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2011年第一次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时间1月18日截止[1]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27 10:24:27 导游资格考试
清远:2011年第一次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时间1月18日截止[1]导游资格考试
【网络综合 - 导游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各县(市、区)旅游局、连州市文体旅游局:
根据省旅游局粤旅办〔2010〕148号文的精神和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1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考条件
1、我省2011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凡遵守宪法,热爱祖国,有志投身旅游业,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人员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2、根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08〕174号文,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可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与要求详见粤旅办〔2010〕148号文附件7。
本次考试开设中文及英语、日语类考试。报考2010年度第二次导游资格考试小语种,“导游服务能力”(口试)不通过而导游综合知识”(笔试)通过的成绩可保留到2011年度第二次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加考小语种类考试。
已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导游员,可申请加考外语口试取得外语《导游员资格证书》。
已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有意向到广东从事导游工作的导游员,需加考“广东导游基础知识”,与本次考试同时进行。
参加我省2010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新考生,已通过“笔试”或“口试”的,可申请加考尚未通过的科目。“笔试”成绩通过的,加考“口试”的语种可改换。
(二)报名时间。
2011年1月4日至1月18日(主要受理院校生、旅行社就业人员的统一报名),2011年1月4日至1月21日(主要受理社会考生的个人报名),公休日及以上时间段外不受理报名。
(三)报名程序及必备资料。
在旅行社就业的人员由旅行社统一组织报名;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社会青年直接到市旅游局报名。
报考者须认真填写《广东省2011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分内地版及港澳版)(可在活力广东网http://guide.visitgd或http://gdtsc.blog.sohu或清远旅游网http://www.qyta下载)报考者报名时向报名机构出示身份证、学历证明、县(区)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近期(近半年内)健康状况证明(2010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生及加考考生可免)原件,并随报名表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四张大一寸(3.2cm×4cm)近期红底免冠照片(照片请按规格裁剪好再上交)。
加考外语口试和“广东导游基础知识”的考生,除依照以上报名程序外,另须出示《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培训和教材
1、为提高考生考试合格率,在自愿的情况下,我们会向考生推荐优秀培训单位和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2、外语考生口试考前培训另行通知。培训费用由考生在培训报到时统一交给培训单位。
3、本次考试考生可选用省导考办2007年版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广东导游基础知识》、《广东导游词》和2009年新版《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广东英语导游》、《广东日语导游》及2011年版《考试指南》、《现场导游必读》等教材和资料。需购买者报名时同时订购,由市旅游局代订。
三、考试科目和内容
(一)导游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导游综合知识”和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两个部分。考试内容为从事导游工作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考试范围在导游资格考试参考教材和资料之内。
1、笔试部分(导游综合知识)涵盖八个科目:
(1)理论与时事政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国际国内形势和对外政策(参考教材外的内容)等。
(2)旅游法规:旅游合同、旅行社管理、导游管理、安全管理、旅游保险、旅游交通管理、旅游住宿管理、旅游资源管理、旅游投诉管理等方面的旅游法规。
(3)导游实务:导游的服务规范、应变处理等。
(4)导游技能:导游员的带团技能、讲解技能及业务知识等。
(5)广东历史概况:广东的发展历史、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和历史文化。
(6)广东旅游资源:广东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等。
(7)导游基础知识:以全国内容为主,包括中国的民族民俗、宗教、建筑、饮食、风物特产和世界遗产、自然保护区等。
导游资格考试
各县(市、区)旅游局、连州市文体旅游局:
根据省旅游局粤旅办〔2010〕148号文的精神和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1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考条件
1、我省2011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凡遵守宪法,热爱祖国,有志投身旅游业,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适应导游人员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2、根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08〕174号文,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可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与要求详见粤旅办〔2010〕148号文附件7。
本次考试开设中文及英语、日语类考试。报考2010年度第二次导游资格考试小语种,“导游服务能力”(口试)不通过而导游综合知识”(笔试)通过的成绩可保留到2011年度第二次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加考小语种类考试。
已取得中文《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导游员,可申请加考外语口试取得外语《导游员资格证书》。
已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有意向到广东从事导游工作的导游员,需加考“广东导游基础知识”,与本次考试同时进行。
参加我省2010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新考生,已通过“笔试”或“口试”的,可申请加考尚未通过的科目。“笔试”成绩通过的,加考“口试”的语种可改换。
(二)报名时间。
2011年1月4日至1月18日(主要受理院校生、旅行社就业人员的统一报名),2011年1月4日至1月21日(主要受理社会考生的个人报名),公休日及以上时间段外不受理报名。
(三)报名程序及必备资料。
在旅行社就业的人员由旅行社统一组织报名;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社会青年直接到市旅游局报名。
报考者须认真填写《广东省2011年度第一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分内地版及港澳版)(可在活力广东网http://guide.visitgd或http://gdtsc.blog.sohu或清远旅游网http://www.qyta下载)报考者报名时向报名机构出示身份证、学历证明、县(区)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近期(近半年内)健康状况证明(2010年度第二次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生及加考考生可免)原件,并随报名表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四张大一寸(3.2cm×4cm)近期红底免冠照片(照片请按规格裁剪好再上交)。
加考外语口试和“广东导游基础知识”的考生,除依照以上报名程序外,另须出示《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培训和教材
1、为提高考生考试合格率,在自愿的情况下,我们会向考生推荐优秀培训单位和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2、外语考生口试考前培训另行通知。培训费用由考生在培训报到时统一交给培训单位。
3、本次考试考生可选用省导考办2007年版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广东导游基础知识》、《广东导游词》和2009年新版《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广东英语导游》、《广东日语导游》及2011年版《考试指南》、《现场导游必读》等教材和资料。需购买者报名时同时订购,由市旅游局代订。
三、考试科目和内容
(一)导游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导游综合知识”和口试“导游服务能力”两个部分。考试内容为从事导游工作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考试范围在导游资格考试参考教材和资料之内。
1、笔试部分(导游综合知识)涵盖八个科目:
(1)理论与时事政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国际国内形势和对外政策(参考教材外的内容)等。
(2)旅游法规:旅游合同、旅行社管理、导游管理、安全管理、旅游保险、旅游交通管理、旅游住宿管理、旅游资源管理、旅游投诉管理等方面的旅游法规。
(3)导游实务:导游的服务规范、应变处理等。
(4)导游技能:导游员的带团技能、讲解技能及业务知识等。
(5)广东历史概况:广东的发展历史、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和历史文化。
(6)广东旅游资源:广东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等。
(7)导游基础知识:以全国内容为主,包括中国的民族民俗、宗教、建筑、饮食、风物特产和世界遗产、自然保护区等。
导游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