信群?传统的QQ群也好,更流行的微信群也罢,它们共同的特点都是通过网络平台把不同的人集合到一个虚拟社群里面,组成一个网络虚拟社会。既然是一个社会性群体,哪怕它是虚拟的,也会逐渐渗透和影响着“群员”们的身心与生活。
客观而言,尽管不同的群往往承担着不同的功能,扮演者着不同的角色,但是它们的存在确实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比如通过单位的工作群,我们不但可以随时随地安排工作、分配任务、汇报业绩,大大提高了自己的工作效率,而且也可以和同事同仁交流工作体会、工作经验,让自己在职场和事业上获得更快的成长。再比如各种“生活群”,既可以让我们找到生活中具有相同兴趣和爱好的志同道合者,也大大扩大了我们现实生活的人际交往范围,认识更多的朋友,获得更多的生活体验。
但正如硬币总是具有两面性,当我们享受到“群居时代”的各种福利和好处的同时,烦恼和困扰也随之而来。一则,由于加入的各种群实在太多,而哪个群我们又都想参与一下,保持“存在感”,进而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甚至耽误了现实工作和生活中的正经事。二则,因为在群里混得久了,和大家都熟了,难免会接到各种各样的请求,比如要求点赞的、投票的、买东西的、求红包的,让人目不暇接,疲于应付。三则,一些工作群的存在,也逐渐模糊了工作和生活的界限,比如在你的休假时间,老总却要求你交一个工作报告,销售汇总,你感觉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但又不得不服从。
换言之,到了后面,我们逐渐发现自己正在被各种群所绑架,自己“群员”的身份正在成为对现实工作生活的困扰和阻碍,但我们终究还是要生活在现实中,吃现实中的面包,喝现实中的水,谈现实中的恋爱。所以,身处“群居时代”的我们,应该懂得这个时代的生存指南:对各种群可参与不可沉迷,保持一个恰当的距离;处理好虚拟与现实的关系,不能以虚拟代替现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享受到“群居时代”的好处,同时又避免“群居时代”的弊端。(苑广阔)
4.严厉处罚拒服兵役者是一个严肃“广告”
斯涵涵
李宇,男,1995年6月出生,寿阳县滨河管委会青年,共青团员,2015年9月自愿报名参军到部队服役。但在服役期间,因怕苦怕累、不愿受部队纪律约束,拒不参加正常的训练和操课,以种种理由逃避服兵役,甚至以绝食等极端行为相要挟,在部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寿阳县人民政府依据《兵役法》相关规定,予以开除团籍、2年内被禁止升学、出国等处罚。(11月13日《环球时报》)
我国实行的是义务兵役制,相对于韩国、新加坡等强制服兵役制的国家而言,更多地强调自愿。同时,我国人口众多,要成为军队的一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能在适龄阶段当兵,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情,也是一种荣耀。因此,李宇当上了兵却又逃避服兵役,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据报道,李宇是自愿报名参军到部队服役的,但9月入伍,十月十日寿阳县人民政府就做出了处罚公告,可见其影响多么恶劣,其间县人武部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也曾先后多次前往李宇所在部队耐心谈话、教育引导做工作,但该青年拒绝思想教育,拒绝继续留队服现役,甚至以绝食等极端行为相要挟??通过这一系列丑恶行为,一个出尔反尔、毫无诚信、自私自利、漠视军法的青年人形象站立在大众面前。
军队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夏令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山西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义务兵征集和优待安置条例》,相关部门决定按照2015年城镇户口义务兵优待金(57346元)两倍的标准(114692元)给予经济处罚,不得将其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被禁
止出国升学工作数年。并列入《寿阳县2015年拒服兵役人员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通报。
少数人说,这些处罚是否太过严厉,但遭到绝大多数网友的反驳。众所周知,军队是国家机器,是抵抗外侮、维护和平的钢铁屏障,而严格的纪律是军队战斗力的保障。事实上,对违反兵役规定者进行严厉处罚,是外国在征兵中坚持的重要原则。在俄罗斯,应征公民无正当理由拒绝服兵役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巴西、波兰等国也有相关类似规定。我们所熟知的影星吴奇隆在台湾服过兵役;在韩国,知名饶舌歌手刘承俊因为不愿当兵甘愿放弃韩国国籍,结果被驱逐出境;棒球明星赵泰和也被列入“逃兵”名单,不得不向国民公开道歉??相比之下,对李宇的处罚孰轻孰重?
自愿报名参军却又反悔,可能存在几种情形,首先当然是没有法律法规意识,把入伍参军当儿戏,没有当好一个兵的思想准备,还有一种常见情况是其在家中娇生惯养,不听管教,父母长辈想把他送到军队大熔炉里锻炼一下;再则,是这个年轻人把军队生活想得过于简单,怕苦怕累、不愿受部队纪律约束,还不听劝诫,变本加厉,如此一意孤行、无视军纪、扰乱军心的人,驱除出军队并给予相应处罚可谓是合理合法。
近年来,一些反映军队生活的影视作品严重脱离实际,胡编乱造,比如为了突出主角的个性,故意增加一些酗酒、打架的违纪情节,再比如帅哥靓女浓妆艳抹,你追我赶,全无军队的严肃气氛??给广大青年观众造成误导。我国长期处于和平环境,公民国防观念淡化,此次严厉处罚拒服兵役者就是一个正面广告,依法征兵,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实现强军目标坚实可靠的基础和保证。毕竟未来战争秀的是健壮的“肌肉”而不是松垮垮、油腻腻的“肥肉”。(斯涵涵)
5.红头文件催已废止的“绿化费”闹哪样?
前溪
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以红头文件形式要求各单位缴纳已被废止的“绿化费”,引起该县部分人员不满。(11月14日中国新闻网)
在我国,“绿化费”一项“历史悠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982年2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规定,对不履行义务植树义务的单位,收缴一定数额的绿化费;2013年,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下发通知,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绿化费赫然在列。至此,收取了30多年的“绿化费”于当年8月1日起停止征收。虽然在国家层面已经废止了“绿化费”,但在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却并没有及时废止,不仅仍然在收,而且还是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在催缴,可谓是变本加厉,哪里还将国家的规定放在眼中?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催缴绿化费很是牛气,不仅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催缴,而且还对未按期限足额缴纳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甚至在工资中直接扣除绿化费,公民自己的工资在强悍的“绿化费”面前一点尊严都没有。据了解,该县共有政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约7000人,按照每人50元的标准,每年收取的绿化费约在35万元。据说,不是所有的单位都会缴纳,也有部分单位没有按文件要求上缴,每年大概会征收二十余万元。这个数据暂且可信,这两年就多收了四十余万。虽然说“绿化费”是用于该县南山绿化,但既然国家层面已经取消了,就不能再收。这种公然挑衅的做法让人无法理解。凭什么当地敢如此胆大妄为?民和县为何在两年之后还在收取国家已经取消的“绿化费”?收取的款项去向何处?这是两个相当严肃的问题,也是问题的要害。不仅要向公众公开说明,更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可是这两个重要问题至今竟然无人回答。
民和县仍在征收“绿化费”一事,影响极坏,极需要作出严厉的惩罚。因为这已经是典型的乱收费,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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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影立法应坚持保护与监管并重
堂吉伟德
30日,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继2011年12月电影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后,该项法律草案终于进入人大初审环节。记者了解到,草案中就电影审查制度、电影放映期间不得播放广告等作出规定,禁止电影片中含有歪曲历史的内容,并明确规定,放映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最高可处违法所得20倍的罚款。(《南方都市报》10月31日)
历时近4年公开征求意见,12年立法长跑之后,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终于进入人大初审环节,标志着其法制化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若其最终获得通过,“中国版”的电影法将以何种面目示人,也令人期待。
电影产业促进立法,是在国内电影产业飞速发展的背景下,从2003年的10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296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36%。截至8月31日,2015年内地累计票房已超290亿元。然而事实却是,国内电影产业大而不强,与国外的竞争中处于弱势,主要存在多个方面的短板,一是市场发展亟待规范。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电影审查机制相对滞后于产业发展等。二是人才、资金、技术相对于欧美传统电影大国差距明显。三是市场份额不足。好莱坞电影长期占据国际电影市场85%以上的份额,国内电生存了压力巨大;四是对国家文化形成了挑战。电影作为一种国家软实力的体现,若其发展滞后也会影响国家的主流价值。
因而,应对新的形势变化,实行电影产业促进就显得尤为重要。电影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同传统产业一样,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巨大压力。通过法律先行的方式,可以为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牢固的法制保障。这方面,韩国的经验与做法尤其值得借鉴。近年来韩国电影取得长足进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电影振兴法》和韩国电影产业振兴委员会的推动。通过市场的放活与松绑,再辅以资金和政策的扶持,韩国电影产业走上了振兴之路。良法才能实现善治。能否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的经验,制定一部科学性、规范性和合理性的电影法,是当前立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这其间需要坚持保护与监管并重的原则。相比于韩国式的电影振兴,电影促进法草案回避了电影分级这一原则,其实是有着现实的考量。目前,国内电影其实处于一种失序的状态之下,一管就死一放就乱,一方面是严格的审查制度下缺乏创新,另一方面则是各种违法行为大量存在,版权保护不力、处于各种动机虚报瞒报票房、偷票房等现象屡禁不止。在兑现世贸组织放开电影市场的承诺的严峻形势下,只有做到以促进式发展增强内功和竞争力,才能让中国电影实现振兴,又必须通过严格的监管打击各种乱象,营造一种良好的外部环境,才能实现公开公平和有序的发展。
因而这就需要双腿走路,一方面要减少行政审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引导社会各种资源与要素的汇集,同时还应采取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扶持措施,在市场的环境下充分发挥政策的杠杆作用;另一方面则要加强审查和监管,促进电影市场健康发展。电影院不得偷漏瞒报票房收入,对违法者要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依法惩治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并始终采取高压态势。而在审查机制上也要进行改革,严格控制审查的内容,规范审查程序并做到公开透明。当这些都能成为法律规范并得到实施后,中国电影产业才会迎来可期的明天。(堂吉伟德)
3.告别“朋友圈传谣”,法律防治正当其时
朱四倍
8月底获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已于11月1日正式实施,一些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备受关注。其中,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
公众对网络上的虚假信息特别是网络造谣深恶痛绝,但此前由于法律的不足,不少人无可奈何,不仅防范困难,而且对自身和社会造成巨大伤害的谣言也无法进行法律救赎。因此,“朋友圈传谣最高可判7年”不仅是对造谣者的提醒,也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体正当权益的有效法律武器。
从广义范围来看,在互联网上运用计算机专业知识实施的犯罪行为就是网络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就是明显表现。隐蔽性强、危害性大、防范困难是其显著特征。尽管在信息时代,信息属于公众,但如何运用好信息却是大课题,并非单凭美好的愿望就可以让信息为公众和社会造福,这就需要法律的介入。网络是中性的,既能造福人类,也能祸害人类。
更何况,当下的网络发展有两大特征。一是网络不单具有虚拟性,而是开始向现实性转化和过度,也就是说,网络行为不再单纯是虚拟行为,被赋予了越来越多的社会意义,个体必须为自己在网络上的言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相应道德评判;二是网络不再是单纯的信息载体,越来越多地具有了生活平台的特征。互联网已经高度商业化和大众化,随着新媒体的出现,网络由提供娱乐、信息服务向提供生活平台延伸。在这样的事实面前,法律不可能缺位,“朋友圈传谣最高可判7年”的针对性和现实性明显可见。造谣者和有意传谣者往往利用人们对神秘的东西充满好奇心,加大谣言的扩散动力。当传播者加上“这事千万别外传”、“这是内部消息”的由头,谣言的吸引力和传播价值就更大,这在网络上表现特别明显,造成的危害也大大超过传统社会中的谣言,法律不能熟视无睹,“朋友圈传谣最高可判7年”有着正当性。
《刑法修正案(九)》出台,网络造谣等行为要负刑事责任,是对“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的最好诠释,体现了民意和时代的要求,也未尝不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补课”行为。正如新浪微博社区管理中心运营经理尹雪赓所说,此次调整,既让相关判决更有依据,也可以减少判决上的争议。必须认识到,利用信息网络散布虚假警情等信息,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而不仅仅是行政责任或者简单民事赔偿责任。
网络犯罪大量增长与网络犯罪门槛大幅度降低,网络犯罪开始由精英犯罪演变为平民犯罪有关。无论从时代变化还是从民众要求来看,建立全面的、有效的、结构严谨的新的法律体系来整治网络环境十分必要。立足于社会变化,一般认为,法律是一种社会现象,犯罪是与社会和时代变化相联系的现象。美国学者斯皮内洛在《世纪道德:信息技术的伦理方面》指出:“社会和道德方面通常很难跟上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而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在抓住信息时代机遇的同时,却并不总是能意识到和密切关注各种风险,以及为迅猛的技术进步所付出的日渐增长的社会代价。”对时下的人们来说,要想拥有美好的网络生活,保障网络带来的便利落地,仅仅靠道德和教育的劝戒已经难以凑效,也不能实现对网络犯罪的内化控制和防范,因此,就应从教育、道德和法律的多个方面入手,使公众和社会从根本上建立起防范网络犯罪的屏障。(朱四倍)
4.找回土地和她的诗意时光
邓海建
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复《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水土保持规划,是水土流失防治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依据。与之相关的背景是:据
续着人类对土地的感恩之心、敬畏之情。遗憾的是,工业化与城镇化的洪流之下,土地越来越倾向于功利化表达着“财富之母”的工具理性。
数据显示,因水土流失,全国年均损失耕地100万亩,黄土高原严重区每年流失表土1厘米以上,东北黑土地变薄,一些地方的黑土层流失殆尽,长江中游70%的湿地已经消失。水利部门的说法是——“水土流失是当前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大规模开发建设是导致人为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这里有两层意思:一则,在生态环境问题上,我们聚焦了雾霾与地下水,甚至关切了土壤里的重金属,但,很少在安全之外,会关注到土地的质量问题。污染固然生死攸关,流失治理一样刻不容缓。二则,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基本就是拿土地换眼前利益的逻辑。耕地上盖的别墅、湿地上建的游乐场??我们见识得还少吗?结果呢,土地越来越贫瘠,越来越漏洞百出,梦想的版图离泥土越来越遥远、越来越不可亲近。在大大小小的城市,除了“土地财政”让人牵肠挂肚,有多少公共决策能抽身于地产开发与规划建设之外,对辖内土地秉持基本的敬畏之心呢?
水土流失之殇,看起来,只是对土地没有多少情感。但缠绕其间的,是对劳动价值与产业要素缺乏有感情的认知。且不说三农问题与土地的纠葛,“一切财富出于土地”的价值判断,若不能内化为公共治理的信仰,那么,无论在分配公共资源的时候,还是在安排公平正义规则的时候,就不会有“向下”的目光。这不仅是个经济问题,还是个价值取向问题。不关心土地,自然不会保有“天地粮心”,自然对带着乡土味进城的民工及二代也就不会有同情心??这是一个势利而现实的逻辑链。表面上流失的醇厚的水土,在看不见的地方,流失的是乡土关系上的利益配置与均衡法则。
在少数地方,耕地被动扮演着“失足妇女”的角色,在觥筹交错声色犬马中,无法心安,没有归处。从顶层设计的治理目标来看——到2020年,全国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万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8亿吨;到2030年,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4万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5亿吨——数字上的目标也许并不那么难实现,但,流失在内心的土地情怀,以及曾洋溢在乡土之上的热血与热泪,可能并不那么容易被找回。
是啊,习惯被拿去“典当”的土地,要在心口相传的诗歌里继续温暖抒情,这一段走心的路程,何止“路漫漫其修远”!(邓海建)
5.卖房环游世界的爱是一种透支性给予
堂吉伟德
为了让2岁的女儿感受父爱,上海一位80后父亲做出决定:卖掉价值一两百万元的房子和公司股份,买了一辆价值30万元左右的房车,计划用5年时间带女儿环游世界,上演现实中的“爸爸去哪儿”。
朱春燮说:开房车旅行,肯定不如在家里的生活方便舒适,但考虑到女儿的成长,我觉得很值。尽量多陪小孩对她的性格形成有好处,再不陪她,她就长大了,以后读小学想抱都抱不了。(11月1日《潇湘晨报》)
当所有人都以“忙”作为理由,使得陪伴孩子成为一种奢侈之时,“卖房带女环游世界”的决定,确实算得上一种壮举,并因为断绝后路而“难以复制”,这种“极度任性”的做法,也算得了对“爸爸那儿去了”的极致呈现。当然由此也足以看出,正是爱到深处都有这种近乎于“疯狂”的举动,并表现出一个敢说敢干的真汉子的形象。
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当然离不开父母的陪伴与呵护。少了父母陪伴的童年并不健全,也容易让孩子内心受到伤害。从教育学的角度看,开车陪着孩子一起旅游,在亲子互动中实现爱的交流与融通,让孩子在浓浓的亲情中健康成长,既科学又合理。不过,所谓物极必反,任何东西都应当有一个度,若是给予太多反倒会成为负担。卖房带2岁女儿环游世界,如此隆重的形式体现和过程表达,让幼小的孩子如何承受,如此高额的礼物其又如何消受?当某天,物质成为一种负担之后,决定转化为后悔之时,被无穷呵护的孩子是不是将会成为替罪
者,而当初温情的理由,会不会成为之后情绪发泄的借口?
物质基础决定生活质量,精神的表达更离不开物质的保障。卖掉房子和公司股份,意味着之前赖以生存的门路和居住的场所,都将因此而消失,如此做颇有些破釜沉舟的况味。的确,5年的环游戏足以让孩子涉猎更多的新鲜事物,并在“行千里路”的过程中收获知识,与父母的长相伴守,也能得到比同龄孩子更多的亲情时间。然而在孩子还很小的时候,带着其长期旅途奔波,是否就符合教育的基本规律?一方面,孩子的心智尚未成熟,很多东西往往过眼即逝,很难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记。另一方面,在孩子本应在幼儿园的时间段,带其周游世界是否科学,其实也有待于商榷。
父母的天天相伴也意味着,其与同龄小朋友在一起的时间,将会变得很少很少,这同样不符合孩子成长的规律。一名教育家曾说过,父母需要承担教育孩子的责任,不过也不要因为教育孩子而完全取消了自己的休闲生活。“没有责任感伤害别人,太有责任感伤害自己”。小孩子在性格的塑造和人生的成长过程中,当然需要父母的陪伴,但这种透支式的陪伴,又何尝不是一种毒害?
透支式的给予,收获的往往只是失望。其实,陪与不陪没有绝对的标准,更没有唯一的手段与方式,关键在于要将其牢记于心,并做到时时兑现承诺。在你繁忙的工作之中,能够挤出更多的时间与孩子在一起,其实就已做得相当不错了,用不着专门辞职去陪伴。因为孩子的成长周期很长,还需要父母花更多的时间陪伴,他们并不愿意看到,你前五年用去一切时间、精力和金钱,去专程陪同,而后面为了弥补,又得透支性的挤占这些时间。与其这样集中式表达,为何不让爱更均衡的分布呢?如此看来,一个适度理性的父亲或许比一个激情过度的父亲,更能给孩子更好的家庭教育和爱的表达。(堂吉伟德)
6.且问“最牛花园”是不是“最牛违建”?
司马童
假山、凉亭、游步道、水池、园林、阳光房??近日,一个建在杭州萧山一小区楼顶露台上的公园在网上走红,被网友们称为“史上最牛后花园”。不过这个公园却不是所有业主都能享受到的。对此,耗资数十万打造“最牛后花园”的倒也承认,公园占用的确实是公共用地,但称初衷是为了环境美化。(11月1日《现代快报》)
好一个杭州版的“最牛后花园”:把小区楼房的公共露台占为己有,以“美化环境”为名,又是铺设“X”形的游步道,又在两旁种植起棕榈、芦苇等植物,最高的竹子看上去都长到了三四米高。如此大兴土木且又唯我独享的“霸道花园”,着实堪与两年前北京人济山庄楼顶的“最牛空中花园”相媲美了。
有道是“兼听则明”。舆情聚焦关注之下,面对记者的采访,杭州这处“最牛后花园”的涉事业主,似还觉得满腹委屈,“你说说看,是绿油油的植物好,还是以前光秃秃的平台强?这里绿化一搞,楼下酒店的油烟味都少了很多。”而网络之上、跟帖之中,似也不乏一些网友的插科打诨:“干活不见人,掏钱没影子,建好了都想来享受。”“要是露台堆满了各种杂物,估计附近住户也不会投诉,你这是遭人嫉呐!”云云。但暂且抛开这些,笔者最想追问的则是,“最牛花园”是不是“最牛违建”?
网上检索可知,浙江省政府决定,自2013年至2015年在全省深入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简称“三改一拆”)三年行动。通过三年努力,要使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大见成效,违法建筑行为得到全面遏制。只要稍稍关注媒体报道,近年来浙江的“三改一拆”行动,的确可谓动了真格,也出了实效。譬如,今年4月,被外界称为“宁波闹市区最隐蔽违法建筑”的红光罗浮宫家具馆顶楼违章建筑终遭督促拆除;其中有个背景,这些原本隐身于闹市商铺顶楼外立面后的违法建筑,还属市人大的一位常委所建。
显而易见,不管多么惊艳和隐秘的“最牛花园”,只要触及了“违法建筑”的这条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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