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细菌总数的报告?化妆品原料细菌总数的有无有限制范围?如何评定产品合格?化妆品原料检测细菌总数,做了两个稀释度,每平皿细菌数如下情况一(4,0)(1,0)情况二(2,0)(1,1)情况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15 17:22:10
如何写细菌总数的报告?化妆品原料细菌总数的有无有限制范围?如何评定产品合格?化妆品原料检测细菌总数,做了两个稀释度,每平皿细菌数如下情况一(4,0)(1,0)情况二(2,0)(1,1)情况
如何写细菌总数的报告?化妆品原料细菌总数的有无有限制范围?如何评定产品合格?
化妆品原料检测细菌总数,做了两个稀释度,每平皿细菌数如下
情况一(4,0)(1,0)
情况二(2,0)(1,1)
情况三(0,0)(1,2)
如何报告结果?
化妆品原料细菌总数的有无有限制范围?如何评定产品合格?
如何写细菌总数的报告?化妆品原料细菌总数的有无有限制范围?如何评定产品合格?化妆品原料检测细菌总数,做了两个稀释度,每平皿细菌数如下情况一(4,0)(1,0)情况二(2,0)(1,1)情况
稀释度\x05 -1\x05 -2
平皿号\x051 4\x05 1
\x052 0 0
平均数 2 0.5
就这样制作一个表格即可
细菌总数系指1g或1ml化妆品中所含的活菌数量。测定细菌总数可用来判明化妆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以及生产单位所用的原料、工具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者的卫生状况,是对化妆品进行卫生学评价的综合依据。
本标准采用标准平板计数法。
1 方法提要
化妆品中污染的细菌种类不同,每种细菌都有它一定的生理特性,培养时对营养要求,培养温度、培养时间、pH值、需氧性质等均有所不同。在实际工作中,...
全部展开
细菌总数系指1g或1ml化妆品中所含的活菌数量。测定细菌总数可用来判明化妆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以及生产单位所用的原料、工具设备、工艺流程、操作者的卫生状况,是对化妆品进行卫生学评价的综合依据。
本标准采用标准平板计数法。
1 方法提要
化妆品中污染的细菌种类不同,每种细菌都有它一定的生理特性,培养时对营养要求,培养温度、培养时间、pH值、需氧性质等均有所不同。在实际工作中,不可能做到满足所有菌的要求,因此所测定的结果,只包括在本方法所使用的条件下(在卵磷脂、吐温80营养琼脂上,于37℃培养48h)生长的一群嗜中温的需氧及兼性厌氧的细菌总数。
2 培养基和试剂
2.1 生理盐水:见GB 7918.1—87《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总则》。
2.2 卵磷脂、吐温80-营养琼脂培养基
成分:蛋白胨 20g
牛肉膏 3g
氯化钠 5g
琼脂 15g
卵磷脂 1g
吐温80 7g
蒸馏水 1000ml
制法:先将卵磷脂加到少量蒸馏水中,加热溶解,加入吐温80将其他成分(除琼脂外)加到其余的蒸馏水中,溶解加入已溶解的卵磷脂、吐温80,混匀,调pH值为7.1~7.4,加入琼脂,121℃(15 lb)20min高压灭菌,储存于冷暗处备用。
3 仪器
3.1 锥形烧瓶。
3.2 量筒。
3.3 pH计或精密pH试纸。
3.4 高压消毒锅。
3.5 试管。
3.6 灭菌平皿:直径9cm。
3.7 灭菌刻度吸管:10ml、2ml、1ml。
3.8 酒精灯。
3.9 恒温培养箱。
3.10 放大镜。
4 操作步骤
4.1 用灭菌吸管吸取1∶10稀释的检样2ml,分别注入到两个灭菌平皿内,每皿1ml。另取1ml注入到9ml灭菌生理盐水试管中(注意勿使吸管接触液面),更换一支吸管,并充分混匀,使成1∶100稀释液。吸取2ml,分别注入到两个灭菌平皿内,每皿1ml。如样品含菌量高,还可再稀释成1∶1000,1∶10000,……等,每种稀释度应换1支吸管。
4.2 将熔化并冷至45~50℃的卵磷脂、吐温80、营养琼脂培养基倾注平皿内,每皿约15ml,另倾注一个不加样品的灭菌空平皿,作空白对照。随即转动平皿,使样品与培养基充分混合均匀,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皿,置37℃培养箱内培养48h。
5 菌落计数方法 先用肉眼观察,点数菌落数,然后再用放大5~10倍的放大镜检查,以防遗漏。记下各平皿的菌落数后。求出同一稀释度各平皿生长的平均菌落数。若平皿中有连成片状的菌落或花点样菌落蔓延生长时,该平皿不宜计数。若片状菌落不到平皿中的一半,而其余一半中菌落数分布又很均匀,则可将此半个平皿菌落计数后乘2,以代表全皿菌落数。
6 菌落计数及报告方法
6.1 首先选取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平皿,作为菌落总数测定的范围。当只有一个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符合此范围时,即以该平皿菌落数乘其稀释倍数(见表中例1)。
6.2 若有两个稀释度,其平均菌落数均在30~300个之间,则应求出两者菌落总数之比值来决定。若其比值小于或等于2,应报告其平均数,若大于2则报告其中较小的菌落数(见表中例2及例3)。
6.3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大于300个,则应按稀释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中例4)。
6.4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少于30个,则应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中例5)。
6.5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不在30~300个之间,其中一个稀释度大于300个,而相邻的另一稀释度小于30个时,则以接近30或300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中例6)。
6.6 若所有的稀释度均无菌生长,报告数为每克或每毫升小于10个。
6.7 菌落计数的报告,菌落数在10以内时,按实有数值报告之,大于100时,采用二位有效数字,在二位有效数字后面的数值,应以四舍五入法计算。为了缩短数字后面零的个数,可用10的指数来表示(见下表报告方式栏)。在报告菌落数为“不可计”时,应注明样品的稀释度。
细菌计数结果及报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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