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加点字与翻译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28 07:11:01
鱼我所欲也加点字与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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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加点字与翻译
鱼我所欲也加点字与翻译

鱼我所欲也加点字与翻译
本文以“鱼”和“熊掌”为喻,说明在人生的道路上,会面临许多重要的抉择,我们应以“义”为重,为了维护它,要不惜做到“舍生而取义”.
文章包括两段,第一段可以分为三层.
第一层(从“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到“舍生而取义者也”),作者首先提出自己的论点.第一句话是以鱼和熊掌设喻,得出结论是“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第二句话是由第一句的设喻引出来论点“舍生而取义者也”.
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到“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这是对本文论点的进一步分析论证,是全文的重点.
作者先从正面阐发自己的观点:虽然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是,因为我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虽然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是,因为我所厌恶的东西还有甚于死亡的,所以,即使有导致死亡的祸患我也不避开它.这里所说的“甚于生者”就是指“义”;所说的“甚于死者”就是“不义”.于是,为了“义”,可以“舍生”;即使死掉,也不做“不义”的事.
接着,作者又从反面申述观点.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什么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甚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导致死亡的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采用呢?而这一切对于一个“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人来说,是多么不能容忍的事情啊!
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作者得出结论,其实人人都有向善之心,“义”字本就是一种充塞天地之间的正气,无处不有,但是当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时,大多数人不是不想做,而是做不到.
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辞让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shuò,消损)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这话无非是说“仁义礼智”这四种品德是天生的,是人人皆有的.孟子说“人皆可以为尧舜”,就是从这种观点推衍出来的.贤者和愚者之所以不同,是因为贤者“求之”,所以“得之”,于是也就“能勿丧耳”,愚者“舍之”,于是“失之”,也就不再具备这种“仁义礼智”的美德了.
第二段运用的是举例论证法,作者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告诉我们,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箪食,一豆羹”,当它关乎生死的时候,也能考验一个人的品德.“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都不屑受之,这就是“羞恶之心”,就是对“义”的坚持.以食“嗟来之食”为“羞”,这就是“义”的“观念”.可见“义”是切实存在于人们的观念中的.
又举一例,从反面说明“万钟”亦不应受之.为什么接受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吗?从前宁可死亡都不接受那“得之则生,弗得则死”的“一箪食,一豆羹”,今天能为了这些而接受“万钟”吗?“一箪食,一豆羹”虽然比“万钟”少得多,可是“弗得则死”,看来更为重要.这里作者又运用了对比论证法,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然而,无论是“万钟”还是“一箪食,一豆羹”与“义”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于是,两次举例论证法的运用,从正反两个方面再次印证了“舍生取义”这一论点.
结尾一句话,归纳了此段,照应了开头:“此之谓失其本心.”这“本心”就是“我固有之”的“羞恶之心”,就是“义”,也就是“善”的本性.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想要的,大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所追求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

全部展开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想要的,大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所追求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什么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坚持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如果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走投无路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箪食一豆羹),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万钟俸禄);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箪食一豆羹),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万钟俸禄);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箪食一豆羹),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万钟俸禄)。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做吗?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了本来的思想——义。
1. 选自《孟子·告子上》,题目是编者加的。《孟子》是记录战国时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孟轲及其弟子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的书,现存七篇。
2. 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珍贵的食品。
3.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指的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4. 辟:同“避”躲避。
5. 如使:如果,假使,下文“使”同义。
6.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在这里指代办法。
7.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8.由是则生而又不用也: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的人不用。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9. 非独:不单,不仅。
10. 丧:丧失。
11. 豆:古代一种木制盛食物的器具。
12. 呼尔而与之:(轻蔑地)呼喝着给他(吃)。尔,助词。
13. 蹴cù:用脚踢。
14. 不屑:认为不值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
15.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种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万钟,丰厚的俸禄。钟,古代的量器,六斛四升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示假设,翻译成如果。辩,同“辨”。
16. 何加:(有)什么益处。
17. 所识穷乏者: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
18. 得我:感激我。得,同“德”,动词。
19. 与:同“欤”,语气词。
20. 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同“向”原来,从前。
21. 已:放弃,停止。
22. 本心:本性,天良。
23.是故:所以
24.能:保持
25舍生而取义者也:而,表并列
26.患:灾祸

收起

...
...请问.
...加点字.
...是指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