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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女生脱裙子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11/02 13:28:28 体裁作文
13,岁女生脱裙子体裁作文

篇一:13岁少年电梯内撩少妇裙被扇耳光

13岁少年电梯内撩少妇裙被扇耳光

少年蹲在小区电梯里,准备撩女子裙子

女子跨出电梯后,少年迅速撩起其裙子

女子气极了,扇了少年几巴掌

东南网7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张硕张志宏黄孔瑜通讯员新店综文/图)13岁的南平少年小淘(化名)暑假到福州姑姑家走亲戚。

前日下午,小淘做了一件让亲属们感到非常意外的事。在与一女子同乘一部电梯时,小淘突然撩起对方裙子,摸了一下其臀部,气愤的少妇在扇了小淘几个耳光后报警。对此,教育专家称,13岁少年正处生理冲动期,需多加关爱引导。另外,在事情发生后,要及时对孩子进行疏导,保护好孩子的自尊心。

少妇买菜回家电梯内遭骚扰

前日下午6时40分许,福州晋安区新店一小区,30多岁的业主王女士(化名)买菜回来,乘坐电梯准备上楼。走进电梯时,一名少年也跟着走了进来。电梯从1楼向上驶去,穿着吊带长裙的王女士背对着少年。

不一会儿,王女士家所在的楼层到了,电梯门缓缓打开,她准备走出电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王女士一脚刚跨出电梯门,突然觉察到自己背后裙子飘起,臀部被人摸了一下。回头一看,“干坏事”的是电梯内的那名少年。眼见事情败露,少年使劲地按电梯按钮,想让电梯门赶紧关上。王女士十分气愤,立即转身回来,踏在电梯门槛上,一把揪住少年的手臂,质问少年,气愤的王女士还打了小淘几个耳光,随后拨打110报警。

这一系列的情况都被当时电梯内的监控拍了下来。

新店派出所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少年否认王女士的质问,称自己是弯腰捡东西。 在民警调取了电梯监控视频后,少年无言以对,低头不语。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少年带到派出所询问。王女士见其年幼也没再追究,就回家了。

在派出所里,少年告诉民警,他今年13岁。

民警决定送他回家。少年称,自己家住在王女士家的楼上,民警带着他回到小区,一敲门,住户表示不认识这名少年。少年又称自己是到该小区找亲戚,却又说不清门牌号。过了一会儿,他又说自己住在小区外的民房里,民警带着他兜了好几圈,少年都说不是这儿。问少年的亲戚姓名,该少年一会说姓林,一会说姓周,不愿让民警直接面对其亲属,数小时后,仍没找到少年亲属。

亲属找到派出所将少年领回家直到当天晚上11时许,一名女子到了派出所,认出少年就是自己的侄子小淘。

女子对民警说,小淘今年才13岁,刚读初一,今年暑假,小淘爷爷带着小淘从南平老家到福州来玩,她家就在事发小区附近。下午小淘没回去,她就开始四处找,问了事发小区的保安,才知道小淘被带到派出所了。“我们也没想到小淘会做出这样的事来。”

当晚,该女子将少年领回了家。

专家释疑:孩子自我管控能力差

13岁孩子伸手触碰女性臀部,这是怎样的心理状态?

昨日,就此事,记者向福建树人优酷教育首席顾问唐渝勇老师进行咨询。唐渝勇分析,孩子目前年龄正处生理和思想的冲动期,对异性存在着好奇和幻想,而自我管控的能力相对较差,于是做出了这样的行为。

唐渝勇说,按照现在的社会环境,性生理的成熟,远远早于性心理的成熟,这名少年出现这样的举动,应该是家庭教育在方式方法上出了问题。

专家建议:护好孩子自尊及时疏导

唐渝勇建议,目前,不能再次伤害孩子,保护好孩子的自尊心。因为人的自尊心和羞耻心是相联系的,如果自尊心损害了,孩子可能出现破罐子破摔的情况,家长应找相关的青少年心理咨询机构,用适当的方式及时对这名孩子进行疏导。

篇二:一个要了13岁女生性命的头发“标准”(整理精校版)

一个要了13岁女生性命的头发“标准”

素材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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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在山东省临沂市第六中学西校区,13岁的初一(5)班女生张悦因为不符合学校的短发要求,一个月里面三次剪发三次被批评或赶出校门后,在家喝下灭白蛾用的农药灭幼脲自杀。一场头发的风波,夺走了一个少女鲜活的性命。

对于头发,张悦和张悦的家长不可谓不重视,不认真。今年9月份开学军训后,学校组织了一次检查,张悦和同班的一位女同学因头发过长,被班主任周老师当着其他同学的面批评,并赶出教室,第二天,张悦的父亲张先生带着她去剪了头发;国庆假期前的一天,周老师说她的头发还是“不够规范”,在假期里,张悦在父亲的陪同下再次剪了发;长假结束后,10月8日,张先生将张悦送到学校,进校后,政教处检查的老师告诉张悦,她的头发仍不合格。“当时张悦回到家时告诉她妈妈,自己曾问过老师什么样的标准才够合格,这一过程中,老师动手打过自己”,对此,张家并无怨言,且张先生又一次从学校接回了张悦,第三次带她去理发店剪了发。

只要老师说张悦一次,张家就必然让她改一次,可是无论怎么改,就是不能让老师满意。然而,不满意总得有不满意的理由,既然张悦的头发剪了三次都不合格,那么校方总该拿出合格的标准来,比方说,刘海不能低于眉毛,两鬓必须高于耳垂,可是,没有。张悦的母亲回忆说,在孩子第二次被老师批评时,孩子曾问老师什么样的发型才是学校需要的,“老师也说不出所以然,只是说不合格”。“而记者在张悦家人提供的一份10日中午的录像中看到,学校的女生们并不是统一的发型,画面里有不少女生的头发长度都超过了张悦生前最后一次剪出来的发型”。

既然“画面里有不少女生的头发长度都超过了张悦生前最后一次剪出来的发型”,说明这是一个没有标准的标准。一个没有具体要求的头发标准,其实就是老师自己的心理标准,一个让人无法参照执行的标准。只有老师说行了,这头发才算符合标准了,老师说不行,即便把头发剃成光头还是不行,这样的标准纯粹就是无事生非、刁难学生。

在提倡生活丰富多彩的今天,不是军事院校的普通学校为什么要对女孩子的头发较真,为什么要与她们的头发过不去?!长头发怎么了?影响学习了吗?张悦从小学习就名列前茅;影响军训了吗?头发风波发生在军训以后;影响学校形象了吗?教育部并没有对此作出明文规定;影响道德品质了吗?头发长短与此没有必然的联系;影响生活了吗?生活与学校一点关系都没有。既然头发长短与一切无关,既然教育部没有相关规定,凭什么一个学生的头发得由学校说了算?!学生头发的长短是一个人的人身自由,学校干预学生头发就是干涉其私生活,就是一种侵权行为,也是对学生的一种精神摧残。

我国的历史上有一个“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的典故,说的是,楚灵王喜欢他的臣子有纤细的腰身,楚国的士大夫们为了迎合楚王的癖好,大家每天都只吃一顿饭,结果一个个都饿得头昏眼花,站都站不起来。作为领导人,有这样的癖好正常吗?!健康吗?!这样的癖好应该成为要求别人的标准吗?!一个学校,就不应该将领导的个人好恶强加给学生,领导喜欢短发,尽可以回家去要求自己的老婆孩子(只怕她们也未必会听),没有理由要勉强学生,如果领导喜欢光头,难道还要学生都变成秃瓢不成?!

捷克著名教育家美纽斯说,“教育的艺术是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类的艺术”。学校是进行文化知识与道德教育的地方,老师的本职工作就是对学生进行“传道、授业、解惑”,而不是其它。一个学校在社会上的口碑如何,并不取决于女生们的头发是否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在于其教育质量,如果教育质量不行,即使全校所有女生的头发都整齐划一,那又如何。作为学校、作为老师,不在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专业技术上下功夫,却偏偏要不厌其烦地去管学生头发的长短,分明是闲得无聊、不务正业。

如果一个学校连一个留长发的学生都容不下,又如何体现现代教育的文明,如何让教育的艺术成为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类的艺术?!

篇三:13岁少女被表姐夫妻逼卖淫四年每天接客至少10次

13岁少女被表姐夫妻逼卖淫四年每天接客至少10次

7月8日,13岁丽水女孩小瞿被表姐表姐夫逼迫卖淫案在温岭市人民法院继续开庭。

5年多前,小瞿13岁,还在上小学三年级,被表姐和表姐夫带走,卖淫长达4年。去年4月15日,小瞿在小姑父的帮助下,实名注册微博,写下了自己四年里非人的遭遇。

7月2日,该案在温岭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庭审中,对检方提出的控诉,季某、陈某当场翻供,一一否认,另一被告人则一问三不知。由于被告人项某身体原因,所以休庭。

前天的庭审,继续围绕着三名被告人是否涉及强迫幼女卖淫罪和组织他人卖淫罪上展开,控辩双方进行激烈辩论。

她可以随便逛公园在外面过夜?

去年4月开始,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魏勇强、廖志松律师给小瞿提供了法律援助。此次庭审,他们作为小瞿的诉讼代理人出庭。

出事后,小瞿的亲戚中,只剩下二姑妈一直坚持照顾着小瞿,也是她最早发现小瞿被强迫的事。

检方在起诉意见书中称,2011年4-5月,季某和陈某组织小瞿、小辣椒、小龙妹在温岭卖淫。2012年被告人季某和项某(另一个被告人)组织小瞿、程程、李凡等人在温岭卖淫。

被告人季某、陈某、项某组织他人卖淫期间,有控制人身自由的行为。

对这一指控,被告人季某辩称,自己是给小瞿她们打工的,她的行动是自由的,可以去公园玩,也可以在外面过夜,他没有控制小瞿和其他女孩。

小瞿的代理律师质问:小瞿和其他女孩每天一般从早上10点到晚上9点,傍晚5点到凌晨2点,都在接客,每天最少10个小时,最多要14小时,根本不可能有自己的生活时间,哪里还有时间随便去逛公园,去外面过夜?

季某反复说,她是自由的。

律师继续发问,为什么你平时不让她和外人说话,即使她去小超市,你也要开车送去,车子就停在超市外,如果她是自愿卖淫,又如何会失去人身自由?你说没控制,为什么要给她设定任务,每天要赚1000元以上,不然她就要挨打?

季某不响了。

给她存了4万多元

对检方指控季某、陈某、项某带小瞿卖淫赚钱,季某辩称他是在给小瞿保管钱的,这几年下来有10多万元,在银行卡中存了4万多元。

代理律师在发表代理意见时,反驳道:银行卡是你开的,密码也是你设的,更不要说小瞿如何使用支取了,而且案发后,你把银行卡上的钱全部取走,小瞿并没有拿到这些钱。

次数是怎么统计出来的?

针对检方称“被告人季某组织他人卖淫总计5600多次,陈某组织总计1200多次,项某组织3600多次”,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了质疑,这些次数是怎么统计出来的?

检察官说,这个数据是根据被害者所作供述以及被告人所作笔录,按照一天至少10次计算(记者注:小瞿曾在举报材料中说,每次交易100元,季某规定每天不少于10次等),扣除小瞿和其他女孩身体原因等,一个月22天,一年按10个月,估算出来的。

小瞿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说出真相

被告人辩护律师说,既然说小瞿是被控制的,被迫的,为什么在她出去后半年多,季某因为搬家,叫了亲戚一起来喝酒,当时小瞿也是跟着回去的。她为什么当时没有告诉姑妈?

检察官说,如果不是你们灌输她,欺骗她,说你是没人要的,说出去,姑妈也不会要你,小瞿还很年幼,她只有13岁,她从小就失去了父亲,没有母亲的关爱,对亲人特别依赖,也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她怎么会说,怎么敢说?

被告人辩护律师又说,为什么有几次,小瞿被派出所带走,她在派出所没说自己是被迫的呢?

检察官反问说:你们是不是告诉她,说你说出去是要坐牢的?

季某和陈某都没有回答。

更多法律资讯知识源自:

太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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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13岁少女痴迷EXO被父砍死

13岁少女痴迷EXO被父砍死。

法制晚报3月21日报道 一句“明星就是比你们父母好”的气话,让一个女孩生命的时钟终止在了她的第13个年头。

而杀死她的,竟然是她的亲生父亲。

2013年11月8日的那个早晨,如果女孩儿按时去上学,也许一切都不会发生。然而,一场父女间关于“追星”的争吵为悲剧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从7点开始,“上学、网瘾、追星”成为了父女俩争吵最多的关键词,1小时15分钟后,这位父亲用菜刀砍向了自己的女儿,随后又砍伤了自己?? 这一刻,女儿小南只有13岁,而父亲周凯则刚过不惑之年。

一个繁花似锦的女孩儿,一个瞬间破碎的家庭,无尽的伤痛,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沉痛思考。

杀女后的周凯在看守所里度过了第一个没有亲人的春节,他留给外界的印象是匪夷所思的冲动和令人发指的残忍。

然而,没有人知道,冲动和残忍背后,是什么样的家庭生活和急转直下的父女关系。

痛下杀手他的刀砍向亲生女儿

凶案发生的几个月后,许多人还依稀记得,有一个精神不太正常的女人每天早上都会去大红门附近的街道做治疗。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叫吴红的女人再也没出现过。

在大红门南路和龙和路的交叉口有一个拐角。拐角处,几栋4层高的楼房围成一个单独的小院,这里曾是吴红一家三口居住的地方。

院子中间两米见宽的巷道两侧,一楼的房门偶尔露出一点空隙,菜香随着热腾腾的蒸汽飘散在整个院里。几个孩子骑着自行车,绕着狭小的院子一圈圈地比赛,一个30岁出头的男子走进小院,唤孩子回家吃饭,小男孩笑着扑向男子怀中。

曾经,吴红的丈夫周凯也像院里的其他父亲一样,带着女儿小南在这里玩耍嬉闹。那天上午,同样是在这个小院里,周凯却拿刀对准自己的亲生女儿,砍了下去??

2013年11月8日7时30分,身在外地的赵翠娥接到了外孙女小南的电话,电话那边的小南拉长着哭腔,不时嘟囔:“我爸他打我??”

年近七十的赵翠娥听不清外孙女在说什么,赶紧给女婿周凯打电话。周凯告诉岳母,小南因为找不到东西正在发脾气。

赵翠娥像往常一样护着小孙女,对周凯说:“你多让着点她。”随后,便挂了电话。

然而,这句嘱咐没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8点25分,赵翠娥的电话再一次响起,是周凯打来的:“妈,我们俩都活不成了??”

赵翠娥顿时大脑一片空白,慌张地大喊起来:“你快救她呀?”而周凯却喘着粗气说:“救不了了??”

十分钟后,警车和救护车赶到。急救医生检查了小南的情况后宣布孩子已经死亡,随即将受伤的周凯送到了附近的医院。

一时间,消息很快传遍了周家所在的小院,邻居都激愤了,他们为孩子祈祷,

希望警方快速缉拿嫌犯。然而,没过多久,警方宣告了令所有人目瞪口呆的结论:周凯就是杀死小南的真正凶手。

而再过两个月,就是小南14岁的生日。

杀女时刻一句话让他丧失理智抓捕比想象中简单。

事实上,周凯在报警时已经承认是自己砍死了小南。被捕时,他没有任何反抗。

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里,检察官孙威听到了这个让人不敢相信的真相。 11月8日早上6时30分,小南因为找不到铅笔刀,发脾气不愿上学,继而与周凯发生了冲突。

周凯回忆说:“实际上,我之前就有过‘我们俩都别活了’的想法,但那一天,却是一时冲动。”

赌气不愿上学的小南将文具用品摔了一地,手机也砸坏了,而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发脾气。

“自从上初中以来,她已经砸坏了4部手机和一台电脑,真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周凯说。

他顺手打了女儿一个巴掌,想教训她。而这一巴掌没能让小南反省,反而引起了两人的争执。

“你每天这样上网,晚上不睡,早上不起,就知道花钱。”周凯气愤地说。 “不就是钱吗?我以后还你。”小南顶撞周凯。

“父母的钱你还不起,也不用你还。”周凯停顿了一下,继续教育小南:“你不要只知道追星,明星再好也没有父母好,这样影响学习,你知道吗?”

“我就爱明星,比爱父母强,明星就是比你们好。”小南再一次争辩道。 小南的这句话立刻让周凯火冒三丈,想起一年多来,和女儿的种种不愉快。“我想了结这一切??”

他冲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拍在了客厅的桌子上。

周凯说,当时本想吓唬小南一下,谁知两人又发生了冲突,小南上来就用拳头狠狠地捶了他几下,并再一次强调:“明星就是比你们做父母的好!” 这时,周凯再也无法抑制心中的怒火,拿起菜刀疯狂地向小南砍去。 他记不清自己究竟砍了几刀,只见小南倒了下去,从沙发滚落到地上。 随后,周凯很快想到了自杀,他拿起菜刀割了自己左手手腕的动脉?? “当时我想救她,但是已经来不及了。”事后,周凯回忆这一幕时,对《法制晚报》记者说。

《法制晚报》记者:杀女的那一刻,女儿的哪句话最刺痛你?

周凯:就是她说“明星就是比你们做父母的好”,我听了真是寒心,觉得我们还不如一起死了算了。

弥补母爱他对女儿加倍疼惜

回忆起女儿的种种,看守所里的周凯一会儿低头皱眉,一会儿又目光呆滞地望着墙壁。他不知道自己这么多年的付出究竟为了什么?

在警方的案卷中记录了这个41岁父亲的档案:周凯,1972年出生,籍贯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石头镇,小学学历,身高174,脸型方脸,没有前科。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石头镇的一个略显贫穷的村子里,周凯度过了自己普通又不完整的童年,他1岁时父亲就不在了,13岁时母亲也去世了。

对周凯来说,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几乎是一种奢望。

1998年,他只身一人来到北京,想象中的北京很繁华,但想站住脚却很难。

经人介绍他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吴红。吴红是北京人,但患有精神疾病,属于三级残疾。尽管如此,周凯还是和吴红组成了一个小家庭,在北京扎了根。

两年后,他们的女儿小南出生。周凯很高兴,他终于拥有了一个完整的家。 由于妻子有病,小南几乎是周凯和家里的两位老人一手带大的。也许是可怜这个孩子无法拥有母爱,周凯对女儿倍加疼惜。

周凯和吴红没有工作,属于低保户,一直接受家里两位老人的接济生活。但无论小南有任何要求,周凯都会答应,两个老人更是对这个外孙女百依百顺。 在邻居眼中,周凯是一个老实、内向的人,态度随和,平时总是非常勤快,在家里洗衣做饭。住在楼上的张友说,这些年来,每次见面周凯都会和自己打声招呼,虽然平时几乎没怎么说过话,他甚至不知道周凯的具体姓名。

而在邻居李勇的记忆里,周凯的女儿小南,则是个倔脾气的姑娘,从小比较任性,平时说话也不太尊重父母。尤其近两年,经常能听到他们父女俩在争吵,几乎每次都能听到小南大吼大叫、摔东西的声音。

只是,谁也没想到,一向好脾气的周凯会用菜刀对准了自己的女儿。 追星成瘾女儿上网无度引发父女争执

距离小南学校不足500米处,有一条商业街。这里是像小南一般大的初中生放学后最爱去的地方。

各种韩流明星海报、同款背包、衣服、饰品等鲜亮夺目,吸引着许多女生的目光。在这里经常可以看到几个穿着校服、扎着高马尾的女孩在这些店里徘徊。沿街走去,类似的店铺多达十余家。

无论男孩女孩,都喜欢模仿自己偶像的穿着打扮,仿佛这样能离偶像更近一些。而韩流带给这些青春期孩子的那份悸动,远不是大人所能理解的。至少周凯至今也想不明白。

“进来看守所这些天,我想的最多的是我的妻子和两个老人,不是不想女儿,实在是这两年她把我折腾的日子都过不下去了??”说到这里,他略显无奈。 据周凯的说法,他们父女关系的转变是从女儿上初中开始的。

2012年9月份,小南升入重点初中开始住校。但只住了短短一年,她就嚷着要走读,说“学校太吵影响写作业”。

迫于女儿的要求,周凯同意了,但回到家后的小南却完全变了一个人。她每天都沉浸在网络的世界,放学回来就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吃也不喝,直到深夜。 另一个让周凯吃惊的现象是:女儿花钱越来越厉害,从一次几十块,到几百甚至上千。“她主要是买一些鞋子、包、衣服和帽子。”周凯说,没多久,他发现小南的房间里,多了很多明星海报和专辑。

通过小南的姥姥,周凯了解到女儿迷上了韩国一个叫EXO的组合,这是一个12人的男子组合,目前在亚洲非常红。而她房间里的海报、专辑,包括所买的衣服、包包等物品都跟这个明星组合有关。

“她每天上网也是在看这个组合的视频。此外,她还是EXO粉丝后援会的一个管理者,天天忙着组织粉丝活动,关注偶像去向。”周凯说,他曾试图劝小南少上网追星,但女儿却像着了魔一样根本不听。

小南不允许任何人进入她的房间,无论谁接近她的电脑,都会遭到她的痛斥:“你滚出去,不要进来!”周凯的关心只换来女儿的恶语相向。

暑假期间,小南经常日夜颠倒地上网,几乎一天只吃一顿饭。

吴红心疼女儿,却招来女儿更多的嫌弃与厌烦。周凯说,小南从小就不喜欢自己的妈妈,甚至很少叫“妈妈”,她经常会问自己:“为什么我没有一个漂亮

妈妈?有这样的妈,以后恐怕连对象都找不到。”

周凯又气又怜,除了一次次的争吵,拿女儿一点办法都没有。

矛盾激化父亲曾拿菜刀冲进女儿房间

伴随着摩擦,父女俩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而小南的反应越来越不受周凯控制。

2013年5月的一个周末,周凯为了控制小南上网的时间,要求她4点必须关电脑。小南不愿意,周凯就上前强制拔掉了网线。小南气得一下子跳了起来,开始骂周凯:“你算什么父亲,连狗都不如??”

周凯也爆发了,狠狠地打了小南一巴掌。

“我记得她当时背过身,一句话都没说,就气呼呼地冲进厨房,拿出菜刀准备割腕。”周凯说,他当时吓坏了,直到把小南的姥姥、姥爷叫过来才把女儿劝住。

此后,小南只要稍不顺心,就发脾气、扔东西,甚至以死相逼。

2013年10月19日,EXO来北京开演唱会。小南为此激动了几天,心心念念要去看演唱会。

一张演唱会的门票需要1200元,对于低保户的周凯一家来说,甚至超过了他们两个月的收入。而作为粉丝后援会的管理者,小南甚至主动提出要帮助一名网友买票,除此之外,她还打算买礼物支持偶像。

“小南,我们是低保户,没有那么多钱!”周凯希望女儿理解家里的情况。可女儿却反问父亲:“既然我们家没钱,你为什么不出去挣?”

无论周凯如何劝导女儿,都无法阻止她去看演唱会的决心。最后,向来宠爱外孙女的姥姥赵翠娥给了小南2700元,让外孙女如愿以偿。

因为追星的问题,父女之间的争吵和矛盾越来越多。而小南的表现,一次次挑战着周凯的极限。

事发前两个月的一天早上,小南一起床就开始无端发脾气,将床上的被褥全部扔在地上,然后若无其事地去洗澡。她回来时,周凯已经将被褥重新叠放整齐。小南看见后气得又将被褥搅乱扔在地上,并把房间里的牛奶、饼干等零食全部扔了出来。

父女间的争吵再一次爆发,小南叫嚷着不活了。周凯忍受不了女儿的这一作风,心想:“不活就不活了”。随即拿起菜刀冲向女儿的房间。

庆幸的是,周凯被在场的赵翠娥及时制止。冷静下来的他坐在一旁,除了叹气,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只是谁也没想到,这个看上去言语不多、脾气温和的男人,早已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

2014年3月11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周凯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起诉至法院。

今年春节,周凯第一次在看守所里度过。他想念妻子和家中的老人,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我选择了一种最错的方式来解决我和女儿之间的矛盾”。 实际上,事发之前他曾想过把女儿送到戒网瘾的学校,并且已经联系好了老师。

13 岁女生脱裙子

“只是,一切都无法挽回。”周凯说,如果时间能够倒流,他希望能回到女儿小的时候,那时的他每天带着女儿到处玩,看着她笑盈盈的脸庞,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

检察官说法呼吁社会关注弱势家庭

“这是一个典型的激情犯罪,很难预防,破坏性很大。他在激情状况下完全丧失了理性,加上他的一些传统教育观念,有文化的基因在里面影响。”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孙威表示,周凯由于童年不完整,受教育程度有限,对女儿的教育方式过于简单粗暴。

从大环境来说,这是一个困境家庭,母亲精神方面三级残疾,父亲文化程度不高,这个家庭本身就积累了很多负面情绪和一些矛盾。

其次,孩子的青春期是一个难以管教和矛盾激化的时期,而这个父亲几次都非常冲动,对孩子的教育存在一定问题,一方面溺爱,一方面简单粗暴。综合起来,这是一个很多矛盾爆发的结果。

孙威建议,对于这样青春期的孩子来说,我们有时候要多支持,青春期的孩子会有一段时间出现一些非主流的行为也很正常,对于这样的行为,家长应该加以引导,而不是简单制止,以一种硬碰硬的方式。过了这一段时期,孩子就会慢慢走上正轨。

同时,他认为这个家庭的问题主要是父母没有权威,孩子看不起父母导致的不良结果。

“对于这样的家庭,我们也呼吁社会力量对这个家庭有所关注。虽然他们有一定的低保,但这仅限于经济层面,而他们更多地需要一些育儿或者儿童监护方面的指导,使家庭矛盾得到舒解,我们目前还缺少这样一种机制,需要不断健全。”孙威说。

心理学家分析

追星,是对社会角色的理想化认同

“近年来,追韩星、韩剧的现象普遍。而追星,是对社会角色的一种理想化的认同过程;追剧,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理想化的认同过程。”北京林业大学心理发展与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师蔡晨瑞说,像小南这样进入青春期的孩子或早或晚都会有追星现象出现。

他表示:这个时候,孩子不可能进行真正的社会活动,模仿和认同的对象主要就依赖于大众媒体的导向,韩剧的明星们恰恰都是二十岁冒头,活力四射,正好符合孩子们心理模仿和投射的需要。

所以,小南说的“明星就是比你们父母好”这句让父亲很痛心的话,背后就是上述心理动力的驱使,其心理意义是“我将要做那样的人、我要过那样的生活”。小南追星的一系列的行为是符合这个时期她的心理需要的。

但是,需要关注的是小南的另一些行为,频繁的暴怒、砸东西、恶语相向于家人等等。

在青春期的叛逆行为中,一定会有过于冲动的时候,但这时的孩子或多或少在冲动过后会有一定的反省和自制能力。那么这样的反思和自制在小南身上没有出现吗?其实造成这场悲剧的心理原因是“溺爱”。

一个被溺爱的孩子,在内心是非常缺乏真正的关爱的,即不自信又缺乏勇气。而给予孩子溺爱的人,在内心是虚弱的,在潜意识里有一种无能感在伴随着他。周凯本人及姥姥对小南的溺爱应该是非常明显的。

其实,当孩子出现问题,尤其是重大行为问题时,作为家长,这时候一定要有一个反思自我的意识。检查一下自己对孩子的教养模式,听听周围人对你教育方式方法的看法。不要像周凯那样,出了问题之后,把责任完全推给孩子。作为小南的家长,的确要反思自己的责任。

篇五:一女技师为13岁男孩提供性服务

一女技师为13岁男孩提供性服务

2012年08月01日

昨日上午,浴场给鹏鹏家人出具的一张198元的收费单,被指为他消费了“性行为”。

拿着朋友送的免费洗浴票,家住咸阳的陈女士一家和朋友胡女士一家,第一次踏进洗浴广场。昨日上午,当两家人准备结账离开浴场时却被告知,陈女士13岁的儿子鹏鹏,在浴场内消费了由技师提供的“性服务”,浴场要求陈女士为鹏鹏消费的198元买单。浴场凭什么向一个13岁的孩子提供性服务?在得到浴场女技师确实为鹏鹏提供过“性服务”的答复后,愤怒的陈女士当即选择了报警。

“我听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昨日中午12时20分许,做完报案笔录的鹏鹏和父亲孟先生、胡女士一起,从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新兴路派出所内走出。鹏鹏一直低着头,说起上午发生的事情,孟先生和胡女士仍觉得不可思议。

孟先生说,前段时间朋友给了几张抗战北路亚龙湾浴场的洗浴票。7月30日天气炎热,他便和胡女士一家相约,带着各自的孩子一起到浴场洗浴。因为工作原因,30日下午6时许,陈女士和胡女士二人先带着鹏鹏和胡女士15岁的女儿一起来到浴场,孟先生和胡女士的丈夫刘先生随后赶到。

当晚,两家人在浴场洗完澡后,便在休息大厅休息。昨日上午8时许,因为要上班,孟先生和刘先生先行离开了浴场。“没想上班没多久,我接到妻子的电话,说孩子‘被性服务’了。我听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撂下电话便往浴场跑。”孟先生说。

“技师承认给孩子提供性服务”

到浴场后,妻子告诉孟先生,早上9时左右,她和胡女士带着两个孩子准备结账离开时,收银员说他们有一张198元的按摩消费单,是由鹏鹏消费的,实际内容是性服务。

胡女士昨日下午说:“即便浴场的人这样说了,我们还是觉得不能相信,一个13岁的孩子,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消费!追问之下,鹏鹏承认了确实有个女技师给他提供了性服务,消费单上的字是他签的。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浴场经理找来了给鹏鹏提供性服务的‘51号技师’。对方在房间内也当着我们和浴场经理的面承认,她给鹏鹏进行过性服务。我们质问她为什么要给一个孩子提供这样的服务,她一直不说话,后来就离开了包间。这时,浴场提出给我们减免一半的费用,但很明显,这根本不是钱的问题。”

孟先生在了解了事情原委后,当即拒绝了浴场减免浴资的调解方式,而选择了报警。鹏鹏户口本上显示,他出生于1999年。

鹏鹏:

问过我年龄后她脱光了衣服

站在派出所门口,眼前的鹏鹏虽然有接近1.8米的身高,但一脸稚气的他看上去明显还是个孩子。昨日,鹏鹏说起自己“被性服务”的经过时,觉得十分羞愧,也很后悔当时没能控制住自己。

华商报:你是什么时间和谁一起去的亚龙湾浴场?

鹏鹏:7月30日下午不到6点,我妈带着我,胡阿姨带着她的女儿先去的,8点多时,我爸和胡阿姨的丈夫也到了。

华商报:那件事(被性服务)是怎么发生的?

鹏鹏:到浴场后,我妈她们在女部洗澡,我一个人在男部洗。大约6点15分,我洗完后,换了浴服准备到大厅休息。刚走到门口时,浴场的一个男服务生过来问我需不需要按摩,我以为这项服务包含在我们的洗浴票里,就“嗯”了一声点了下头。然后,男服务生便把我带到4楼的一个房间,房间内有一张大床、电视机等。我在里面坐了会儿,一个女服务生拿了一张单子进来让我签,我签了后感觉不对劲,想回到三楼大厅,却发现四楼通往三楼的铁门推不开。

华商报:然后你又返回房间了吗?后来又发生什么了?

鹏鹏:我只得又返回房间。过了两三分钟,一个女的进了我的房间,说了几句话后,她把自己的?a href="http://www.zw2.cn/zhuanti/guanyuluzuowen/"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路纪蚜颂稍诖采希铱刂撇蛔。炎约旱囊路餐蚜耍掖髁吮茉刑祝⒑臀曳⑸诵怨叵怠4笤?5分钟后,我下楼回到了休息大厅。华商报:你们说话时,那个女的问你的年龄了吗?

鹏鹏:她没脱衣服前,问了我的年龄,我说13周岁。她听了后,也没说什么,接着就开始脱衣服了。

华商报:你到大厅后见了你的父母,把这件事告诉他们了吗?

鹏鹏:我因为害怕,没有告诉他们发生了什么,直到第二天早上结账时,她们发现多了198元后,我才说了这件事。我妈她们知道后,特别生气,让经理找来了那个给我提供性服务的女的,她承认和我发生性关系。我妈和胡阿姨骂了她一顿,她什么也没说。

华商报:现在你怎么想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这件事?

鹏鹏:觉得自己的自控能力太差了,不应该,很羞愧,觉得很丢人。

办案民警:

从警20年第一次遇这事

“从警20多年,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如果调查属实,这应该是一件性质非常恶劣的事件。”昨日下午,新兴路派出所一位办案民警说。上午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对事件进行询问调查,但被指给鹏鹏提供了性服务的“51号技师”,已经不知去向。

民警随即将鹏鹏父子等人和浴场主管等人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在孟先生提供给派出所的两张消费单原件上,记者看到一张单据上写着“一次性浴服”收费金额为10元;另外一张消费单上品名

一项下记录了一个手写字母“M”,单价为198元。孟先生说,这就是那张儿子“被性服务”的收费单。两张单据上面,都分别签了鹏鹏的名字。

下午4时许,派出所民警再次前往浴场,调取了31日上午9时前后浴场收银台的监控。

目前,警方已对此进行立案调查。民警要求浴场尽快联系事发当时在现场的收银员、女经理、“51号技师”和男女服务员到派出所接受询问,浴场声称将尽快找到并通知他们前往派出所。

浴场经理:

技师不受浴场管理?

昨日下午,记者与鹏鹏家人一同来到亚龙湾浴场。孟先生希望浴场能让“51号技师”与他一起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以排除鹏鹏被染性病的可能,但浴场经理称,他们现在也无法联系到“51号技师”。

下午3时许,浴场工作人员将孟先生请至一间房间,一自称姓穆(音)的主管突然说,上午的事情是个误会,是服务员把手牌抄错了,技师并没有给鹏鹏提供过性服务。穆主管的说辞当即遭到孟先生的斥责:“你们觉得一个没有被性服务的13岁的男孩,会给自己的父亲说他找了‘小姐’吗?早上那个技师当面承认她给我儿子提供性服务的时候,你们也有人在场,况且还一起去了派出所报案,你们现在这样说,实在是可笑。”

听了孟先生辩驳后,穆主管和浴场李经理没有再就此往下说。

据李经理说,像“51号技师”这样的服务人员并不受浴场管理,如同浴场厨房一样,属于“外包”性质。她到这里时间不长,好像是咸阳本地人,对这些人,我们一般很少和她们打交道,没有她们的身份证明,也不知道她们的真实姓名和年龄。对她的去向,只有负责“外包”的人可能知道。

专家观点:

男性被性侵无法律规定

昨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何兵教授说,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强奸”仅针对女性而言,而针对男性而言,并没有对其性侵犯的明文法律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浴场和女技师的行为,是典型的提供色情服务及卖淫行为,应该对此采取相应制裁措施。此案的恶劣影响在于,13岁的鹏鹏是一个没有行为能力和辨别能力的个体,对其提供性服务,无异于对未成年个体的摧残。对于鹏鹏而言,因为年龄只有13岁,其本身并构不成刑事和行政违法。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雒毅说,鹏鹏的遭遇在现实中很难遇到,在此案中,如果提供性服务的“技师”有性病并传播给了鹏鹏,可以传播性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保护当事人,文中鹏鹏及家人等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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